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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軍

(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原總隊長)

鎖定
陳軍,男,漢族,1968年6月出生,重慶萬盛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3月參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 [1] 
2021年,陳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陳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重慶萬盛
出生日期
1968年6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陳軍人物履歷

1986.03—1986.08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校學習
1986.08—1992.11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工作
1992.11—1997.06 四川省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工作,曾任副大隊長、大隊長
1997.06—1999.04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大隊長
1999.04—2007.05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第一支隊支隊長(1996.08—1999.06 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1997.08—1999.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習;2006.02正處級)
2007.05—2010.02 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渝中區支隊支隊長
2010.02—2010.04 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交巡警支隊支隊長
2010.04—2011.11 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常務副總隊長
2011.11—2013.04 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政委(副廳級)
2013.04—2021.07 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2012.09—2015.06 重慶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 

陳軍人物事件

陳軍違紀被查

2021年5月,據重慶市紀委監委消息: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陳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軍免職決定

2021年7月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陳軍的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總隊長職務。 [3] 

陳軍雙開處分

經查,陳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存閲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違規放貸並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經商辦企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為他人辦理號牌和處理違章,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執法犯法,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考場經營、工程承攬、違章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陳軍公開通報

2023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原黨委書記、總隊長陳軍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問題。2013年至2021年,陳軍多次收受禮金,帶領下屬接受私營企業主在私人會所安排的宴請;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福建晉江、廈門等地旅遊,相關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陳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