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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

鎖定
北京市公安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中文名
北京市公安局
外文名
Beijing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辦公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13] 
性    質
政府機構
行政級別
正局級
現任領導
亓延軍 [15] 
所屬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羣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四)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衞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七)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八)負責本市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衞工作。
(九)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複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十)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十一)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十三)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四)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產、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北京市公安局領導分工

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北京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亓延軍 [15-16]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秦運彪 [11]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高 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陶 晶
黨委委員、副局長:董亦軍 [19]  [17]  劉濤、張明、 [18]  潘緒宏 [12] 
黨委委員,紀檢監察組組長:石建華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田峽 [14]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議案、建議、提案、保密、統計、新聞發佈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公安地方誌、年鑑的編纂工作;承擔對外聯絡、外事等工作。負責公共關係建設、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媒體記者服務管理、政務微博建設職責。負責警務數據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公安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機房等軟硬件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等。負責市公安局維穩辦日常工作。負責網上北京市公安局運行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
負責全局隊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政工系統信息化建設及績效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管理幹部;負責全局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表彰獎勵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局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警察文化建設和內部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局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組織、指導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體協、文聯、民警撫助基金會工作。
(三)審計處
負責監督全局公安經費收支以及財政法紀的執行;負責對全局正職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局審計工作。
(四)經濟犯罪偵查總隊
負責偵破嚴重經濟犯罪案件、損失和影響巨大的經濟犯罪案件以及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研究並組織實施預防打擊犯罪的對策;指導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五)內部單位保衞局
負責起草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負責依法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衞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承擔對保安服務業的審批、監督和管理的職責,指導保安隊伍建設;負責偵辦直管單位內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案件;參與電力設施保護執法;指導公安分局內保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高等院校和新聞、科研等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衞工作;協助做好直管單位穩定工作和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指導公安分局文化保衞工作。
(六)出入境管理總隊(出入境管理局)
負責審批本市公民因私護照及往來港澳台地區有關證件;辦理台灣居民有關證件手續;負責受理加入或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負責國家工作人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員登記備案;承擔來華外國人各項簽證、居留許可、證件審批工作;負責口岸簽證等相關工作;負責處置涉外案(事)件,偵查妨害國(邊)境管理的刑事案件;負責境外人員居留管理;負責受理外國企業在京常駐代表機構、三資企業的登記及其印章審批;指導公安分局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七)反恐怖和特警總隊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全局反恐怖工作;負責反恐怖工作情報信息的蒐集、研判,涉恐案件偵辦,防範和打擊暴力恐怖活動;負責處置暴亂、騷亂事件,對抗性強的羣體性事件和大規模聚眾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擔負特定的武裝巡邏執勤任務;負責防爆安檢和排爆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監所管理總隊
負責市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醫療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監所安全防範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重要警務活動現場醫療保障工作;負責司法精神病鑑定工作;指導分局開展監所的監管、教育、醫療等工作;承擔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警務航空總隊(北京市人民政府航空隊)
負責為巡邏監控、空中指揮、反恐防暴、緝私禁毒、交通管理、消防滅火、運送警力等警務活動提供空中支援,承擔市政府賦予的各種搶險救災飛行服務任務以及其他社會公益服務任務。
(十)特勤局
負責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來華訪問重要外賓、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在京的安全警衞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機關內部安全保衞工作。
(十一)公共交通安全保衞總隊(公共交通安全保衞分局)
負責公共交通系統安全保衞工作;負責查處發生在公交、地鐵系統主要單位內的刑事治安案件,以及全市10個長途場站內扒竊以外的刑事治安案件;指導、監督、檢查市公共交通客運企業和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及相關單位內部治安保衞工作,實施消防監督,參與警衞工作;實施對出租汽車、客運汽車租賃行業的治安管理。
(十二)禁毒總隊
負責重特大毒品案件、跨國(境)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全局禁毒工作和案件偵查;協調指導全市毒品禁種、禁吸以及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毒情嚴重地區的整治、查禁工作;承辦北京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揮部(區域警務合作辦公室)
負責統一組織、協調、管理公安勤務工作,組織實施勤務演練、勤務動態管理工作;綜合、分析、研判警社情動態信息;研究、規劃、指導、協調公安系統整體防控工作;受理“110”報警、求助、投訴;承擔區域警務合作相關工作。負責視頻警務、圖像信息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有線、無線、衞星等警務通信保障,以及應急機動通信等工作。負責全市巡邏防控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業務指導。
(十四)警務督察總隊(維護民警執法權益辦公室)
負責對公安機關及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負責受理民警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的申訴;承擔市局維護民警執法權益的工作;指導全局警務督察工作。
(十五)警務保障部
負責全局機動車、警用裝備物資的供應、管理;提供機關事務服務和各項裝備財務服務,指導全局裝備財務後勤工作;負責市局直屬單位財務預決算、經費以及營建、房屋等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管理、警用技術與重大項目管理等工作。
(十六)治安管理總隊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治安管理行動,參與相關重大活動治安保衞工作和重大治安案件、事件現場處置;掌握全市治安情況,並研究制定對策;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組織對特種行業、飯店業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行社會治安管理;依法對大型羣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查處治安案件和偵辦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組織協調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承擔全市犬類管理工作;指導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工作。
(十七)刑事偵查總隊
負責組織實施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重大案件;負責重大案件現場的勘驗,向全局提供刑事技術服務;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動態,研究制定打擊犯罪的對策;負責特情及職業據點等秘密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警犬訓練和在偵查、安全檢查中的應用;負責全局刑事犯罪情報信息管理;指導公安分局刑事偵查工作。
(十八)機動偵查總隊
負責街頭敵情、社情、輿情等各類情報信息的蒐集彙總、分析研判和跟進核查工作;參與重大維穩任務中的要人現場警衞工作;負責重大維穩任務、重大敏感案件中的機動偵查工作;負責機動偵查工作中的陣地控制、特情物建使用和管理;依法打擊街頭現行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九)網絡安全保衞總隊(情報信息中心、北京市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
負責依法開展對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違法信息的監控、處置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的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審理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和部門查處涉網案件;開展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建設,依照有關規定承擔信息網絡技術偵察工作;承擔指導、監督、檢查並組織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承擔指導、監督、檢查社會領域信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綜合彙總、分析、研判、發佈和上報各類違法犯罪情報信息,規劃、建設、管理公安系統的信息化工作;承擔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總隊
負責起草常住人口、流動人口户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常住人口户籍登記、流動人口暫住登記的管理工作,核准、審批進京户口;負責全市居民身份證的制發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導公安分局開展人口户政管理工作。負責派出所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等。
(二十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
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處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負責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依法辦理車輛登記業務;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管理;負責依法調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承辦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二)法制總隊
組織起草公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受理立案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依法按管轄權限審核審批刑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收容教養等案件;承擔重特大、疑難複雜和上級交辦案件的審理工作;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件,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負責公安信訪工作管理;承擔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三)環境食品藥品和旅遊安全保衞總隊
負責參與配合市政府組織的聯合執法活動;負責為市級行政執法部門(不含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委)的行政執法提供執法保障;負責擬訂完善與行政執法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規範;負責環境、食品藥品、旅遊等領域重大敏感或跨區刑事案件偵查審理;指導監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承擔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所屬機構

(一)北京警察學院(事業單位)
承擔本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專業訓練、晉升訓練和公安高等學歷教育等任務。
(二)北京市公安局黨校(事業單位)
負責研究、規劃全局黨員幹部年度培訓工作,組織完成各類主體班次培訓任務;負責開展黨建科學理論研究,完善全局黨建科學理論研究體系,建立理論研究及成果運用機制;負責指導市局直屬單位有關黨員教育培訓工作。
(三)民警康復中心(事業單位)
承擔市公安局系統民警康復治療、功模人員休養、民警心理干預和健康狀況分析評估等有關工作。
(四)天安門地區分局
負責掌握、處置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的情況和案件。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預防違法犯罪。負責實施轄區治安管理,處置治安案事件和其他公安行政案件。負責管理轄區實有人口、出租房屋。負責出入境管理及外事治安管理工作。參加警衞工作。負責實施消防監督。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機關、企事業、文教單位的內部保衞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社會安全防範,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清河分局
負責掌握、處置轄區內危害國內安全的情況和案件。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預防違法犯罪。負責實施轄區治安管理,處置治安事件和案件。負責管理轄區內實有人口。參加警衞工作。負責實施消防監督。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機關、企事業、文教單位的內部保衞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社會安全防範,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交通管理工作。負責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地區分局
負責掌握、處置轄區內危害國內安全的情況和案件。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預防違法犯罪。負責實施轄區治安管理,處置治安事件和案件。負責管理轄區內實有人口。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事項及外事治安工作。負責實施轄區內消防監督。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機關、企事業、文教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衞工作。負責收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違法人員。參加警衞工作。組織實施社會安全防範,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巡警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5] 

北京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19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一等功集體”榮譽稱號。
2019年7月23日,獲評全國公安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2]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支隊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3]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鼎閲集團侵犯著作權案專案組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3] 
2020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行政處、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警務保障處獲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綠化委員會授予首都全民義務植樹先進單位。
2020年11月,被評為“2017至2019年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 [4] 
2021年9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網安總隊五支隊入選“國家網絡安全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6] 
2022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冬奧會簽約酒店安保工作專班被表彰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 [7-8] 
2022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層總隊常住人口管理大隊户政管理中隊入選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集體擬表彰候選對象公示名單。 [9] 
2022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港澳高速竇店站派出所團支部被授予建團100週年“北京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
2022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重案支隊、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港澳高速竇店公安檢查站、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第七支隊入選“全國模範公安單位”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10] 

北京市公安局相關新聞

2023年12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前期試點運行的基礎上,全面啓動新生兒入户、户籍類證明、户口遷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等五項户政業務“跨省通辦”工作。 [2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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