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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燈

(民間遊藝活動)

鎖定
馬燈是浙江省流傳甚廣的傳統民俗舞蹈。從平原到山區、海島,幾乎各縣市都有其活動的足跡。馬燈形式多樣,如“竹馬”、“跑五馬”、“高蹺竹馬”、“車馬燈”、“馬燈戲”、“手馬燈”、“小馬燈”等。
中文名
馬燈
説    明
民俗舞蹈
流行地區
浙江

目錄

馬燈起源

馬燈,煤油燈別稱。一種可以手提的、能防風雨的煤油燈,騎馬夜行時能掛在馬身上,因此而得名。馬燈是長江中下游一帶,在中國民間驅除疫鬼的活動。其淵源可追溯至《詩經》所記載的“禡祭”,即出師前祈禱勝利的“出師祭”。雉城鎮下箬民間馬燈,歷史悠久,早在南北朝時期留傳至今。相傳當時的皇帝陳霸先打仗時,身騎白馬,擊敗北齊、北周的進攻,屢戰屢捷,同時多次平定國內內戰,不久在大家一致擁護下,建立陳朝,國號永定,進一步發揚南方地區傳統藝術文化,使南方的各族經濟文化得到全面改革和發展。當地人民為紀念他的豐功偉績,取其騎白馬打仗的典故,扎白馬,配樂器,逢年過節便組織調演。據傳授人講,八字橋村自唐朝以來就一直有馬燈,但當初的馬燈十分小巧,演出陣勢也很小。

馬燈特色

作為一種傳統民俗文化,下箬馬燈逢年過節為羣眾演出,演出場地一般在農民家門前的道場上。演員一般由20人左右組成,其中馬燈演員表演者都是12—13歲的兒童,共12人,分為小旦、小生、小丑、馬伕、軍師、師爺等角色,馬燈的道具有紙馬(分馬頭和馬尾兩部分,早期有黃、黑、白等顏色,後來都統一紮白馬)、馬鞭、浪傘、花扇、手巾等,表演時,小旦將紙馬紮於腰間作騎馬狀,小生手執馬鞭作帶馬狀,丑角則打浪傘、舞扇花,眾人圍成一圈,載歌載舞。樂器伴奏則由大人擔任,約8人,分別打擊鑼、鼓、鑔等樂器,還有拉奏二胡、吹竹笛等旋律性樂器的人員,做為表演過程中的演唱伴奏。下箬馬燈有四個傳統的陣法:(1)長蛇陣(2)一字陣(3)剪刀陣(4)交絲陣,演員在小丑的帶領下,按照以上陣勢在鑼鼓的伴奏下進行演出,跑完陣後,有專門人員演唱,馬燈曲調變化多,調門高亢,又因眾人蔘與顯得更富有氣氛。演唱時,一人領唱,眾人和唱。當地流傳的曲調有正陽腔、反陽腔、虞美人、紫竹調、拜香調等,每句唱詞中常加襯詞:“沙溜浪沙羅”或“哩嘻嘻”,表示歡呼之意。歌聲一起,眾人齊和,一呼一應,配上生動的騎馬動作,顯得熱鬧喜慶。
下箬馬燈表演氣氛熱烈,陣勢多樣,演唱曲調種類較豐富,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