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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生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鎖定
陳雲生,男,北京市平谷縣人,1942年生,中共黨員,漢族。主要學術專長是憲法研究。現為中國憲法研究會顧問;北京市憲法研究會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譽專家諮詢委員;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 [1] 
中文名
陳雲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北京市平谷縣
出生日期
1942年

陳雲生人物簡介

1966年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畢業後在廣西從事過司法、教育、行政工作;1978年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深造,師從著名法學家張友漁教授攻讀憲法學專業,1981年和1987年先後獲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是中國本土培養的第一個法學博士,也是張友漁教授的唯一博士生)。1981年至今在法學研究所從事憲法學、行政法學、法哲學等學科的研究工作。先後出版著作幾部,發表論文、文章200多篇。
1991年1月至1993年1月先後在美國露易絲克拉克西北法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哈佛大學法學院和荷蘭的鹿特丹依拉斯模大學法學院從事進修和講學等學術交流活動,期間多次在丹麥、瑞典從事講學和出席學術會議等活動。1990年被選派出席在北京舉行的世界法律大會;1995年被選派出席在北京舉行的第七屆世界反貪大會,是分組專題報告人。1995年被選派出席在北京舉行的第十四屆亞太法律協會代表大會,是中國唯一的大會專題報告人。
曾為中國憲法研究會理事,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後流動站導師組成員。現為中國憲法研究會顧問;北京市憲法研究會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譽專家諮詢委員;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被收入多部當代文化名人或知名學者詞典。 [1] 

陳雲生研究領域

憲法學:包括憲法監督的理論與實踐;權利相對論和義務權重論;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與實踐;和諧憲政;憲法人類學;檢察理論與實踐;亞太地區的經濟立憲等等。
憲法史和憲法政治史:包括河洛文化中的洪範及中華法系起源;《史記》《尚書》中的上古官箴的記載以及當代價值。 [1] 

陳雲生社會兼職

曾在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浙江寧波大學法學院、廣西河池學院內蒙古大學滿洲里學院任教授;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任教授和博士生導師。 [1] 

陳雲生科研成果

著作類:代表作有《民主憲政新潮――憲法監督的理論和實踐》(獨著),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成文憲法的比較研究》(譯著),華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權利相對論――權利和義務價值模式的建構》(獨著),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反酷刑――當代中國的法制與人權保護》(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超越時空――加拿大多元文化主義》(獨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中國民族區域自制制度》(獨著),經濟管理出版社2001年出版;《憲法人類學》(獨著),三卷本約100萬字,已完稿,正聯繫出版;《憲法監督司法化》(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即出);《憲法學基本理論》(合著),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4年第一版,1999年第二版。
論文文章類:二百多篇待整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