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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務

鎖定
領導職務是指機關中具有組織、管理、決策、指揮職能的職務,直白點説就是那些處長、科長、縣長等等職務 [1] 
指在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組織、決策、指揮職能的職務。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3] 
中文名
領導職務
層    次
十等
相    關
公務員職務、公務員級別、公務員職級
職務級別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