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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久約

鎖定
黃久約,字彌大,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須城人也。曾祖孝綽有隱德,號“潛山先生”。進士第,歷任鄆城主簿、曹州軍事判官、禮部員外郎、翰林修撰、翰林待制、磁州刺史、翰林直學士、左諫議大夫、禮部侍郎、橫海軍節度使、右丞相、太常卿等。
彌大
所處時代
出生地
東平須城
逝世日期
1191年
本    名
黃久約

黃久約人物生平

黃久約( -1191)字彌大,金朝,東平須城人,曾祖黃孝綽,一生不求功名,號潛山先生。父黃勝;通判濟州。傳説母劉氏夜裏做了一夢,一隻碩鼠口銜明珠,跳上牀來,劉氏驚醒,久約呱呱墮地。人們説,這孩子有福,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是黃家的一顆明珠。
黃久約擢進士第,任鄆城主簿、曹州軍事判官。他在地方做官體恤民情,愛民如子;任磁州刺史時,盜者被捕後,審錄官不及時審理,多被杖殺或死在獄中,久約惻然,説:民雖為盜,而不死於法,能行嗎?請先定罪然後執行,在朝做官,敢直言進諫
金世宗時,郡縣一職多空缺,黃久約認為這不是因缺乏人材造成的,而是論資格的緣故。他對皇帝説:“請下詔責備那些因循守舊而淹沒人材的大臣,要他們體諒朝廷苦衷,積極推薦人才。”金世宗説:“這類事宰相沒有留意,倒是諫官先提出來了。”即日就任命了幾位刺史。黃久約又對皇帝説:“應讓親王以下官員,依次向上推舉。”金世宗説:“薦舉人才是宰相的事兒,其他官員職位再高,不一定都會識別人才。方今縣令最缺,應讓刺史以上官員推薦縣令,我將根據他們的能力大小選用。”又説:“近日推舉的官員,都是待考的各科學生,為什麼沒有進士?是不是薦舉這種辦法有弊,不能再繼續使用了?”黃久約回答説。“各科中哪能沒有廉能的人!要不採取薦舉的辦法,他們當中怕是有的一輩子也當不了縣令,這個辦法不能廢止。”一天,上朝議事畢,宰相有事另奏,諸大臣退避。黃久約欲退,世宗止之。從此,諫臣不再退避形成慣例。
金章宗即位,黃久約以國富民貧、本輕末重、任人太雜、吏權太重、官鹽價高、坊場害民等事上奏皇帝,皆採納。後以老請求辭職,皇帝下詔不許:“卿忠直敢言,匡益甚多,不能離我左右。”
明昌二年卒。黃久約爽朗豁達,敢言直諫,善結友人,文章典雅優美,吏治、學識皆名於當時。

黃久約史料記載

《金史》記載:黃久約,字彌大,東平須城人也。曾祖孝綽有隱德,號“潛山先生”。父勝,通判濟州。母劉氏,尚書右丞長言之妹,一夕夢鼠銜明珠,寤而久約生,歲實在子也。擢進士第,調鄆城主簿,三遷曹州軍事判官。有盜竊民財,訴者以為強,郡守欲傅以重闢。久約閲實,囚得免死。累擢禮部員外郎,兼翰林修撰,升待制,授磁州刺史。磁並山,素多盜,既獲而款伏者,審錄官或不時至,系者多以杖殺,或死獄中。久約惻然曰:“民雖為盜,而不死於法可乎?”乃盡請讞之而後行。
久約,復入翰林為直學士,尋授左諫議大夫,兼禮部侍郎,為賀宋生日副使。至臨安,適館伴使病,宋人議欲以副使代行使事,久約曰:“設副使亦病,又將使都轄、掌儀輩行禮乎?”竟令國信使獨前行,副使與館伴副使聯騎如故,乃終禮而還。道經宿、泗,見貢新枇杷子者,州縣調民夫遞進,還奏罷之。
時以貧富不均,或欲令富民分貸貧者,下有司議,久約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貧富不均,亦理之常。若從或者言,適足以斂怨,非損有餘補不足之道。”章宗時領右丞相,韙其議。尋上章請老,詔諭之曰:“卿忠直敢言,匡益甚多,未可使去左右。”遷太常卿,仍兼諫職。
時郡縣多闕官,久約言:“世豈乏材,閡於資格故也。明詔每責大臣以守格法而滯人材,乞斷自宸衷而力行之。”世宗曰:“此事宰相不屬意,而使諫臣言之歟?”即日授刺史者數人。久約又言,宜令親王以下職官遞相推舉,世宗曰:“薦舉人材,惟宰相當為耳,他官品雖高,豈能皆有知人之監?方今縣令最闕,宜令刺史以上舉可為縣令者,朕將察其實能而用之。”又謂久約曰:“近日察舉好官,皆是諸科監臨,全無進士,何也?豈薦舉之法已有奸弊,不可久行乎?”久約曰:“諸科中豈無廉能人,不因察舉有終身不至縣令者,此法未可廢也。”上曰:“爾舉孫必福是乎?”久約曰:“臣頃任磁州時,必福為武安丞,臣見其廉潔向公,無所顧避,所以保舉。不謂必福既任警巡使,處決凝滯。”上曰:“必福非獨遲緩,亦全不解事,所以罪不及保官者,幸其無贓污耳。”久約無以對。必福五經出身,蓋諸科人,故上問及之。翌日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則近臣退避,久約欲趨出,世宗止之,自是諫臣不避,以為常。
章宗即位,久約以國富民貧、本輕末重、任人太雜、吏權太重、官鹽價高、坊場害民、與夫選左右、擇守令八事為獻,皆嘉納之。再乞致仕,不許,授橫海軍節度使以優佚之。明昌二年致仕,卒。久約雋朗敢言,性友弟,為文典贍,有外祖之風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