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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穎

(南宋人物)

鎖定
高穎,河南府河南縣(今河南洛陽市東)人,是個南宋人物。
中文名
高穎
籍    貫
河南府河南縣(今河南洛陽市東)

高穎人物生平

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進士。北宋亡,高穎隱於民間,“陷偽十年,固窮守節”。
紹興九年(1139年),金朝將河南之地歸宋,籤書樞密院事樓炤舉薦高穎,宋高宗詔左承奉郎高穎任國子監 [1] 
紹興十年(1140年)六月,高穎任工部員外郎。九月,因岳飛奏請,左承議郎高穎任司農少卿,兼湖北、京西宣撫司參議官,以“裨贊岳飛十年連結河朔之謀” [2] 
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被削奪兵柄後,七月,高穎罷司農少卿,退閒返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漢武昌) [3]  。八月,高穎添差福建路安撫大使司參議官,限自鄂州三日前往赴任。十一月,岳飛入獄後,高穎除名,象州(治陽壽,今廣西象州縣)“編管”。

高穎人物逝世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宋廷令高穎“逐便”,復左承議郎。時高穎己死於貶所。
宋孝宗為岳飛平反後,宋廷亦為高穎“追復” [4] 
參考資料
  • 1.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2紹興九年九月戊子,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辛酉,《宋會要》選舉34之52。
  • 2.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7紹興十年九月乙卯,《金佗續編》卷10《令措置河北河東京東三路忠義軍馬省札》,卷11《令遣發參議官高穎措置三路忠義軍馬省札》。
  • 3.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紹興十一年七月辛丑,《宋會要》職官70之23—24。
  • 4.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70紹興二十五年十二月丁丑、丙申,《宋會要》職官76之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