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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屬邦
鎖定
馬來屬邦成立背景
位於馬來半島北部的登嘉樓、吉蘭丹、吉打和玻璃市,因為鄰接暹羅,在政治上與暹羅有着不同程度的依存關係,不可能同時與馬來聯邦的各邦組成聯邦。英國殖民者為了併吞這些土邦,以改變其在暹羅的治外法權作為交換條件,於1909年 3月與暹羅簽訂《曼谷條約》,取得對吉蘭丹、登嘉樓、吉打和玻璃市的宗主權、行政權和管理權,把這 4個邦置於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下。英國殖民者於1914年完全控制柔佛王國。此後,五邦統稱為馬來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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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屬邦統治策略
馬來屬邦的 5個邦,名義上雖是獨立,各邦也各有議會,輔助行政事務,與馬來聯邦中的各邦相比,其保留了較多的實權,也保留了更多當地傳統的政治組織形式。英國人根據當地社會族羣構成和政治力量的強弱而採取不同的統治策略,減少了殖民統治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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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屬邦雖然不直接從屬英國,但實際上是被英國殖民者主宰。英國在馬來屬邦的統治,除了把駐紮官改為顧問官外,和馬來聯邦沒有什麼不同。1948年英國把馬來屬邦併入馬來亞聯邦(英語:Malayan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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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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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馬來西亞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14-10-07[引用日期2017-12-07]
- 2. 《馬來西亞》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 ISBN:978750007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