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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
(廣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
鎖定
黃毅,廣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2019年4月,因養兩情人、私吞辦案經費、給毒販“開後門”、充當“保護傘”,被紀委監委接受審查調查,2019年6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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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黃毅
- 曾任職單位
- 廣西靖西市公安局
目錄
- 1 販毒背景
- 2 早年經歷
- ▪ 靠努力上進,為自己贏得出路
- 3 犯罪起因
- ▪ 一妻兩情人,他“自甘墮落”
- 4 犯罪經過
- ▪ 私吞辦案經費,收取毒販“禮金”
- 5 迷失方向
黃毅販毒背景
黃毅早年經歷
黃毅靠努力上進,為自己贏得出路
童年時,從來都沒有吃過飽飯。只有在逢年過節時才能有小肉塊,身上的衣服也是縫了又補,補了又縫”。因家裏經濟拮据,二弟不得不輟學務農,三弟早早外出打工。靠着父親、弟弟們的支持和親戚的接濟,黃毅考上田東師範學校。那個年代,農村孩子考上師專,意味着畢業後有“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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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原靖西縣公安局公開招考12名基層民警,黃毅以優異的成績被錄取。“當穿上警服,戴上警帽,在人們羨慕的眼神中,黃毅感到無比的自豪和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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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犯罪起因
黃毅一妻兩情人,他“自甘墮落”
黃毅犯罪經過
黃毅私吞辦案經費,收取毒販“禮金”
黃毅發現,只要有人願意提供涉毒線索,禁毒大隊會在破案後支付相應的費用。
2014年7月,靖西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申請到辦理廖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經費2萬元,黃毅從大隊內勤處將2萬元領走,將其中1萬元交給舉報人,私自截留1萬元。2014年以來,他先後截留相關經費6萬元。
2013年底,鄧某某為長期吸毒不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通過中間人找到黃毅請求“關照”。
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一年的時間裏,黃毅先後6次收受鄧某某“關照費”共計11.5萬元。
鄧某某被釋放的當晚,在靖西縣公安局門口,鄧某某讓黃毅幫忙把朋友楊某某放出來。
2014年7月初的一天,鄧某某為楊某某一案送給黃毅7萬元和兩條藍龍香煙。當天下午,楊某某的妻子農某乙被禁毒大隊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後予以釋放。
鄭某某聯繫黃毅,“只有立功減刑這條路行得通。你記住一個毒販的電話號碼,想辦法帶進看守所,到時候以此作為楊某某立功的重要毒情案件線索向禁毒大隊反映。”黃毅再次收下楊某某一案的“運作費”5萬元。後來,楊某某果然“立功”,黃毅還特別交代大隊辦案人員案件的線索由楊某某提供。之後,楊某某被認定有重大立功表現,減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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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迷失方向
黃毅曾經的“禁毒戰士”,迷了方向、忘了初心
2000年,黃毅在靖西縣湖潤鎮派出所做民警,同年12月獲提拔擔任副所長;
黃毅曾兩次榮獲百色市公安局記三等功、一次百色市委政法委記個人三等功,榮獲“2013年百色市十佳緝毒民警”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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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右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黃毅貪污、受賄、徇私枉法、私藏彈藥案獲一審判決。黃毅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私藏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人民幣30萬元,退回贓款31.5萬元依法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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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毅懺悔反思
“我走到今天這一步……根本沒有想到會觸犯法律,還僅僅認為是違紀的事……我平時沒有注重加強理論和法律方面的學習……更主要的是沒有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迷失了方向,忘記了初心,忘記了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和一個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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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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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西一禁毒戰士淪落史:養情人、給毒販“開後門”…-廣西新聞網 .廣西新聞網[引用日期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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