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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載
鎖定
黃宗載(1366年—1444年),一名黃垕,字原夫,江西豐城(今江西豐城)人,明朝前期官員,官至吏部尚書。
洪武三十年(1397年)考中進士,步入仕途。永樂年間參與修撰《永樂大典》。官至南京吏部尚書,為官持廉守正。宣德九年(1444年)去世。終年七十九歲。
- 本 名
- 黃宗載
- 別 名
- 黃垕
- 字
- 原夫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西豐城(今江西豐城)
- 出生日期
- 1366年
- 逝世日期
- 1444年
- 主要成就
- 參與修撰《永樂大典》
黃宗載人物生平
黃宗載早年經歷
黃宗載自幼便喜歡學習,十五歲時師從私塾老師熊伯機,學習《春秋》。
洪武三十年(1397年),黃宗載考中進士,後被授予行人歷左右司副。奉命出使四方時,從沒有接受饋贈,累升為司正,後因父親去世,丁憂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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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載永樂年間
永樂元年(1403年)十二月,黃宗載被推薦任為湖廣按察司僉事。鉅奸宿猾之徒,多被貶戍到銅鼓、五開之間,暗中把持官吏生殺之權。黃宗載放榜歷數他們的罪行,説:“如果不改,一定要依法處治。”眾人不敢違抗。武陵多軍籍,百姓家庭擔心與他們聯姻,徭役賦税將轉到自己身上,所以男女到了四十歲還不婚嫁。黃宗載以理勸説他們,他們都領悟了,一時結婚的有三百餘家。鄰縣也仿效,風俗遂變,結婚者不可枚舉。
[2]
永樂十四年(1416年),奉命按察交趾。當時交趾剛被平定,州縣官員多用兩廣、雲南的舉人以及願意往遠方任官的歲貢生員,他們都不善於安撫。黃宗載於是説:“有關官員都不稱職。如果等九年以後再廢黜,恐怕政治會更加廢弛。請求對任職二年以上者,巡按御史和佈政、按察二司調查核實上報。”朱棣贊同他的意見。他回來後,行李蕭然,不帶交趾一物。尚書黃福對人説:“我在這住了那麼久,所接的御史多了,只有黃宗載識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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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宗載晚年仕途
宣德六年(1431年)正月,停止湖廣採木工程,歸還北京。
宣德七年(1432年)七月,持節封慶成莊惠王庶長子、鎮國將軍美埥為慶成王。
宣德十年(1435年)四月,侍郎羅汝敬巡撫陝西,犯有過失戴罪辦事。羅汝敬妄引詔書內容而復職,吏部卻不指出,被御史彈劾,黃宗載和尚書郭璡都被投進監獄。五月,獲釋,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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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七月,以老為由請求致仕,明英宗稱其還有精力,特意留下,升任吏部左侍郎。
[14]
八月,升為南京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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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載致仕去世
正統三年(1438年)十一月,黃宗載自稱年過七十,體衰多病,乞求致仕,明英宗不允。
[16]
黃宗載親屬成員
二兄:黃宗曼。
黃宗載人物成就
黃宗載身為明朝大臣,為官廉潔公正,治理湖廣時,鉅奸宿猾之徒不敢作亂,百姓敢於婚嫁,一改破舊風俗,體恤民情,為湖廣治安的穩定和社會風氣作出了貢獻。此外黃宗載考核交趾期間,公正嚴明,提出了適宜的解決方案,為明王朝對交趾的統治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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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載歷史評價
《明史》:①宗載持廉守正,不矯不隨,學問文章俱負時望。公卿大夫齒德之盛,推宗載雲。②國家盛時,士大夫多以廉節自重,豈刻意勵行,好為矯飾名譽哉。亦其澹嗜慾,恥營競,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為之一清。
[20]
黃福:吾居此久,所接御史多矣,惟宗載知大體。
《明英宗實錄》:宗載持廉守正,不矯不隨,學問文章俱有時望雲,如懾豪強,起疲劇多,有聲績。
王直:寬和有執,廉靜自持,又曰小心慎職,始終不渝人以實錄,細行之美尤多。
黃宗載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
《明實錄》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七》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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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黃宗載傳》:洪武三十年進士。授行人。奉使四方,未嘗受饋遺,累遷司正。
- 2. 《明史·黃宗載傳》:永樂初,以薦為湖廣按察司僉事。鉅奸宿猾多謫戍銅鼓、五開間,陰持官吏短長。宗載榜數其罪,曰:“不改,必置之法。”眾莫敢犯。武陵多戎籍,民家慮與為婚姻徭賦將累己。男女至年四十尚不婚。宗載以理諭之,皆解悟,一時婚者三百餘家。鄰邑效之,其俗遂變。徵詣文淵閣修《永樂大典》。書成,受賜還任。董造海運鉅艦數十艘,事辦而民不擾。車駕北征,徵兵湖廣,使者貪暴失期。宗載坐不舉劾,謫楊青驛驛夫。
- 3. 《明英宗實錄》:丙戌召修永樂大典書成受賞以還未幾會都指揮吳玉徵兵湖廣貪暴失期宗載與同僚坐不舉察謫役楊青驛已而復起為山東道監察御史侃侃不阿出巡交阯時稱得體比還擢詹事府丞。
- 4. 《國朝獻徵錄》:己丑車駕將北征遣都指揮吳□□兵湖廣玉貪暴失期上謂按察司官不紏効於□□與同僚皆坐累謫楊青驛公處之如平時遣一力受役而躬自執爨未嘗有不豫暇則閲書史以吟詠自娛。
- 5. 《明太宗實錄》:以黃宗載夏禮為監察御史宗載初任湖廣按察司僉事禮任河南按察司副使俱坐事被謫至是有薦其才者復召用之。
- 6. 《國朝獻徵錄》:乙未上親策士於廷時鴻臚無卿丞張斌任事恃城守功最狠戾多所中傷人頗憚之以不與讀卷至爭論上前不巳公奏斌不學無識不可以讀卷乃敢煩瀆聖德如此當伏法士論壯之。
- 7. 《明史·黃宗載傳》:尋起御史,出按交阯。時交阯新定,州縣官多用兩廣、雲南舉人及歲貢生員之願仕遠方者,皆不善撫字。宗載因言:“有司率不稱職。若俟九年黜陟,恐益廢弛。請任二年以上者,巡按御史及兩司核實舉按以聞。”帝是之。及歸,行李蕭然,不攜交阯一物。尚書黃福語人曰:“吾居此久,所接御史多矣,惟宗載知大體。”丁祖母憂,起復,改詹事府丞。
- 8. 《國朝獻徵錄》:己亥丁祖母憂居家有旨奪情授貴州道監察御史益謹禮蹈義遇事必究極是非不曲隨苟止於禍福利害不計也故再陷刑辟而賴公道以免。
- 9. 《明仁宗實錄》:升詹事府府丞黃宗載為吏部右侍郎。
- 10. 《明史·黃宗載傳》:洪熙元年擢行在吏部侍郎。少師蹇義領部事,宗載一輔以正。宣德元年奉命清軍浙江。三年督採木湖湘。英宗初,以侍郎羅汝敬巡撫陝西,坐事戴罪辦事。汝敬妄引詔書復職,而吏部不言,為御史所劾,宗載及尚書郭璡俱下獄。未幾,得釋,遷南京吏部尚書。居九年,乞休,章四上,乃許。九年七月卒於家,年七十九。
- 11. 《明史:志第六十八》:富峪衞百户錢興奏言:“祖本涿鹿衞軍,死,父繼,以功授百户。臣已襲父職,而本衞猶以臣祖為逃軍,屢行勾取。”帝謂尚書張本曰:“軍伍不清,弊多類此。”已而宣宗立,軍弊益滋,黠者往往匿其籍,或誣攘良民充伍。帝諭兵部曰:“朝廷于軍民,如舟車任載,不可偏重。有司宜審實毋混。”乃分遣吏部侍郎黃宗載等清理天下軍衞。
- 12. 《明宣宗實錄》:命行在吏部右侍郎黃宗載鴻臚寺丞焦循為正副使持節封唐定王嫡次子瓊炟為唐王庶次子瓊燀為新野王。
- 13. 《明英宗實錄》:命行在吏部右侍郎黃宗載鄭誠等復職初巡撫狹西侍郎羅汝敬妄援詔復職坐宗載等不舉駁朋比欺罔之罪宗載等具陳其枉至是宥之。
- 14. 《明英宗實錄》:行在吏部右侍郎黃宗載以年逾七十乞致仕上以宗載精力未衰特留任事。
- 15. 《明英宗實錄》:己卯調行在刑部尚書施禮為刑部尚書升行在吏部左侍郎黃宗載為吏部尚書。
- 16. 《明英宗實錄》:癸巳吏部尚書黃宗載自陳年過七十衰病日侵乞致仕上以宗載老成方隆倚任不允所請仍令視事。
- 17. 《明英宗實錄》:南京吏部尚書黃宗載自陳年七十有八乞歸田裏上嘉念舊人特留之。
- 18. 《明英宗實錄》;南京吏部尚書黃宗載以老疾累上乞致仕從之。
- 19. 國朝獻徵錄 .文學100[引用日期2015-12-28]
- 20. 明史·卷一百五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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