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陶安

(元末明初文人)

鎖定
陶安(1312年-1368年),字主敬,當塗(今屬安徽)人。中國明代文學家。
陶安少從學於耆儒李習。元至正四年(1344年),舉江浙行省鄉試。後奉檄至金陵,授明道書院山長。元至正十三年(1354年),為會稽高節書院山長。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自和州渡江,陶安率父老奉迎,議取南京,頗得朱元璋讚賞。朱元璋克太平,授陶安興國翼元帥府史令,留參幕府。次年,取金陵,置江南行中書省。元至正十八年(1358年),授行省都事,尋遷左司員外郎中。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二月,授黃州知府。秋,謫桐城令。十二月,授饒州府知府。朱元璋稱吳王以後第三年(1367年),置翰林院,首召陶安為學士。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命知制誥兼修國史。四月,任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九月初六,卒於江西任所。
陶安在朝十餘年恪盡職守,深得朱元璋寵渥,御製門帖子云“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明初議諸禮,多為其所裁定。 [1]  對明朝建立之初的典章制度建設有重要貢獻。 [2]  陶安博涉經史,學宗程朱,尤精於《易》。亦工詩文,平正典實,文名甚著。著述頗豐,曾評點《詩經》《尚書》,著《周易集粹》《四書點讀音考》,均不見傳。詩文集原題《辭達類鈔》《知新近稿》《黃岡寓稿》《鶴沙小記》《江行雜詠》等,後人輯為《陶學士先生文集》20卷。 [1] 
主敬
所處時代
元末明初
民族族羣
出生地
安徽當塗
出生日期
1315年
逝世日期
1368年
主要成就
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
主要作品
《周易集粹》《辭達類鈔》
本    名
陶安

陶安生平簡介

生於元仁宗延祐二年,卒於明太祖洪武癸卯年,年五十九歲(據明太祖實錄之35卷記載)。六歲喪父,矢志讀書,日記千言,敏悟異常。稍長,投師李習兄弟,博覽羣書,尤深於《易》。元至正四年(1344年),中浙江鄉試,八年,授明道書院山長。十四年冬歸省,避亂居家。
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渡江至當塗,陶安偕李習及鄉里父老迎謁,即被召見。陶安向朱元璋獻議:“海內鼎沸,豪傑並爭,明公(指朱元璋)渡江,神武不殺,人心悦服,應天順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朱元璋問他:“吾欲取金陵如何?”陶安説:“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朱元璋從其言,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不久朱元璋攻克集慶(今江蘇南京;歷史上以金陵著稱),授陶安為興國翼元帥府史令。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稱吳國公,置江南行中書省,任陶安為左司郎中。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吳王,欲任用劉基宋濂、章諡、葉琛等名士,問陶安對這四人的看法,陶安稱:“臣謀略不如劉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諡、琛。”其廉讓精神深得朱元璋讚賞。時黃州剛克,需要得力人才鎮守,朱元璋派陶安前往。陶安一到任,就寬租減役,深入百姓擁護。旋又轉任饒州,正當征伐,軍需緊迫,陶安諭勸民眾,踴躍捐輸,保證了糧草供給。時福建陳友定聚兵襲城,陶安召集官民,曉以大義,率之固守,終於等到援兵到來,匪亂平定。嗣後,陶安又將所有脅從者釋放,其寬大胸懷與仁釋遠見,受到朱元璋賜詩褒揚。次年陶安入朝,再被派往饒州鎮守。因饒地多戰亂,土瘠民困,陶安請求豁免了那裏的軍供,休養生息,留下德政。當地人民深感恩德,建生祠供奉,還流傳民謠贊他:“千里榛蕪,侯來之初;萬姓耕闢,侯來之日。”“湖水悠悠,侯澤之流;湖水有塞,我思侯德。”
朱元璋稱吳王后第三年(1367年),在金陵初置翰林院,首召陶安為學士。徵諸儒議禮,命陶安為總裁官。他和李善長劉基等冊定律令,議定禮制。明洪武元年(1368年)命制誥兼修國事。朱元璋常至東閣,與陶安等議論前代興亡本末。在朝十餘年,恪守職守,朱元璋十分寵渥於他,御製門貼賜之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四月,陶安任江西省參知政事,治理有方,軍民誠服。不久染病,仍擬草本時務十二事上表朝廷,九月卒於任上。明太祖朱元璋親致祭文,遣使弔唁,諡封“姑孰郡公”,對陶安的父子亦有封賞。

陶安著述名錄

陶安生前著述甚多,有《周易集粹》《辭達類鈔》《姚江類鈔》《知新稿》《陶學士集》(20卷)等。

陶安明史文載

陶安,字主敬,當塗人。少敏悟,博涉經史,尤長於《易》。元至正初,舉江浙鄉試,授明道書院山長,避亂家居。太祖取太平,安與耆儒李習率父老出迎。太祖召與語。安進曰:“海內鼎沸,豪傑並爭,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撥亂、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殺,人心悦服,應天順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問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撫形勝以臨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參幕府,授左司員外郎,以習為太平知府。習字伯羽,年八十餘矣,卒於官。
安從克集慶,進郎中。及聘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太祖問安:“四人者何如?”對曰:“臣謀略不如基,學問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能讓。黃州初下,思得重臣鎮之,無逾安者,遂命知黃州。寬租省徭,民以樂業。坐事謫知桐城,移知饒州。陳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諭以順逆,嬰城固守。援兵至,敗去。諸將欲盡戮民之從寇者,安不可。太祖賜詩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吳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為學士。時徵諸儒議禮,命安為總裁官。尋與李善長劉基周禎、滕毅、錢用壬等刪定律令。
洪武元年,命知制誥兼修國史。帝嘗御東閣,與安及章溢等論前代興亡本末。安言喪亂之源,由於驕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驕,處佚樂者易侈。驕則善言不入,而過不聞;侈則善道不立,而行不顧。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當。”又論學術。安曰:“道不明,邪説害之也。”帝曰:“邪説害道,猶美味之悦口,美色之眩目。邪説不去,則正道不興,天下何從治?”安頓首曰:“陛下所言,可謂深探其本矣。”安事帝十餘歲,視諸儒最舊。及官侍從,寵愈渥。御製門帖子賜之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時人榮之。御史或言安隱過。帝詰曰:“安寧有此,且若何從知?”曰:“聞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參政闕,帝以命安,諭之曰:“朕渡江,卿首謁軍門,敷陳王道。及參幕府,裨益良多。繼入翰林,益聞讜論。江西上游地,撫綏莫如卿。”安辭。帝不許。至任,政績益著。其年九月卒於官。疾劇,草上時務十二事。帝親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為浙江按察使,以貪賄誅。其兄昱亦坐死。發家屬四十餘人為軍,後死亡且盡。所司復至晟家勾補,安繼妻陳詣闕訴,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諸禮也,廣德錢用壬亦多所論建。

陶安代表詩作

【泊江州】
江雲紺綠夕陽邊,江水空明海氣連。
一點遠帆如白鳥,數聲急鼓隔蒼煙。
潯陽九派疑無地,廬阜千峯直造天。
清夜開樽酹司馬,琵琶亭下月當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