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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大士

鎖定
馬大士,字微庵,清初浚縣東楊玘屯人,生卒年月不詳。少穎悟,10歲喪母,13歲入縣學,為知縣李永茂器重。順治十六年(1659年)中進士,改庶吉士,遷御史,巡視兩淮鹽政。馬大士歷官清正,彈劾不避權要。中國《財政志·預算管理》引證説:“清代,康熙元年(1662年),吏部題準,各省大計年份,令道員代藩、臬入覲:康熙十二年(1673年),允御史馬大士疏請,藩、臬總一省錢糧,刑名,熟悉地方利弊,嗣後仍令藩、臬親身朝覲。”
中文名
馬大士
微庵
祖    籍
浚縣東楊玘屯
年    代
清初

目錄

馬大士史書記載

清聖祖實錄》和《清康乾盛世》記載:“國家的‘加徵’得到糾正,但地方‘私派’如故。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四川御史馬大士予以揭露:州縣徵收錢糧,明明已徵收完畢,仍上報沒徵收完,留一筆欠賬,以便於加派私徵”,據為私有,其“弊端百出”。他提出懲治辦法:以後如司道府廳等官對下屬州縣私弊隱瞞、朦混不報者,由上級督撫“題參”將司府道廳官革職;若司道府廳等官上報,而督撫隱匿徇私不報,則由科道官指名“題參”,將督扶降五級調用。户部批覆同意。

馬大士事蹟

馬大士不僅不畏權勢,揭露高官甚至還敢彈劾皇親國戚。孫延齡(1647-1677年)是清漢軍正紅旗人,其父親孫龍是孔有德的部將。孔有德的女兒孔四貞幼時與孫延齡訂親。孔有德和孫龍相繼去世後,四貞尚幼,回到京城,孝莊皇后將她育之宮中,賜白金萬兩,歲俸視郡主。四貞成年後與孫延齡完婚。康熙五年(1666年),孫任廣西將軍,赴桂林統領孔氏舊部。延齡漸驕縱。《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一》載:“十一年,御史馬大士劾延齡擅除武職。”但皇室對馬大士的彈劾並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果然釀成後患,“十三年二月,延齡舉兵反,殺永年、一茂、同春、一第,幽雄鎮及其眷屬。詔奪官爵,聲討。(《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