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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暾
鎖定
- 本 名
- 金永暾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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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旽
那海(蒙古名) - 字
- 暉谷
- 號
- 筠軒
- 所處時代
- 高麗王朝
- 出生日期
- 1285年
- 逝世日期
- 1348年
金永暾人物生平
延祐三年(1316年),隨忠肅王入元請婚,事後策為一等功臣,遷掖庭內謁者監,後出任知陝州事。任滿後歷任讞府散郎、讞府散郎、全羅道按廉使、典校副令、典法總郎、少府判事、宗簿副令等職。
[1]
至元五年(1339年),扈從忠惠王一起至元大都。翌年忠惠王獲釋繼位,他出任都僉議評理,因在曹頔之亂中的護駕之功,策勳為一等,賜“推誠秉義翊贊功臣”號,封上洛府院君。忠惠王被抓到元朝時,他以主辱臣死之義,與金倫力主上書請赦忠惠王。
[1-2]
至正六年(1346年),升任僉議贊成事。
[1]
九月,奉使元朝,請求批准忠穆王親朝賀正。
[4]
元順帝向金永暾和另一在元朝的大臣王煦詢問忠惠王失德之事,他們回答稱是因為有小人引導,並説小人仍在活動,於是元順帝授權他們回國整頓。翌年金永暾回國後,升任左政丞,設整治都監,出任判事,處理土地兼併等問題。
[2-3]
不久後,奇皇后的族弟奇三萬因到處搶奪土地、多為不法之事而被整治都監抓捕,受杖責而死,徵東行省理問所官員河有源追究整治都監官員徐浩、田祿生之罪,金永暾堅持稱奇三萬為“元惡”,自擔其責,到徵東行省監獄自首。忠穆王命他出獄。金永暾和另一判事王煦請求出使元朝,上訪於中書省,途中被理問所抓回,恰逢元朝也派兀理不花審案,於是他和王煦回到開京,整治都監官員都因奇三萬之死而被杖責,金永暾堅持整治都監官員無罪,而王煦則恥與計較,所以元順帝讓王煦來主管整治都監。
[2]
[5]
金永暾人際關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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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永暾墓誌銘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13]
- 2. 《高麗史》卷一百四,列傳第十七,《諸臣傳·金方慶附金永旽》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13]
- 3. 《高麗史》卷一百一十,列傳第二十三,《諸臣傳·王煦》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13]
- 4. 《高麗史》卷三十七,世家第三十七,《忠穆王世家》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13]
- 5. 《高麗史》卷一百一十,列傳第二十三,《諸臣傳·王煦》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2-13]
- 6. 《韓國民族文化大百科辭典·金永旽》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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