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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

鎖定
《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大力推動北京市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將北京建設成為"國際音樂之都"和華語音樂的全球中心,由北京市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領導小組提出的實施意見。
2019年12月24日,經北京市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領導小組領導批准,《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京文建發〔2019〕11號印發施行。 [1] 
中文名
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
頒佈時間
2019年12月24日 [1] 
發佈單位
北京市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領導小組 [1] 
發文字號
京文建發〔2019〕11號 [1] 

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全文

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
北京是全國音樂創作、編輯製作、出版發行、視聽傳播、演出交流、版權交易、科技創新、教育培訓和消費體驗的中心。繁榮發展音樂及其關聯產業,對助力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升首都文化軟實力、影響力具有重要意義。為大力推動本市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將北京建設成為"國際音樂之都"和華語音樂的全球中心,特提出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全國文化中心建設"一核一城三帶兩區"總體框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生產導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不斷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音樂原創、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演藝消費為抓手,充分發揮北京音樂產業資源集聚優勢,堅持創新驅動,優化產業環境,推動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音樂產業體系,為全國文化中心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價值引領與繁榮產業相結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不斷豐富音樂及其關聯產品供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堅持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相結合。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大力推動民族音樂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定文化自信,使民族傳統煥發生機。
堅持內容建設與科技驅動相結合。大力加強內容建設,激發原創音樂創作生產活力。聚焦高端、高效能、高附加值環節,堅持科技驅動、融合發展,增強輻射力、滲透力,推動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
堅持統籌規劃與協同聯動相結合。推動全市音樂產業區域合理佈局,加強市區兩級統籌規劃,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合理配置科技、資本、人才等資源,形成重點突出、特色鮮明、上下合力、點面結合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三)發展目標
圍繞建設"國際音樂之都"和華語音樂的全球中心,堅持"內容為王、科技創新",形成具有首都文化特色和高質量發展態勢的音樂產業形態,鞏固和提升北京音樂產業發展的領先地位。湧現出一批經典原創音樂作品和優秀音樂品牌,培育一批有示範引領作用的行業龍頭企業,吸引一批國際國內知名音樂人才和優秀原創音樂人才紮根北京,形成一批高起點、產業化、高集聚、可持續的音樂產業示範園區。傳統音樂產業基本完成轉型升級、數字音樂融合發展成果顯著、音樂消費市場持續繁榮、產業鏈上下游貫通、各環節要素相互支撐的音樂產業體系不斷完善,邁向產業佈局優化合理,競爭力、影響力、創新引領力顯著增強,滲透輻射領域廣泛,文化氛圍濃厚的音樂產業發展新階段。力爭到2025年,北京市音樂及其關聯產業年產值超過1200億元。
二、重點工作
(一)做好音樂產業佈局規劃
貫徹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全國文化中心建設中長期規劃要求,研究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發展新城等各區功能定位和發展路線;優化產業空間佈局和資源配置,重點規劃建設一批融音樂創作、表演、錄製、出版、消費體驗以及生活配套為一體的產業集聚區,創新各類產業要素高強度集聚方式;通過協調各區、各部門統籌資源,實現區域聯動、優勢互補,走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之路。
(二)推進示範產業園區建設
大力推動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北京園區優化升級,建成集聚程度高、輻射力強的"標杆性"示範園區;打造一批政府引導、產業集聚、特色突出、持續發展的音樂產業園,形成區域文化品牌;鼓勵優質龍頭企業依據自身資源狀況形成龍頭企業驅動式特色園區,激發集聚效應;鼓勵音樂產業園區申請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和政策傾斜;研究構建產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對要素完備、鏈條完整、特色鮮明、集聚顯著的音樂產業園區給予資金獎勵、品牌推介等政策支持。
(三)激勵優秀原創音樂作品
統籌發揮、持續優化北京市文化精品工程重點項目、北京市宣傳文化引導基金、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以及"歌唱北京"原創歌曲徵集活動等市級遴選扶持選拔機制,加大對詞曲創作、音樂作品、音樂展演、孵化平台、宣傳推廣等原創優秀作品或項目的扶持獎勵力度,給予版權登記優先服務、演出類場館租用補貼、推廣渠道支持等政策傾斜;激發社會力量支持原創音樂的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原創音樂創作生產;重點支持一批弘揚時代精神、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民族音樂文化、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多層次文化需求、體現北京文化特色等內容的音樂項目;實施中華民族音樂傳承精品工程,挖掘、整理、保護、傳承一批優秀民族音樂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音樂作品及項目,重點支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類音樂項目;探索建立音樂作品評論評價體系,推動權威性評獎平台向國際化、專業化、高端化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視聽平台開發、聚集、推廣原創資源的優勢,積極引導、激活創新活力,創作出一大批內容健康、形式活潑的音樂作品。
(四)加快數字音樂產業發展
發揮北京互聯網資源聚集優勢,加速推進傳統音樂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平台型音樂企業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數字音樂創作、生產、傳播、消費等音樂服務平台;打通數字音樂產業鏈上下游,以版權經紀、管理、保護為紐帶,逐步形成優質音樂內容不斷擴充、音樂版權價值持續開發、"音樂+"多元化業態創新發展、音樂社交化消費驅動、音樂生態健康發展的產業體系;推進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ISRC)在數字音樂單曲登記、版權認證、音樂付費等方面的廣泛應用;優化數字音樂分類、分析、評價、推薦體系;依託市級大數據平台,打造權威在線音樂行業大數據平台,建立科學、公正、廣泛的行業質量評價體系。
(五)促進音樂科技融合創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廣泛深入參與音樂科技創新,重點支持音樂情感識別、AI作曲、數字音頻水印技術、音樂標註、媒體融合技術、音樂信息學等項目;發揮北京科技創新資源優勢,大力推動產學研聯合,以名人工作室或實驗室建設聚集資源、催化創新;促進音樂科技交流合作,加快科技創新成果在音樂產業領域的轉化應用;積極推動音響裝備、樂器製造等傳統產業技術與互聯網、數據科學、人工智能、5G等技術融合發展;健全科研創新鼓勵機制,支持具備條件的音樂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六)加強音樂產業版權服務
支持建立覆蓋全產業鏈的音樂版權分發服務體系,對接國際音樂市場的音樂價值評判及分配標準;探索建立數據公開、信息透明的數字音樂版權管理及分發服務平台;支持建立以版權確權、授權、用權、鑑權、維權、金融等業務支撐的版權資產全鏈條服務平台;加強版權司法落地執行能力,充分發揮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作用,統籌行政執法力量,開展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行為;設立北京市音樂版權保護援助中心,為中小型音樂公司、獨立音樂人提供相關法律服務;以區塊鏈、衞星授時等相關技術為支撐,打造全網版權監測與快速維權中心,切實保護相關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七)繁榮音樂演出產業市場
優化北京音樂演藝基礎設施佈局,合理分佈大中小型演出場館,重點建設一批極具特色的live house小型音樂場所;支持演藝主體與商業文化、休閒服務業、旅遊業等深度融合,推動音樂演出市場多元化、多場景、多業態創新發展,鼓勵音樂衍生文創產品開發;進一步提升北京國際音樂節等品牌節展影響力,建成三至五個不同定位的國際知名音樂展演品牌;支持舉辦國際音樂產業博覽會、音樂產業大會、音樂產業高端論壇等活動;大力推動VR、AR、5G等智能科學、體驗科學技術在線上、線下音樂演出市場的應用。
(八)營造城市音樂文化氛圍
大力支持"音樂+"城市文化生活的融合創新,鼓勵有條件的區域建設各具特色的音樂小鎮;打造夜間消費"音樂IP"、策劃音樂演出與旅遊融合主題活動,開發綜合性音樂消費文化地標,引領音樂高品質消費新風尚;推廣公益性專場演出,實行市民票價、文化消費券等補貼政策,培養市民現場觀演習慣;探索實施"全民樂享"計劃,將全方位、多層次、多羣體提高市民音樂欣賞水平、修養水平納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持續推進,厚植音樂文化土壤。
(九)支持音樂產業人才培養
鼓勵北京市音樂類院校與相關國際知名院校、國內外企業、文藝團體聯合培養各類音樂產業高端人才,開展專項業務培訓;加強和改進音樂人才職稱評價工作,重視和發揮港澳台及外籍音樂人才作用;積極推薦音樂人才參評"四個一批"等重點人才培養工程和人才獎勵激勵項目;規範音樂培訓市場,做好教師資格認定、教材出版規劃等基礎工作;加大海外音樂人才引進力度,支持國內外知名音樂人在北京設立工作室,並享受相關政策與配套獎勵;實施一流音樂人才特色涵養計劃,支持重點文化單位面向全國遴選優秀音樂編創人才,支持建設音樂人才涵養基地;對音樂創作、表演、製作、經紀等領域的領軍人才在京創業給予獎勵支持;建設北京市音樂產業發展高端智庫,對戰略規劃、前沿技術、標準認證和獎勵評審等提供智力支持。
(十)擴大產業國際交流合作
支持海外優秀音樂作品版權引進,鼓勵海外知名音樂家與團體赴京演出,以及國際知名音樂企業入駐北京音樂產業園區;支持北京音樂企業赴國外演出或參會參展、在境外設立合資公司,加大"走出去"力度,提高北京音樂品牌的國際影響力;支持民族音樂走出去;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覆的《全面推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方案》,在特定區域、特定領域進一步開放外商投資審批許可,擴大市場準入;鼓勵北京音樂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等國家音樂項目合作;支持企業合作開發北京全媒體資源,打造體現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的音樂文化品牌,創新對外宣傳方式,加大音樂類產品實物出口、版權輸出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機制
在北京市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領導小組框架下,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會同市區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建立市級音樂產業聯席會議制度,做好政策集成、項目調度、專家諮詢、綜合協調等工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在資源配置、品牌創建、標準制定、版權保護、行業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為,發揮更大作用。
(二)健全政策保障體系
支持有條件的重點區出台音樂產業專項政策舉措,推動扶持政策向骨幹音樂企業傾斜;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音樂製作、演出項目手續辦理流程,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明晰審批要求,利用數字化技術打造多部門、多端口合一的新型平台窗口,壓縮審批時限。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重點支持音樂創作、音樂企業科技融合創新、音樂人才培養、音樂演出、版權交易、音樂產業"走出去"等項目;依託北京文化投融資服務體系,為重點音樂企業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鼓勵銀行和金融機構支持音樂產業小微企業發展,探索開展音樂創意無形資產質押和收益權抵(質)押貸款等業務;積極推動北京文化發展基金中設立音樂產業發展專項子基金,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合作,拓展音樂企業的融資渠道,對文化科技含量高、經濟附加值高的音樂創作、版權交易、產品開發、出版發行、演出消費等音樂產業中上游環節,以及重要的功能性、平台性項目和社會效益突出的精品項目,優先給予基金支持。
(四)做好人才服務保障
支持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重點音樂企業,按照北京市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相關政策規定,對企業引進的高級人才,享受北京市落户、"北京工作居住證"辦理等優惠政策;完善金融服務、知識產權服務、職稱評價、創業環境、辦公條件、居住用房、交通工具、醫療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服務,為音樂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五)建立統計監測體系
研究建立音樂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客觀反映北京市音樂及其關聯產業的總體規模、水平和結構情況;建立健全音樂產業統計監測工作機制,研究建立重點音樂企業、重大音樂產業項目數據庫,定期彙總數據、加強分析研判,為音樂產業發展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為決策分析提供參考。 [1] 

關於推動北京音樂產業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內容解讀

總體特徵
《意見》既有全面佈局,又有重點突破。
《意見》既有指導意義,又有實踐特徵。
《意見》既重市級規劃,又重區級落地。
《意見》既重文化傳承,又重融合創新。
《意見》既有北京特色,又有國際視野。
制訂思路
《意見》立足北京市音樂產業現狀與優勢,聚焦行業核心問題,圍繞實現一都一中心、建好兩區三平台,着力四個突破。一都一中心,即實現目標,將北京建設成為國際音樂之都和華語音樂的全球中心;兩區,即重點打造音樂產業示範園區、音樂文化綜合性消費區,即音樂小鎮,推動產業集聚,形成文化名片;三平台,即支持建立音樂版權管理及分發服務平台、音樂行業大數據平台、音樂產業發展高端智庫平台,全方位服務產業發展;這也是調研過程中企業提出希望政府搭建的平台。四個突破,指在四大重點領域着力突破,始終佔據領先地位,包括原創內容、科技創新、品牌節展、文化氛圍。
框架結構
《意見》文本包括三部分:總體要求、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
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三方面內容。指導思想主要闡述政策制定的根本遵循、引領方向和重要依據。基本原則強調四個結合,即堅持價值引領與繁榮產業相結合,堅持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相結合,堅持內容建設與科技驅動相結合,堅持統籌規劃與協同聯動相結合。發展目標是圍繞建設國際音樂之都和華語音樂的全球中心,力爭湧現一批原創精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吸引一批音樂人才,形成一批示範園區。音樂產業體系不斷完善,邁向發展新階段。並提出2025年北京市音樂及其關聯產業年產值達到1200億元的奮鬥目標。
重點工作有十項,包括:一是做好音樂產業佈局規劃,二是推進示範產業園區建設,三是激勵優秀原創音樂作品,四是加快數字音樂產業發展,五是促進音樂科技融合創新,六是加強音樂產業版權服務,七是繁榮音樂演出產業市場,八是營造城市音樂文化氛圍,九是支持音樂產業人才培養,十是擴大產業國際交流合作。
保障措施包括統籌協調、政策保障、資金扶持、人才保障、統計監測五大方面。
主要舉措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主要亮點和突破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產業集聚方面。通過打造一批政府引導為主的音樂產業園區,解決目前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北京園區企業運作的弊端,解決產業要素“集而不聚”、“集而不強”、特色化不突出的問題。
二是在原創精品方面。通過對詞曲創作、音樂作品、音樂展演、孵化平台、宣傳推廣等原創優秀作品或項目的扶持獎勵,解決音樂產業發展源頭問題,提高優質供給水平;通過實施中華民族音樂傳承精品工程,大力推動民族音樂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通過推動權威性評獎平台建設,探索建立音樂作品評價體系,解決評獎導向性不明、權威性不足、引領性不突出的問題;通過統籌社會資本、互聯網平台力量,激活原創資源的創造活力,解決原創資源分散、缺乏規劃引導的問題。
三是在數字音樂方面。通過打造權威在線音樂行業大數據平台,解決數字音樂行業質量體系建設的大數據依據問題,打破行業壁壘,營造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四是在科技創新方面。通過建設名人工作室或實驗室,建立產學研對接機制,解決科技、人才、科研等產業創新要素集聚模式落地的問題,提升科技融合創新的轉化應用水平。
五是在版權服務方面。通過支持建立音樂版權分發服務體系、數字音樂版權管理及分發平台、版權資產全鏈條服務平台、設立北京市音樂版權保護援助中心、全網版權監測與快速維權中心,解決版權交易亂象,建立起數據公開、信息透明的版權環境,切實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六是在音樂演出方面。通過建設一批live house小型音樂場所,解決音樂演出氛圍不濃厚問題;通過支持舉辦北京國際音樂節、國際音樂產業博覽會、音樂產業大會等活動,增強北京音樂品牌的國際國內影響力。
七是在文化氛圍方面。通過建設音樂小鎮、音樂綜合性生活消費區,推動音樂+城市文化生活的融合創新;通過探索實施“全民樂享”計劃,全面提升市民音樂欣賞水平,激活音樂受眾的消費潛力。
八是在音樂人才方面。通過創新體制機制,開創性地吸納港澳台及外籍音樂人才參與音樂人才職稱評價,解決港澳台及外籍優秀人才職稱評價通道問題;通過支持海外人才在京設立工作室,享受政策獎勵,填補了海外人才引進享受獎勵的政策空白;通過對音樂人才在京創業給予獎勵、為重點音樂企業的高級人才提供落户、創業、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工作生活保障等措施,力求在吸引人才留駐北京上見實效。
九是在審批環境方面。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音樂相關審批辦理流程,解決音樂類審批繁瑣、時間長、要求不明晰等行業反映的比較突出問題,改善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優秀音樂企業選擇在北京發展。
十是在資金扶持方面。通過在北京文化發展基金中設立音樂產業發展專項子基金、依託北京文化投融資服務體系拓寬融資渠道等舉措,解決屬於輕資產的音樂產業貸款、融資難的問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