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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省
鎖定
青海建省再提建省
1928年6月,國民政府定都南京,蔣介石出任國民政府主席,馮玉祥出任行政院副院長。馮為了鞏固在西北的地盤,安置將領,擴大局面,增強實力,遂以“青海關係國防至為重要”,寧夏、青海距甘肅省城過遠,交通不便,不易發展為由,擬將甘肅所轄寧夏、青海分別建為行省。
青海建省最終建立
經由當時任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長的馮系人物薛篤弼正式提出議案,於1928年9月5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53次會議決議,9月17日發佈命令,將寧夏、青海分別建為行省。青海省政府委員暫定為5人,設民政、財政、教育、建設4廳,依照省政府組織辦理。
9月21日,國民政府任命孫連促、林競、郭立志、馬麒、黎丹5人為省政府委員。10月17日,國民黨中央第159次會議又通過決議,規定甘肅省西寧道屬之西寧、大通、碾伯、巴戎、循化、湟源、貴德7縣及原青海辦事長官所轄蒙古二十九旗、玉樹二十五族、環海八族、果洛等地為青海省所屬,以西寧為省會。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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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海建省故事:清末已有人提出 民國時建為行省 .鳳凰網資訊 > 歷史 > 中國近代史.2015-04-03[引用日期20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