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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觸支付

鎖定
非接觸支付是指移動運營商基於移動通信網絡和互聯網絡技術,通過具有非接觸通信功能的手機向移動用户提供的以現場支付業務為主的金融服務。顧名思義,即不需現金,不需刷卡,只需將這種手機接近讀卡器,即可以完成交易。非接觸支付省去了刷卡時輸入密碼、簽字等繁瑣的過程,避免了現金支付時等待找零的麻煩,給傳統的支付方式帶來了巨大的衝擊。手機制造商將非接觸式卡融合到手機之中,不僅使支付過程更加方便,而且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更多金融服務功能。
中文名
非接觸支付
類    型
支付方式

非接觸支付發展趨勢

(一)應用領域拓展分析
經過近些年的發展,目前我國非接觸支付已涉及城市公共交通零售石油等十幾個領域。同時,非接觸支付技術還開始應用於非支付領域,如身份識別、門禁管理等。隨着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非接觸卡還出現了跨城市使用的趨勢,比如上海公共交通“一卡通”已可在無錫、蘇州、杭州等城市通用,給長三角居民帶來了出行便利。預計到2010年,長三角地區的16個會員城市將實現交通卡互通。
隨着非接觸支付卡應用領域的不斷拓展,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個人持卡數量的大量增加。以上海為例,截至2007年11月,僅上海市就發展了加油卡、公交卡、零售支付卡等12種非接觸支付卡。這些卡在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種種不便,因此,各種卡的整合已勢在必行。非接觸支付未來的發展方向是將公交卡、加油卡等不同用途的卡片整合成一張,實現一卡多用。目前部分城市正在推廣建設的“城市一卡通”就是一卡多用的體現,屆時居民只要持有一張卡片,即可享受到金融、社保、交通等多方面的快捷高效的服務,真正實現“一卡在手,生活無憂”。可以説,一卡多用是非接觸支付發展必然的趨勢。
(二)工具選擇分析
目前,我國非接觸支付技術的載體以卡基為主,由於“城市一卡通”的功能不斷擴展,技術日益成熟,並且已涉足身份識別領域,未來一段較長的時期內,以卡基作為非接觸支付載體的局面難有根本改變。同時,手機所具有的私密性、隨身性和簡便性等優點,使其成為天然優良的非接觸移動支付的物理載體。隨着手機的普及和3G時代移動新業務的開展,手機必將在未來的非接觸支付領域大顯身手。這樣一來,在非接觸支付方面勢必會形成卡基支付和手機支付並存的局面,並且這種局面將持續相當長一段時期。
諮詢公司AC尼爾森2006年在我國進行的調查顯示,80%以上的消費者希望將公交卡、銀行卡支付工具集成到手機上。2007年年底我國已有5億多手機用户,研究公司易觀國際預計,2009年我國手機支付市場規模將達到19.74億元。隨着NFC測試項目的推廣,非接觸支付業務將成為我國手機應用服務的一個快速增長點。
(三)產業鏈完整性分析
圍繞非接觸支付技術應用的商業部署,最重要、最複雜的問題是要建立一個各方可分享利益的生態系統。從業務生長規律分析,一個產業的發展和興盛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準確定位、合理分工並進行資源的最優配置。只有建立並不斷完善產業鏈,非接觸支付業務才能獲得健康發展,而產業鏈上的各環節才能在合作中實現共贏。
非接觸支付是一個開放的市場,其價值鏈中環節眾多,包括:移動運營商、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第三方移動支付平台運營商)、芯片製造商、手機制造商、設備終端提供商、商户和手機用户等多個環節,其中最主要的參與主體是移動運營商、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第三方移動支付平台運營商)。目前我國非接觸支付業務還在發展初期,產業鏈尚未穩定成型。但從目前形勢看,產業鏈上幾乎所有的環節都已經浮出水面。並且相關各方積極參與推動非接觸支付應用的開展,為非接觸支付從小範圍試點向大規模部署創造了有利條件。

非接觸支付對策建議

(一)統一非接觸技術標準
非接觸支付是伴隨非接觸支付卡在支付領域的應用而產生的,因此,統一非接觸支付技術標準主要是統一非接觸IC卡技術標準。當前國際上NFC和Felica是應用最為廣泛的兩種非接觸支付產品,我國非接觸支付技術標準的制定可以重點參考NFC技術規範,綜合FeliCa有關技術標準,全面考慮國內現已生產發行的非接觸支付卡現狀,在《中國金融集成電路(IC)卡規範》中,增加非接觸支付卡集成電路規範,形成一套完整的智能IC卡技術規範。
(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非接觸支付屬於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範疇,各國都是將其納入電子支付立法框架內予以規範。目前我國可用於調整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法律規範散見於一些法律文件中,效力層次各不相同,因此制訂統一的調整電子支付行為的法律顯得非常必要。我們可以參考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法》、韓國《電子商業基本法》等框架,整合已出台的《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一部專門的電子商務法律,以解決電子商務發展所面臨的法律法規問題。這部法律應包括市場準入、電子支付與金融監管、電子合同法律效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衝突解決等內容。
(三)加強電子貨幣監管
非接觸支付是電子貨幣的一種形式,電子貨幣所具有的虛擬性、加密性等特徵使其可能被用於洗錢逃税、受賄等不法活動,因此必須加強對電子貨幣的監管。一是明確監管主體,由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共同實施對電子貨幣及其發行流通相關活動的監管,並將它納入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二是應對所有的電子貨幣發行主體建立資本充足監管和準備金繳納制度,維護電子貨幣系統運行的流動性和穩健性
儘管我國非接觸支付的發展尚存在種種不利因素,但作為一種新興的支付結算方式,非接觸支付得到了國家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2007年6月公佈的《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明確要求“大力推廣銀行卡等電子支付工具,推動網上支付電話支付和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工具的發展”。此外,2008年北京奧運會也是推廣非接觸支付的一個很好契機。為體現科技奧運的精神,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在2008年奧運會時,能在一定範圍內實現非接觸式移動支付,據悉,目前一些奧運城市已開始計劃將銀行終端機向接觸智能卡/非接觸智能卡終端機轉換的工作。可以預見,非接觸支付在我國將會有一個較快的發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