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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
鎖定
魏京生,原系北京市公園服務管理處工人。在我國對越自衞反擊戰剛剛開始時,主動向外國人泄露國家軍事機密,並撰寫反動文章和主編反動刊物《探索》,在北京、天津散發。1979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煽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1993年9月14日,被依法假釋。199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一審依法判處魏京生有期徒刑14年。1989年年初,陳軍等人寫信徵集簽名要求釋放魏京生。1997年,離華赴美。2000年11月17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問題專家黎安友説,魏京生因三年多來對哥大的學術研究毫無建樹,校方決定收回他的辦公室。
- 中文名
- 魏京生
- 職 位
- 原北京市公園服務管理處工人
魏京生人物介紹
1979年,在我國對越自衞反擊戰剛剛開始時,主動向外國人泄露我國重要國家軍事機密情報,並撰寫反動文章和主編反動刊物《探索》,在北京、天津散發。公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煽動活動。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員張鳳閣、代理檢察員高文玉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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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釋和剝奪政治權利期間,魏京生又進行陰謀顛覆政府的活動。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批准,北京市公安局於1995年11月21日依法逮捕了魏京生。
1995年11月23日,魏京生案經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審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於12月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魏京生從事陰謀顛覆政府的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犯罪,應依法予以處罰。
法庭審理查明,魏京生為達到陰謀顛覆政府的目的,策劃並制定了行動計劃,包括建立金融機構籌集經費,以便“從資金方面支持民運活動”,買下幾家報紙,開辦組織文化活動的公司,組織一些非政府的畫展、演出、出版等活動,以建立宣傳聯絡和活動陣地等,圖謀“掀起足以動搖現政權的風波”。魏京生積極組織實施上述計劃,為籌建所謂“民運銀行”,買下了北京市某城市信用社的12.5%的股份,還將他親筆書寫的《需要幫助的項目簡介》交給境外某組織負責人,並索要數10萬美元作為活動經費。他還以其弟名義在香港註冊“生濤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在北京籌辦畫展,企圖形成對他有利的“力量和組織”。魏京生還積極秘密串聯境內外某些人,研究所謂鬥爭策略,策劃將非法組織勢力聯合起來,“蓄勢待發”,為陰謀顛覆政府作組織上的準備。魏京生還通過非法渠道在境外發表了大量攻擊中國政府,污衊、詆譭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鼓吹西藏獨立的文章,與境外敵視中國的力量和組織相呼應,為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制造輿論。
法庭出示了魏京生書寫的《需要幫助的項目簡介》和在境外發表的大量文章、手稿等書證,宣讀了證人的證言。魏京生對法庭認定的事實供認不諱。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條的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魏京生相關事件
魏京生1989年
2月22日,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陳軍等人寫信徵集簽名要求釋放魏京生等人一事對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在此以前,2月16日,陳軍舉行外國記者招待會,散發陳軍等33人致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共中央的信,以及1月6日方勵之致鄧小平的信,要求實行大赦,釋放魏京生等所謂“政治犯”。司法部這位負責人説:陳軍等人發起寫信提出要求釋放魏京生等人,其實質是製造輿論,對政府施加壓力,干涉國家的司法審判。我相信,人們瞭解了事實真相之後是會作出正確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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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人民司法》05期刊登《法律自有公斷——魏京生案的事實真相》,文章稱,該刊特刊登《法律自有公斷》一文,讓當年北京市中、高級人民法院對魏京生定罪量刑的事實和法律根據再曝一次光,供廣大讀者評判。該文選自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審判紀實叢書》之一的《暮鼓晨鐘——北京地區大要案審判紀實》。
[3]
魏京生2000年
哥倫比亞大學停止贊助
黎安友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説,魏京生1997年自中國大陸來美后,哥大國際關係學院提供辦公室、公寓等設備;但他惜筆如金,也未與院內師生往來,對學校毫無貢獻,加上這個贊助計劃本來就是暫時性的,因此校方決定不再提供他各項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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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2008年
會見美利堅合眾國總統
2008年7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就美國總統布什會見部分反華人士答記者問時表示,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劉建超説,我們注意到了有關消息。這幾個人長期打着所謂人權、宗教旗號,從事反華分裂和敵對破壞活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美方安排領導人會見他們並對中國的人權、宗教狀況説三道四,粗暴干涉了中國內政,向反華敵對勢力發出了嚴重錯誤信號,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中方要求美方恪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方式利用所謂人權、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以免給中美關係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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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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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京生反革命煽動案 .正義網[引用日期2014-04-08]
- 2. 魏京生釋放前四天 .知網[引用日期2014-04-08]
- 3. 法律自有公斷——魏京生案的事實真相 .知網[引用日期2014-04-08]
- 4. 美國哥大認魏京生對校方無建樹決定停止贊助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14-04-08]
- 5. 中國共產黨大事記(1989年)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06-03]
- 6. 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就美國總統布什會見部分反華人員答記者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21-06-03]
- 7. 中國律師30年變遷:從無到有的人民僱員(圖)(2) .中國新聞網[引用日期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