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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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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澹,字彥深,鉅鹿郡下曲陽縣(今河北省晉州市鼓城村)。北齊到隋朝大臣、史學家,大司農魏季景之子。
博涉經史,善於作文。北齊時期,歷任殿中侍御史、殿中郎、中書舍人、參修國史。進入北周,遷納言中士。隋文帝即位後,行台禮部侍郎、太子舍人,遷著作郎,卒於任上。
曾注《庾信集》,撰《笑苑》,修《魏史》,時稱其善,存有文集二十卷 [1] 
本    名
魏澹
彥淵
所處時代
隋唐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鉅鹿郡下曲陽縣
主要作品
《魏史》
《笑苑》
《詞林集》
主要成就
太子舍人 著作郎
祖    父
魏鸞

魏澹人物生平

魏澹,字彥深,魏收的堂兄弟。十五歲,失去父親,專心精一,發奮讀書,才能出眾,善於寫文章。在北齊做官,任殿中侍御史,參與修訂五禮和撰寫《御覽》。又任殿中郎、中書舍人,與李德林一起撰寫國史。入北周後任納言中士。隋初,任行台禮部侍郎,不久,任出使南陳的使主,歸來後任太子舍人。已廢的太子楊勇對他十分器重,令他註釋《庾信集》,編纂《笑苑》,人們稱讚他博學多聞。升任著作郎,仍任太子學士。 [1] 
隋文帝認為魏收撰寫的《魏書》中褒貶失實,平繪所寫的《中興書》敍事混亂,下詔令魏澹另外寫一部《魏史》。魏澹從道武帝開始至恭帝結束,共寫成十二紀,七十八列傳,另各寫了一卷史論和凡例,共九十二卷,著書的主旨和體例與魏收的多不相同。 [2] 
他説:“我聽説天子承天命而臨天下,始終不應該稱他們的姓名。所以,《穀梁傳》上説:‘對於天子不能説他的姓名。’《曲禮》中也説:‘不能説天子的生身出處,不能稱諸侯的名字。’諸侯尚不能寫出姓名,更何況天子呢?如果是天子,必須寫他們的名字。是因為兒子對父親繼承的稱呼,在父親面前稱兒子的名字,是符合禮的要求的。至於司馬遷在《史記》中寫到周朝的太子,都寫出他們的名字;而寫到漢代的太子,都避諱他們的姓名,是尊崇當代,輕視前朝,以盡臣子的心意。我認為他立下這個規矩,恐怕不合乎道理。為什麼呢?是因為《春秋》、《禮記》上,對太子一定寫出名字,對天子則不説出他的生身出處,這是孔子確定的。對皇帝的稱謂,不能只根據當代和前代而有所不同。班固、范曄、陳壽、王隱、沈約等人撰述的史書對皇帝的稱呼各不一樣,使尊卑的位置顛倒。至於魏收所著的《後魏書》中諱去太子的名字,寫出天子的名字,過失則更加嚴重。我所撰寫的這部《魏史》避諱皇帝的姓名,寫出太子的名字,是想分別君臣尊卑不同的位置,是按照《春秋》中的要求去作的。 [3] 
“魏代的皇帝在平文帝以前,都是部落酋長。太祖拓跋圭向前追溯二十八代,極力抬高他們的位置,都違背了堯舜的典章,超出了周公制定的禮節。道武帝出身於結繩記事,沒有開化的民族,沒有學習中原的典章制度,所以需要南董那樣敢於秉筆直書的史官進行裁正。而魏收卻替他掩蓋過失,難道讓後人繼續重複這些過失?但是,力微相傳為天女所生,神靈奇異,舉世無雙,被尊稱為拓跋氏的始祖,是十分恰當的。平文帝、昭成帝雄據塞北,勢力逐漸強大,南圖中原的大業從這時開始。長孫斤發動禍亂,在宮廷中交兵,太子在危難中遇難,昭成帝什翼犍保全了性命。道武帝拓跋王圭的皇后緡這時正懷身孕,宗廟得以保存,國家有了君主,卓著的功勞和孝心,實在在獻明這裏。這三代帝王是值得稱道的。除此之外,不敢聞問。 [4] 
“周幽王死在驪山,周厲王逃於彘地,史書沒有隱瞞,照直寫出,想借此勸善懲惡,給後世留下教訓。太武帝和獻文帝都死於非命,而魏收的《魏書》為他們寫的紀中,對這種不正常死亡,只在行文中間有所流露,卻沒有暴露出殺主背君的兇手的姓名,以後會怎樣使那些亂臣賊子產生畏懼之心呢?我的史書將他們被害的情況照直寫出,不作任何掩飾。 [5] 
“自從西晉皇室失去治國的道德,天下便分崩離析。羣雄稱王稱帝,任意設官立國。他們活着互相攻打,有如敵國;死了就如同普通的百姓。凡是在華夏一帶活動的羣雄,死了都寫為卒,就同在江南稱雄的那些人一樣。” [6] 
魏澹還認為“:司馬遷創立紀傳體的史書以來,著述史書的各不相同,不管好人壞人,都為他們立論評説。不管傳主的立身和事蹟有多少,都寫入正史。事情不典型,就起不到對後世的勸懲作用。再則,述作如同銘頌一樣,敍述重複,行文繁雜。左丘明具有亞聖的才能,闡發聖人們的思想,託言‘君子曰’的那些議論,都恰如其分;其中對普通的事情,也都直抒己見。我所撰寫的《魏史》,私下裏在仿效左丘明。可為世人起勸戒作用的,都議論他的得失優劣;對世人沒什麼幫助的,就不去論説。”文帝看了連連稱善。不久去世。 [7] 

魏澹人物評價

魏徵等《隋書》:明遜、魏澹等人,或博學洽聞,詞藻贍逸,既稱燕趙之俊,實曰東南之美。所在見寶,鹹取祿位,雖無往非命,蓋亦道有存焉。澹之《魏書》,時稱簡正,條例詳密,足傳於後。此外諸子,各有記述,雖道或小大,皆志在立言,美矣。 [8] 

魏澹主要成就

初仕北齊,任殿中侍御史,和魏收陽休之熊安生同修《五禮》,撰《御覽》。書成,遷中書舍人。北周武帝平齊,任納言中士。入隋,任行台禮部侍郎,加散騎常侍,轉任太子舍人,世稱其博物。數年後,遷著作郎,撰寫《魏史》 [1] 

魏澹親屬成員

祖父:魏鸞,東魏光州刺史。 [8] 
父親:魏季景,北齊大司農卿,
兒子:魏信言,頗知名。
弟弟:魏彥玄,歷揚州記室、洧州司馬

魏澹個人作品

《魏史》《笑苑》《詞林集》 [9] 
參考資料
  • 1.    隋書:魏澹,字彥深,鉅鹿下曲陽人也。稱為著姓,世以文學自業。澹年十五而孤,專精好學,博涉經史,善屬文,詞采贍逸。齊博陵王濟聞其名,引為記室。及琅邪王儼為京畿大都督,以澹為鎧曹參軍,轉殿中侍御史。尋與尚書左僕射魏收、吏部尚書陽休之、國子博士熊安生同修《五禮》。又與諸學士撰《御覽》,書成,除殿中郎中、中書舍人。復與李德林俱修國史。周武帝平齊,授納言中士。及高祖受禪,出為行台禮部侍郎。尋為散騎常侍、聘陳主使。還除太子舍人。廢太子楊勇深禮遇之,屢加優錫,令注《庾信集》,復撰《笑苑》、《詞林集》,世稱其博物。數年,遷著作郎,仍為太子學士。
  • 2.    隋書:高祖以魏收所撰書褒貶失實,平繪為《中興書》事不倫序,詔澹別成《魏史》。澹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七十八傳,別為史論及例一卷,並《目錄》合九十二卷。澹之義例與魏收多所不同:
  • 3.    隋書:其一曰,臣聞天子者,繼天立極,終始絕名。故《穀梁傳》曰:“太上不名。”《曲禮》曰:“天子不言出,諸侯不生名。”諸侯尚不生名,況天子乎!若為太子,必須書名。良由子者對父生稱,父前子名,禮之意也。是以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傳》曰:“舉以太子之禮。”杜預注云:“桓公子莊公也。”十二公唯子同是嫡夫人之長子,備用太子之禮,故史書之於策。即位之日,尊成君而不名,《春秋》之義,聖人之微旨也。至如馬遷,周之太子並皆言名,漢之儲兩俱沒其諱,以尊漢卑周,臣子之意也。竊謂雖立此理,恐非其義。何者?《春秋》、《禮記》,太子必書名,天王不言出。此仲尼之褒貶,皇王之稱謂,非當時與異代遂為優劣也。班固、范曄、陳壽、王隱、沈約參差不同,尊卑失序。至於魏收,諱儲君之名,書天子之字,過又甚焉。今所撰史,諱皇帝名,書太子字,欲以尊君卑臣,依《春秋》之義也。
  • 4.    隋書:其二曰,五帝之聖,三代之英,積德累功,乃文乃武,賢聖相承,莫過周室,名器不及后稷,追諡止於三王,此即前代之茂實,後人之龜鏡也。魏氏平文以前,部落之君長耳。太祖遠追二十八帝,並極崇高,違堯舜憲章,越周公典禮。但道武出自結繩,未師典誥,當須南、董直筆,裁而正之。反更飾非,言是觀過,所謂決渤澥之水,復去堤防,襄陵之災,未可免也。但力微天女所誕,靈異絕世,尊為始祖,得禮之宜。平文、昭成雄據塞表,英風漸盛,圖南之業,基自此始。長孫斤之亂也,兵交御坐,太子授命,昭成獲免。道武此時,後緡方娠,宗廟復存,社稷有主,大功大孝,實在獻明。此之三世,稱諡可也。自茲以外,未之敢聞。
  • 5.    隋書:其三曰,臣以為南巢桀亡,牧野紂滅,斬以黃鉞,懸首白旗,幽王死於驪山,厲王出奔於彘,未嘗隱諱,直筆書之,欲以勸善懲惡,貽誡將來者也。而太武、獻文並皆非命,前史立紀,不異天年,言論之間,頗露首尾。殺主害君,莫知名姓,逆臣賊子,何所懼哉!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圓首方足,孰不瞻仰?況復兵交御坐,矢及王屋,而可隱沒者乎!今所撰史,分明直書,不敢迴避。且隱、桓之死,閔、昭殺逐,丘明據實敍於經下,況復懸隔異代而致依違哉!
  • 6.    隋書:其四曰,周道陵遲,不勝其敝,楚子親問九鼎,吳人來徵百牢,無君之心,實彰行路,夫子刊經,皆書曰卒。自晉德不競,宇宙分崩,或帝或王,各自署置。當其生日,聘使往來,略如敵國,及其終也,書之日死,便同庶人。存沒頓殊,能無懷愧!今所撰史,諸國凡處華夏之地者,皆書曰卒,同之吳、楚。 其五曰,壺遂發問,馬遷答之,義已盡矣。後之述者,仍未領悟。董仲舒、司馬遷之意,本雲《尚書》者,隆平之典,《春秋》者,撥亂之法,興衰理異,製作亦殊。治定則直敍欽明,世亂則辭兼顯晦,分路命家,不相依放。故云“周道廢,《春秋》作焉,堯、舜盛,《尚書》載之”是也。“漢興以來,改正朔,易服色,臣力誦聖德,仍不能盡,餘所謂述故事,而君比之《春秋》,謬哉”。然則紀傳之體出自《尚書》,不學《春秋》,明矣。而范曄雲:“《春秋》者,文既總略,好失事形,今之擬作,所以為短。紀傳者,史、班之所變也,網羅一代,事義周悉,適之後學,此焉為優,故繼而述之。”觀曄此言,豈直非聖人之無法,又失馬遷之意旨。孫盛自謂鑽仰具體而放之。魏收雲:“魯史既修,達者貽則,子長自拘紀傳,不存師表,蓋泉源所由,地非企及。”雖復遜辭畏聖,亦未思紀傳所由來也。
  • 7.    隋書:澹又以為司馬遷創立紀傳以來,述者非一,人無善惡,皆為立論。計在身行跡,具在正書,事既無奇,不足懲勸。再述乍同銘頌,重敍唯覺繁文。案丘明亞聖之才,發揚聖旨,言“君子曰”者,無非甚泰,其間尋常,直書而已。今所撰史,竊有慕焉,可為勸戒者,論其得失,其無損益者,所不論也。 澹所著《魏書》,甚簡要,大矯收、繪之失。上覽而善之。未幾,卒,時年六十五。有《文集》三十卷行於世。子魏信言,頗知名。 澹弟彥玄,有文學,歷揚州總管府記室、洧州司馬。有子滿行。
  • 8.    魏書 卷五十八 列傳第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6-06]
  • 9.    《隋史》列傳第二十三  .勸學網[引用日期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