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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容

鎖定
金九容(1339年—1384年),高麗王朝後期的官員、詩人。初名齊閔,字敬之,號惕若齋,本貫安東,是金方慶的玄孫。有《惕若齋學吟集》傳世。
本    名
金九容
別    名
金齊閔(曾用名)
敬之
惕若齋
所處時代
高麗王朝
出生日期
1339年1月17日(至元四年十二月初七日)
逝世日期
1384年7月29日(洪武十七年七月十一日)
主要作品
《惕若齋學吟集》

金九容人物生平

金九容家系圖 金九容家系圖
金九容生於至元四年十二月初七日(1339年1月17日) [2]  ,與其弟金齊顏成長於外祖父閔思平家,自幼受閔思平教導。 [3]  十六歲時通過進士試,進宮肅拜時,恭愍王讓他們寫詩詠牡丹,看到金九容的詩後嘖嘖稱奇,欽點第一,並授予散員之職。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李公遂安輔主持的科舉考試中及第,拜德寧府注簿。至正二十年(1363年)拜正言,後調任獻納。在此期間,他與鄭夢周鄭道傳李崇仁河侖等交遊,並被推薦為成均館的教官,“勉進後學,訓誨不倦”,即使在家休息,也不斷有學生來請教他。 [1-2]  [4]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拜典校副令。洪武四年(1371年),拜民部議郞兼成均直講。同年秋,外放江陵道按廉使。洪武五年(1372年)遷總部議郎,同年作為書狀官隨成元揆出使明朝,一年後回國,拜典校令。洪武八年(1375年),拜三司左尹。此時北元使者來高麗,金九容與鄭道傳、權近、李崇仁等理念相近的士大夫上書反對迎北元使,言辭激烈,得罪權臣李仁任,遂被流放竹州,後又移居母鄉驪興郡閒居,以詩酒自居,稱自己的住所為“六友堂”。 [1-2] 
洪武十四年(1381年),獲得敍用,拜左司議大夫。翌年春,拜成均大司成、判典校寺事。明朝遼東都指揮使梅義要求高麗遣使感謝自己,於是金九容在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十五日被任命為行禮使,帶着國書及白金百兩、細苧、麻布各五十匹出使遼東。到了遼東後,明朝總兵潘敬、葉旺以及梅義又説:“人臣義無私交,何得乃爾?”遂將他押送南京,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將他流放雲南大理。七月十一日,他行至四川瀘州永寧縣江門站(今中國四川敍永縣永寧河西岸江門鎮)時病死。 [1-2] 

金九容人際關係

  • 高祖金方慶
  • 曾祖:金愃
  • 祖父:金承澤
  • 父親:金昴
  • 母親:閔氏(本貫驪興,閔思平之女)
  • 妻子:洪氏(本貫南陽,洪義元之女)
  • 弟弟:金齊顏、金九德
  • 兒子:金明善、金明理、金明允 [1-2] 

金九容主要作品

金九容有《惕若齋學吟集》上下兩卷傳世。
參考資料
  • 1.    《高麗史》卷一百四,列傳第十七,《諸臣傳·金九容》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0-01-20]
  • 2.    金明理:《先君惕若齋世系行事要略》:先君姓金氏。諱九容。字敬之。古諱齊閔。號惕若齋。所居堂曰六友。安東人也。父諱昻。重大匡上洛君。祖諱承澤。直亮同德佐理功臣,三重大匡都僉議政丞,判典理司事,上護軍致仕。贈諡良簡公。曾祖諱愃。元忠端力安社保定功臣,奉翊大夫,副知密直司事,典法判書,上將軍。高祖諱方慶。宣授中奉大夫,管高麗軍徵東都元帥,推忠靖亂定遠功臣,壁上三韓三重大匡都僉議左贊,上洛郡開國公。食邑一千户。食實封三百户。諡忠烈公。母輸誠秉義協贊功臣,重大匡都僉議贊成事,商議會議都監事,上護軍,諡文温公及庵閔思平之女也。娶通直郞禮儀正郞南陽洪義元之女。生三男。曰明善。曰明理。曰明允焉。至元戊寅十二月辛卯。先君生。至正十三年癸巳。年十六。宋天奉監試。中舉子科新進士等。詣闕肅拜。上親試賦牧丹詩。先君居其首。上奇之。賜職散員。十五年乙未安乙起榜。登科拜德寧府注簿。歲癸卯。拜正言。移獻納。洪武元年戊申。拜典校副令。歲辛亥。拜民部議郞兼成均直講。秋。承命為江陵道按廉使。五年壬子。遷摠部議郞。秋八月聖節日。使書狀官入朝。冬又拜典校令。癸丑秋七月。還國。八年乙卯。拜三司左尹。七月。以言事竄於竹州。移母鄉驪興郡。閒居七年。以樂江山雪月風花之興。乃六友堂者自此始也。歲辛酉。國家尚其風義。召拜左司議大夫。壬戌春。拜成均大司成。移判典校寺事。十七年甲子正月十五日。奉使行禮遼東都指揮司事。以本國遲緩獻馬事流於大理衞。行至西川南境瀘州永寧縣江門站。七月十一日。以病卒於旅次。年四十七歲。先君生長於外祖及庵文温公家。早知好學。既長。遊於士林。聲價聞於中外。交遊如圃隱鄭達可,陶隱李子安,三峯鄭宗之,浩亭河大臨。相與講論切磋而友善尤篤焉。先君所着詩與文不為不多矣。先兄未嘗侍側。予亦幼弱。故未能盡記之。今此刊行若干詩。乃手書遺稿及得於他人所傳誦者也。夫子之於親。疾病則奉藥以盡其誠。屬纊則斂殯以盡其哀。尚未嘗頃刻而忘於懷。矧餘時方幼稚。未能從於行。而先君捐生於異域萬里之外。卒不聞啓足之言。但日把遺稿。讀之三複。聲氣宛若。手澤尚新。嗚呼痛哉。追慕愈深。每念刊行。涕泗交頤已有年矣。於洪武戊寅秋。來倅晉陽。適觀察趙公璞用吾家所藏詩通䆁。俾餘命工鋟梓。賴其餘力。刊此遺稿。且先君世系與夫行事之跡。為子孫者不可不知也。故倂記於卷端。建文二年庚辰十二月既望。男通善郞晉陽大都護府判官兼勸農兵馬團練判官明理。謹志。
  • 3.    閔思平墓誌銘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8-28]
  • 4.    《高麗史》卷一百十五,列傳第二十八,《諸臣傳·金九容》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