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鎖定
- 中文名
-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 提出者
- 孫中山
- 出 處
- 朱元璋奉天討元北伐檄文
- 性 質
- 同盟會綱領
- 發佈時間
- 1905年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詞句出處
公元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在應天府(今南京)準備北伐時發表《朱元璋奉天討元北伐檄文》,檄文中提出了“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口號,成為朱元璋北伐的綱領。後被孫中山所改編,作為中國同盟會的政治綱領。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綱領內容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驅除韃虜
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邊患;後乘中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有不從者,殺戮億萬。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洲政府窮兇極惡,今已貫盈,義師所指,覆彼洲漢軍人等,如悔司來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殺無赦!漢人有為滿奴以作漢奸者,亦如之。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恢復中華
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敢有為石敬瑭、吳三桂之所為者,天下共擊之。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
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平均地權
文明之福祉,國民平等以享之。當改良社會經濟組織,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家,為國民所共享。敢有壟斷以制國民之生命者,與眾棄之! 上四納,其措施之次序,則分三期:第一期為軍法之治。第二期為約法之治。第三期為憲法之治。俾我國民循序以進,養成自由平等之資格,中華民國之根本,胥於是乎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