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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鴻發

鎖定
魏鴻發,(1887—1983)光緒三十年(1904)秀才。光緒末年,考入甘肅武備學堂,後保送保定陸軍速成學堂,宣統元年(1909)畢業後在甘肅陸軍一標一營任書記長。
中文名
魏鴻發
別    名
紹武
籍    貫
甘肅省甘谷縣新興鎮魏家村
出生日期
1887年
逝世日期
1983年

魏鴻發人物出身

又名紹武,甘肅省甘谷縣新興鎮魏家村人。

魏鴻發人物生平

辛亥革命暴發後,魏相約任丹山、楊復之到秦州,協助黃鉞起義,魏任都督府招討使司令部一等參謀官。次年3月,黃鉞離天水東去,魏到蘭州,任甘肅陸軍小學堂校長,不久停辦,被蘭州振武軍陸洪濤請任總教練官。
民國四年(1915),隨新任隴東鎮守使陸洪濤平涼,任鎮署中校參謀。民國八年(1919)任管帶(營長級)。次年,任新軍統領,1922年,陸洪濤出任甘肅督軍,魏鴻發任督署參謀長兼省城垣衞戍司令。
1924年陸洪濤將省直屬部隊編為甘肅陸軍第一師,做為自己的基本力量,由陸自兼師長,魏鴻發兼參謀長。
民國十四年(1925),北洋政府召開善後會議,魏被選為甘肅代表赴京參加。當年夏末因陸洪濤病辭而回蘭。
魏紹武在劉鬱芬督辦甘肅的時候,其頭銜為憲兵司令。
1925年11月,劉鬱芬誘陸洪濤舊部營長以上軍官赴督署宴會,魏與李長清、包玉祥二人同車至督署,即被手槍隊縛綁,推至督署東花園,參謀長蔣鴻喝令將魏鬆綁,其餘二個遇難,造成“督署東花園之變”。劉鬱芬命魏去東教場安撫李長清舊部各營,使一場戰火得以平息。後將李長清舊部編為甘肅陸軍第一混成旅,魏任旅長, [1]  不足半年,以省長公署名義任魏為甘肅道尹,轄酒泉安西敦煌玉門高台金塔、毛目七縣。
民國十六年(1927)被馮玉祥調到駐節地洛陽,任總司令部參事。因甘肅軍情變化,同年冬請假回蘭,劉鬱芬委任其為省道管理處處長。魏愛好秦腔戲曲,將原官辦進化劇社改名覺民學社,兼社長,公開招收藝徒,選聘著名秦腔、京劇演員、樂師,及武功教練執教,培養了一批活躍於本省各地舞台的優秀演員。 [2] 
1928年,寧夏省主席門致中推薦魏為寧夏省政府委員,並任建設廳長。翌年4月,馬仲英攻陷寧夏城,他隻身繞道阿拉善旗中衞,後吉鴻昌率部馳援至中衞,魏被邀與吉同車指揮,擊敗馬仲英,收復寧夏城,魏繼任建設廳長兼財政廳長。 [3]  在屢次作戰的合作中,魏深得吉鴻昌將軍的賞識。馮蔣中原大戰即將開始,吉鴻昌率部出潼關,不足一週,馬仲英餘部代司令馬謙已率萬餘眾進至楊和堡,謀取省垣,魏與省府參議鄭海峯去見馬謙,陳説利害,答應解決糧餉困難,馬慨然放棄攻城而返。
民國十九年(1930)元月,馬鴻賓任寧夏主席。是年夏,盤據五原臨河一帶的楊猴進犯東關湖灘,魏受馬鴻賓派遣,隨騎僅一人,深入楊駐軍部,經魏陳詞,使地方又一次免遭兵燹。
1933年馬鴻逵率第十五路軍回寧夏,帶回了大小軍用汽車30多輛,使寧夏第一次有了汽車。當年4月,成立了第一個官辦公路交通管理機構——寧夏省道管理處,由魏鴻發任處長。 [4] 
民國二十三年(1934),蔣介石以“通共”罪名殺害了吉鴻昌,魏曾撰詩四首悼念吉將軍,控訴蔣介石的罪惡行徑。
民國二十四(1935)寓居北平,適門致中在北平組織建設委員會,薦魏擔任委員。民國二十七年(1938),攜眷返蘭,以世界紅十字會蘭州分會從事當地慈善事業,創辦慈育小學、難民收容所、難民習藝工廠、貧民施診所等。
1953年被聘為蘭州文史研究館員、參事室參事,後任政協甘肅第四屆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 [5]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邑人安升霄以父安履祥著作請賈鴻逵向隴上名賢乞序,賈鴻逵面請於魏鴻發,魏閲後同意甄載明提出的將其增訂易名《甘谷縣志稿》的意見,遂囑賈負責整編,並捐300元資助。
魏鴻發擅書畫,能詩賦,是甘肅省著名的書法家。

魏鴻發親屬關係

兒子魏競存在大陸,是蘭州鋁廠退休幹部。女兒魏佩蘭在台灣,丈夫是台灣的“國大代表”。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