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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

(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黃毅,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上海市人,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3] 
中文名
黃毅
民    族
漢族
籍    貫
上海市
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學    歷
本科

黃毅人物履歷

1984年8月至1988年6月,在鎮江市教育局工作;
1988年6月至1993年1月,任鎮江市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員;
1993年1月至1996年1月,任鎮江市土地管理局建設用地管理科副科長;
1996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鎮江市土地管理局地產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4年8月,任鎮江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諮詢中心主任;
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鎮江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
2007年4月至2019年1月,任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1月至今,任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黃毅人物事件

黃毅接受調查

2020年5月15日,據鎮江市紀委監委消息: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黃毅提起公訴

2020年9月,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毅(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鎮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鎮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黃毅利用擔任鎮江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諮詢中心主任、辦公室主任、副局長、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等職務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等方面為相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黃毅違紀通報

2022年12月29日,鎮江市紀委監委對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影響操辦子女婚禮藉機斂財等問題進行通報。 [3] 
2013年至2020年,黃毅先後38次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購物卡、茶葉、蟲草、煙酒等財物,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期間,價值共計19.56萬元。2018年5月,違規邀請2名管理服務對象參加其女兒婚宴並收受禮金2.5萬元。黃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