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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

鎖定
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採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夥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採取的一種商業手段。
2020年6月,海南作出決定:堅決破除“房地產依賴症” ,繼續嚴格執行全域限購等政策,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1] 
2022年底以來,已經有24個城市宣佈全面取消限購;截至2024年5月9日,僅剩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天津、海南6省市仍執行限購政策。 [31] 
中文名
限購
房產限購條文
國十條實施細則的限購令
解    釋
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
作    用
防止其他商業夥伴同行業惡意搶購

限購基本介紹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户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户政策也不衝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税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絡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徵多套房房產税,並可優化40個城市範圍內的限購。
長期限購後,需求主力必然迴歸中間階層,房價也會迴歸到收入可支撐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過土地供應、公積金的鬆緊等政策靈活調整供求。
其他手段可重歸市場化:
第一、取消商業銀行的差別化信貸,並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貸款上限,支持中間階層置業。現行的差別化信貸政策違背商業銀行的逐利本能,必須靠銀監會三令五申才可實施,而限購令可基本禁絕利用信貸資源炒房和過度投資的行為。央行、銀監會可根據全國宏觀調控需要規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業銀行在此基礎上,按風險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户制宜地發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價房,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中產階層可購買性價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體系從“以售為主”轉向“租售並舉”,將來可轉向“以租為主”直至最終取消經濟適用房。
第三、原用於調整供應結構、抑制地價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國有土地出讓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儘量減少易導致暗箱操作的綜合評標。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首付上是沒有區別的,只有在繳納税費的時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這個税種。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5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限購放開限購

限購城市名單

取消限購時間
取消限購城市
2022年12月9日
佛山
2022年12月26日
東莞
2023年6月25日
揚州
2023年8月25日
嘉興
2023年9月8日
南京、大連、蘭州
2023年9月11日
濟南、青島、福州
2023年9月12日
鄭州、瀋陽
2023年9月15日
合肥
2023年9月19日
武漢、無錫
2023年9月28日
寧波
2023年10月7日
太原
2023年11月2日
昆明
2023年11月15日
廈門
2024年1月30日
蘇州
2024年4月18日
長沙
2024年4月29日
成都
2024年5月9日
杭州、西安
注:2022年底至2024年5月9日,已經有24個城市宣佈全面取消限購 [31] 

限購廈門市

廈門市政府宣佈,自2015年1月16日起全島取消住房限購措施,思明區、湖裏區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再限購。截至目前,仍然明確執行限購的只剩下北上廣深及三亞,其中三亞不屬於一線城市,也是最後可能退出限購的城市。 [2] 
2023年11月15日,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號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相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從解除限購、調整住房信貸,家庭住房套數等多方面對廈門當前的房地產政策進行了優化。“作為二線熱點城市,廈門全面取消限購具有風向標意義。未來,不排除其他二線城市跟進取消限購政策,進一步激活樓市動力。 [19] 

限購海南省

2020年6月,為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高質量高標準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海南省作出30項決定。其中,第14項提出,堅持“房住不炒”,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海南省要求,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堅決破除“房地產依賴症”,繼續嚴格執行全域限購等政策,進一步強化城市主體責任,實施重點城市“一城一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建立健全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和調控評價考核查處機制,堅決做到任何項目不附帶商品房用地。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1] 

限購成都市

2021年3月22日,成都市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成都法拍房限購。 [3]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房產活動,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 [4] 
2024年4月28日,成都住建官宣2024年住房限購政策調整,延續近8年的限購時代正式結束。 [15] 
2024年4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政策的通知,自4月29日起,成都市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全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企業採取公證搖號選房銷售。 [26] 

限購青島市

2023年9月11日,據“青島住房和城鄉建設”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調整住房限購區域。將市南區、市北區(原四方區域除外)移出限購區域,全域取消限購政策。二、優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本市範圍內,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可上市交易。 [5] 

限購武漢市

2023年9月19日起,取消武漢市二環線以內住房限購政策, 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10] 

限購上海市

2024年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規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已滿5年及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可在外環以外區域(崇明區除外)限購1套住房。 [6] 
2024年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税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將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以舊換新”以及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等九條新措施。 [33] 

限購蘇州市

2024年1月,蘇州主城六區與崑山、張家港、常熟、太倉全面放開限購政策,蘇州户籍與非蘇州户籍市民均可不限制套數購買。蘇州市不動產交易中心已開始執行新政策。但該市的新房限售政策仍未取消,限售期為兩年。 [7] 

限購北京市

2024年2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方網站發佈《關於調整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的通知》,內容顯示,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且符合相應條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 [8] 
2024年3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宣佈廢止兩年前發佈的一則文件。該文件發佈於2021年8月,文中稱“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11-12] 
2024年4月22日,北京再次下發樓市新政。2024年4月23日後簽訂購房網籤合同,且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 [14] 
2024年4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關於優化調整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提出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允許已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的居民家庭,到五環外新購一套住房。這是北京自2011年起執行了13年的住房限購政策,迎來首次調整。 [27] 

限購杭州市

2024年3月14日,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確優化二手住房限購政策,在本市範圍內購買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同時明確優化增值税徵免年限,本市範圍內個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徵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9] 
2024年5月9日,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購。 [29] 

限購廣州市

2024年1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顯示,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 [13] 

限購合肥市

2023年9月15日,合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提出,在合肥市市區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購房人,不再審核購房資格。這也意味着合肥全面取消房地產限購措施。 [16] 

限購南京市

2023年9月8日起,南京發佈房產新政,宣佈在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等四區範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購房證明。而在此前,南京其他城區已經取消限購,至此,南京全面取消限購。 [17] 

限購鄭州市

2023年9月12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等4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取消了鄭州二環內限制性購售政策,同時首套付款調整為不低於20%,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18] 

限購寧波市

2023年9月28日,寧波市住建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取消限制性購房政策。支持居民家庭的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停止執行限購政策規定。 [20] 

限購昆明市

2023年11月2日,昆明市政府官網發佈《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廢止一批房地產政策文件的通知》,決定廢止2017年、2018年出台的相關房地產政策,意味着昔日發佈的商品房限售限購政策全部取消。 [21] 

限購東莞市

2022年12月26日起,取消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五個地區的限購政策,另外新房和二手房需要網籤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除了這五個區外,其他區域內,二手房暫停限售,新建住房實行3年限售期。 [22] 

限購瀋陽市

2023年9月4日,遼寧省瀋陽市房產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取消二環內限購政策,取消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滿足居民購房需求。同時,實行“認房不認貸”政策。 [23] 

限購福州市

2023年9月11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取消福州市五城區(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的限購政策,並優化住房上市條件。 [24] 

限購長沙市

2024年4月18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支持居民購買改善住房的通知》,即日起,全市範圍內“以舊換新”購買新房的,可按照“認房不認貸”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優惠;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原有基礎上上調最高貸款額度;同時不再審查購房者資格條件。 [25] 

限購深圳市

2024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調整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
根據《通知》,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由3年調整為1年;在其他範圍內購買住房,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仍為3年。
《通知》明確,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再購買1套住房。
《通知》規定,同時滿足設立年限滿1年、在深圳市累計繳納税款金額達1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10名及以上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解決員工住房等需求。
《通知》強調,支持在深圳市有開發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相關房地產中介機構開展商品住房“收舊換新”和“以舊換新”工作。對於實施“收舊換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購換房人舊房時不受深圳市關於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房政策的限制。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務,優化商品住房“帶押過户”流程,提升房地產交易便利度。
《通知》優化了在深工作人員以及多子女户籍家庭在部分區域的住房限購政策,調整了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在部分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的政策,進一步提升房產交易的便利度,有利於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8] 

限購西安市

2024年5月9日,陝西省西安市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購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30] 

限購珠海市

2024年5月24日,珠海出台房地產新政,推出一攬子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包括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以及將雙繳職工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100萬元等。 [3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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