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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珀

(明代官吏、書法家)

鎖定
陳珀(1472-1516)初字子永,改字琛之 ,號翠峯。莆田城關縣巷(今荔城區鎮海街道長壽社區)人。曾祖陳乾初,祖父陳孟敬,父陳順元,母黃氏,娶郭氏,弟陳瑚、陳璵、陳瑠。陳中侄孫。明代書法家。
中文名
陳珀
出生日期
1472年
人物經歷
成化八年(1472)十二月十二日生,行一。成化十六年(1480)福建鄉試吳稜榜第55名舉人,山東堂邑縣學教諭,禮部會試222名,弘治六年(1493)毛澄榜三甲第172名進士。弘治九年(1496)六月授都察院理刑,十年(1497)八月授陝西道監察御史,尋丁憂歸,十四年(1501)五月服闕,復除原職,改雲南道。孝宗詔取番僧領佔竹至京,禮部尚書倪嶽執奏,陳珀與給事柴升等上言其誕妄,引孟軻韓愈為證,反覆數千言。上讀之而悟,詔中止。天下誦之。弘治十七年(1504)十二月,命清查騰驤等四衞軍人勇士之濫冒及役佔者。弘治十八年(1505)三月擢為浙江按察司僉事。正德四年(1509)七月為浙江布政司右參議。正德五年(1510)八月為浙江按察司副使。正德六年(1511)二月升為甘肅行太僕寺卿。其為人講正義,樂於助人,其任御史時,奉差出京,適同鄉訓導翁瑞卒於官,冷宦無依,為攜櫬以歸,道路誤傳謂陳御史物故,至莆,乃知翁櫬,莆人擊節談其事。《柳湄詩傳》雲:“珀為御史,疏抑妖僧領佔竹。朝諭韙之。”正德十年(1516)十二月十一日卒。為太卿房始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