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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鎖定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文學聯合會(原名重慶高校文學聯盟、重慶市大學生文化聯合會、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簡稱重慶高校文聯,成立於2008年6月15日。由熱愛文化、藝術、文學的重慶各高校學生、外界組織或個人組成的專業性學生文化團體所組成的非盈利性文學類組織。聯合會由重慶現代作家研究中心和中國新詩研究所進行指導。聯合會的加盟社團遍及到20餘所高校的30多所社團近3000餘人的會員,是重慶市各大學聯繫市內以及外界熱愛中華文化學生和人士的橋樑與紐帶,是繁榮重慶市文化(文學)、藝術的重要力量。
中文名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簡    稱
重慶高校文聯
成立於
2008年6月15日
地理位置
中國.重慶
現任主席
張劍
組織性質
大學生公益文學組織
掛靠單位
重慶當代作家研究中心、中國新詩所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簡介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經過多次改革和發展,目前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設有主席一位,五位副主席。內部共設有八個中心,分別是:文學創作中心、社團發展中心、項目規劃中心、融媒體運營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商務運營中心。
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屬於一個民間性質組織,屬於重慶市各個高校文學類社團文學交流的一個平台,重在各個文學社團的交流,各個社團可以自由加入或者退出,無強制性,無義務性,無管制性。
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主要以和各個社團交流活動的形式而存在,為各個社團負責人相互交流和合作搭建一個平台。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歷任主席

第一屆主席 孟令法 重慶師範大學 2008年6月-2009年10月
第二屆主席 楊 琰 重慶醫科大學 2009年10月-2010年10月
第三屆主席 空缺
第四屆主席 劉星名 重慶醫科大學 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第五屆主席 陳華彬 重慶科技學院 2012年12月-2013年12月
第六屆主席 向薇芬 西南大學 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
第七屆主席 劉 毅 重慶郵電大學 2015年4月-2015年12月
第八屆主席 巫海波 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第九屆主席 儲 峯 重慶郵電大學 2017年4月-2018年4月
第十屆主席 儲 峯 重慶郵電大學 2018年4月-2019年4月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現任領導

主席:張劍
副主席 程燕、馬天宇、劉毅、巫海波、楊清琦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發展歷程

2008年6月,孟令法、趙劍、愛新覺羅·艾米麗拉、王少朋、夏洪波、楊琰、田柏秋等人發起成立重慶高校文學聯盟,以重慶虎溪大學城幾所高校為主;
2009年10月,重慶高校文學聯盟更名為重慶大學生文化聯合會,此時加盟社團已經普及到沙坪壩、南岸區、巴南區、北碚區、合川區,分為沙區總支、北分支和南分支;
2010年10月,重慶大學生文化聯合會更名為重慶大學生文學聯合會;
2013年12月,重慶大學生文學聯合會出版第一本文集《與最美時光的邂逅》;
2013年12月,重慶大學生文學聯合會進行機構改革,將原來的分區獨立成現在的四個分會以及一個常務執行委員會會,加盟社團總量達到44個。
2014年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平穩發展。
2015年10月,重慶市大學文學聯合會在西南大學舉行高校交流會議,同時與會社團數量超過20個。
2020年2月6日,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更名為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協會活動

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自成立以來,先後開展了多次大型活動。分別有:
2008年11月在重師舉辦"你眼中的文學"討論會、文學專題講座;
2009年10月承辦了大學城第一屆文化節之"校園留聲年華故事會";
2009年11月組建"大學生講師團"在高校中進行巡講;
2010年4月成立"博雅大講壇",第一次邀請重慶市孔子儒學研究會會長、三峽文化研究所所長、碩導鮮于煌教授在四川外語學院作"國學經典與美好人生"的講座;
以及從成立以來每學年均會舉辦的"重慶市高校文學社團發展交流會"等等活動,均取得到了不錯的反響。
2013年12月,重慶市大學生文學聯合會出版第一本重慶市大學生文集《與最美時光的邂逅》,總策劃為主席陳華彬,主編為副主席廖凌風,包含重慶市各高校優秀寫手的文章,為重慶市高校文學發展做出重要的一步。
2015年10月啓動"校園遊子意,濃濃故鄉情"全市徵文比賽。
2018年4月進行了2018年度第一次個次會員招收。
2018年4月舉行了第一屆微小説大賽。
2018年5月進行了第二批個人會員招收
2018年6月進行了第一次線下讀書會活動。
2018年進行了中秋節線下聯誼聚會
2019年12月開展了校園攝影大賽,到2020年1月,攝影大賽圓滿結束。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組織成員

西南大學餘熱詩社、西南大學晨曦文學社、西南大學桃園文學社、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寒韻文學社、重慶師範大學(北碚校區)執燭者文學社、重慶師範大學(北碚校區)逐韻國風社、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三五年文學社、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彳亍文學社、重慶理工大學(花溪校區)青青子衿文學社、重慶工程大學筆墨文學協會、重慶理工大學青青子衿文學社、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文學讀者協會、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毓靈詩社、四川外國語大學南方翻譯學院南峯文學社、重慶大學寅初文學社、重慶大學詩詞協會、重慶警察學院警苑文學社、四川外國語大學川外學生通訊社、四川外國語大學原上草文學社等30多所文學社團及泛文學社團。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章程介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簡稱:重慶高校文聯,英文全稱為“Chongqing University LiteratureAnd Art Federation”,簡稱為“CQULAF”。
第二條
由重慶各高校文學藝術類社團聯合組成,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自願聯合的非專業性學生團體,是重慶市各大高校文藝愛好者交流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高校文化藝術事業、加強大學生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也是學生聯繫社會、面向外界的依託和平台。
第三條
聯合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學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廣大大學生文學社團和文學愛好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 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我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聯合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聯合會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合作為根本。追求自由與平等,注重形象與效率,明志、務實、開拓、創新,堅持“自由、自立、自信、自強”的方針。
第六條
聯合會以崇尚文學和藝術,促進交流,培植人才,服務社會為奮鬥目標。團結和組織全市各高校文學藝術團體、愛好者,大力發展重慶文藝事業。尊重文藝發展規律,繼承和發展中國優秀傳統文學藝術,推動、繁榮重慶高校文藝活動。努力豐富廣大大學生文化生活,提高廣大同學的文學修養,開展各種校園文化聯誼活動,增強文學交流。充分發揮橋樑紐帶的作用。
第二章 任務
第七條
重慶高校文聯對各會員社團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和自律維權的職能,在高校文學藝術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
第八條
重慶高校文聯堅持正確導向,堅持以人為本,倡導德藝雙馨,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文藝界核心價值觀,積極推進高校文藝創作和文藝創新,努力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不斷壯大文藝隊伍。
第九條
重慶高校文聯積極加強高校文藝類社團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努力促進重慶高校文藝事業的發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成員代表大會,大會產生的主席團是聯合會的常設機構,行使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各項職權。
第十一條
成員大會職權
1.成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開會時間為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第四個星期左右。在特殊情況下,經主席團討論決定可以提前或推遲;
2.聽取和審議主席的報告,參與和決定聯合會的重要問題;
3.對主席團的工作進行考核評估。
第十二條
主席團職權
1.主席團會員由各高校的代表組成,一般每個學校為 1 個人,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增減。主席團會員因故卸免的。通過主席團內部重新選舉的方式來選出新的理事會成員;
2.主席團是日常工作執行機構,實行主席負責制。一切決議需主席團半數以上理事通過方可生效;
3.主席團對成員大會負責,受全體加盟社團監督;
4.主席團負責增刪、修改聯合會的章程;
5.主席團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並對主席、副主席有監督權和罷免權,有權否決主席和副主席提出的建議;
6.籌備各種大會的召開及有關事項的安排
7.在成員大會期間,提請推薦或退除成員。在成員大會閉會期間行使成員大會職權;
8.主席團有權監督和罷免行政機構的各部部長;
9.主席團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
10.理事會成員應及時瞭解反應聯合會成員的意見和要求,定期到成員中調查,徵求意見、履行義務。
第十三條
主席職權
1.主席肩負着發展壯大聯合會,振興文學藝術事業的千秋大業。名義上代表聯合會,統領聯合會內各行政機構,對各行政部門部長有提名權,行政指揮權;
2.主席負責整個聯合會的全面工作並主持主席團會議,討論制定聯合會工作計劃 決定佈置各項工作;
3.定期向成員大會成員作聯合會工作總結報告,並決策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
4.主席對主席團負責,並接受主席團監督;
5.在平等磋商的前提下,共同做好對本聯合會全體成員的管理工作,保證聯合會正常工作;
6.主席必須為人正直,激情充沛,發揚民主作風,對全體成員一視同仁;
7.主席在對外時代表聯合會,必須維護聯合會社會形象,努力擴大聯合會在各方面的影響力。
第十四條
副主席職權
1.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在主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副主席暫代主席履行職責;
2.副主席負責整個聯合會工作計劃的檢查、落實,指導並抓好各部門的各項工作。
第十五條
各中心職權
(一)文學創作中心工作職責
1.QQ 空間、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平台文案的撰寫;
2.各平台的文案的測試與後期數據的總結與反饋;
3.負責對整體宣傳文案的負責,必須嚴格審稿,條理清晰,邏輯嚴密;
4.定期向加盟社團、個人會員徵稿並盡心審核,發送到融媒體運營中心進行宣傳、推廣;
5.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社團發展中心工作職責
1.發展、維護聯合會與加盟社團的關係,加強聯合會與各加盟社團之間的經驗交流、文化交流,建立良好的高校文學藝術氛圍;
2.建立加盟社團的的信息檔案並及時更新社團通訊錄,為聯合會的對外聯繫工作和活動宣傳工作提供服務;
3.配合聯合會及各社團發展需要,為大型聯合活動提供幫助;向加盟社團宣傳推廣聯合會的相關活動及下發文件和通知;
5.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項目規劃中心工作職責
1.根據實際情況,撰寫相關活動;
2.協調相關部門完成整個活動的策劃與執行工作;
3.參與活動前期籌備等工作(活動需要的資金及獎品、活動參與者的數量、活動舉行的場地等);
4.參加活動現場的管理,及時解決突發事件的問題,負責活動項目各類文件、數據、照片及視頻的彙總、整理,及時彙報總結;
5.大力配合其他部門對於活動的宣傳,做到強有力的執行;
6.負責活動項目各類文件、數據、照片及視頻的彙總、整理,及時彙報總結。需要相關的數據進行分析評論,進行全面的覆盤;
7.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融媒體運營中心工作職責
1.QQ 空間、微博、微信公眾號、簡書號、喜馬拉雅 FM 等自媒體平台的運營與維護工作;
2.總結各平台的發佈時間、閲讀量等相關數據,擴大聯合會的影響力;
3.引導輿論導向,維護聯合會在外的形象;
4.維護、運營聯合會的官方網站;
5.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起草、制定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會的各規章制度並報主席團審核;
2.負責整理日常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動態、開展綜合調研反饋工作意見、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
3.負責重慶高校文聯幹部工作考勤、考評人事管理工作;
4.負責重慶高校文聯的文秘、會務檔案管理、辦公設備及用品採購、資料管理、資料印刷、各式文稿起草、機要保密工作;
4.負責重慶高校文聯黨、團思想政治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重慶高校文聯的財務人員和財務管理工作;
6.負責重慶高校文聯的各類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重慶高校文聯的後勤管理和安全保衞等工作;
8.負責聯合會官方 QQ 交流羣的維護工作;
9.負責賀信、邀請函、商討函、批覆函、通知、公告、決議等對外泛公文類文件撰寫與修改;
10.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
作。
(六)商務運營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渠道開拓,並尋找、挖掘新的合作資源,探索新的合作方向及維護線上合作伙伴關係;
2.完成與公司、企業的商務接洽,與其建立長久合作關係,為聯合會活動提供經費;
3.協助學校與同學相互聯繫、溝通;
4.組織開展各類調研活動及大學生調研活動;
5.積極、客觀地瞭解會員的關注熱點、思想動態;
6.及時、全面地反映廣大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為聯合會制定相關政策規定提供依據和參考建議,更好地服務會員、服務大局。
7.分析策劃需求,充分理解策劃意圖,設計和創作宣傳海報、邀請函等宣傳資料,確保設計作品高速優質完成;
8.負責重慶高校文聯相關網站、電子雜誌等的平面設計;
9.協助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工作及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選舉和任免程序
第十六條
聯合會成員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一)成員大會成員的產生和組成:各校泛文學類社團成員或文藝類社團成員。
(二)聯合會成員由各高校文藝類社團的代表組成,一般為每所學校推選 2 人,另外 1 人為候補委員,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增減。
(三)主席和副主席的產生,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依法辦事原則。
(四)選舉程序
1.各參選人提交一份個人簡歷至組委會;
2.通過演講等方式競選主席;
3.由全體主席團會員投票選舉,每位會員手持 1 票,選票上寫下 2 名後選人;
4.經第 1 輪淘汰得票最少的四位,剩下的四位進行第 2 輪選舉。得票最高的且高於 50%才能競選為聯合會主席,得票其次的前 2 位則成為副主席;
5.若第二輪競選得票率沒有高於 50%的候選人,則先淘汰得票最低者,剩下 3 名進行第 3 輪競選。按此方案,直至選出合格的聯合會主席和副主席。
第十七條
任免程序
在每年成員大會閉會期間,聯合會幹部可進行增補,增補人員以自薦或推薦的方式產生,經主席團表決審議批准後,方可上任。
(一)聯合會成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思想上要求積極上進,有堅定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文學藝術修養,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質,擁護聯合會,維護團結,熱愛工作;
3.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擁有充沛的工作精力和熱情,具有創新意識,積極促使聯合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從成員大會中免職
1.工作被評為不稱職的;
2.自己主動要求辭職的,並經過主席團審議通過的;
3.由於工作失誤對聯合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第五章
成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1.會員監督主席團工作,並提出諮詢,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2.會員在會期間,有表決權、發言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會員有參加和申請承辦聯合會主辦的各項活動和會員大會的權利;
4.優先享有聯合會提供的各項資源和各項獎勵的權利;
5.憑合理的要求有退出聯合會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會員的義務
1.會員有遵守聯合會章程的義務;
2.會員有執行聯合會決議的義務;
3.會員有積極參與和配合聯合會各部門工作的義務;
4.關心聯合會發展並主動為聯合會發展提供方便;
5.維護聯合會團結與統一,增強其凝聚力與影響力、競爭力。自覺維護聯合會的社會聲譽的義務;
6.未經同意,不得以聯合會名義對外進行任何活動。
第六章
經費準則
第二十條
聯合會經費主要用於聯合會的日常活動及刊物的發行,使用過程中必須堅持節約用錢,發揮每一分錢的效益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經費來源
1.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捐贈的款項;
2.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各中心在各階段的經費預算工作,報到主席和各相關副主席處統籌安排。
第二十三條
常務副主席定期公佈財物出支,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在舉辦各種聯合會活動前,必須有經費預算方案,並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沒有方案和審批的經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由個人處理。
第二十五條
所購物品必須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進行財產登記,登記要寫明所購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所購物品保管人、使用人、所購物品的使用情況及登記日期。
第二十六條
經費使用必須有原始的正規發票,發票上必須寫明所購物品單價、數量、大小等必須規範,並簽上經手人姓名,附上使用説明及日期、數額超過 200 無以上必須有 3 人或 3人以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
常務副主席在一個階段末公佈本階段總的經費使用情況。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八條
本聯合會實行民主、公平、競爭、激勵的機制。
第二十九條
物質和精神獎勵
1.每學期或學年評出若干名優秀幹部、十佳社團等並給予適當獎勵;
2.在工作活動中表現突出者,給予適當獎勵;
3.對聯合會發展(包括文學創新)有重大貢獻者,給予適當獎勵。對聯合會任職幹部在任職期滿後頒發聘書。
第三十條
懲罰
1.三次及以上無故不參加重大的活動和會議的會員或遲到、早退累計四次以上者,作自動退會處理。被退除者,將被取消一切原享有權利;
2.二次無故不參加工作和重大會議負責或遲到、早退,累計三及以上者作降值或撤職處理;
3.以上情況除遇有重大或緊急特殊問題外;
4.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各文學社所在學校規章制度和聯合會章程而不知悔改者,予以除名;
5.無正當理由不執行聯合會決議者,予以處罰,情況嚴重者予以除名;
6.濫用職權、破壞團結、牟取私利者,予以免職或除名。
第八章
活動原則
第三十一條
一切活動必須以章程為準則,在法律、法規及各文學社所在院校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內活動。
第三十二條
堅持自願、互利、高效、分工協作的活動原則。
第三十三條
凡參加活動的會員一律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安排。
第九章
入會與退會
第三十四條 入會規則需加盟社團必須為泛文學性(文學藝術類)學生社團,社團組織機構完善,地位獨立且具有自己的章程,由欲加盟社團負責人寫入盟申請,報請主席、社團發展中心,經聯合會通過後方可正式成為加盟社團,派 2 名代表入駐聯合會。新加盟社團須得遵守聯合會有關文件及相關章程的規定,承擔履行憲章所賦予的和其他社團同等的義務,享有憲章所賦予的和其他社團同等的權利。入駐聯合會的成員需遵守聯合會章程。
第三十五條
退會規則所有加盟社團均可自願退出聯合會,退會須得報請主席、社團發展中心,經主席團通過後才能正式退出,同時停止該社團一切聯合會權利與義務和參加聯合會活動資格。否則,將按開除出聯合會處理,在重慶範圍內對社團負責人進行通報譴責。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聯合會幹部的任期為一年,各中心負責人任期為兩年,主席團成員任期三年,期滿可競選連任。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重慶市高校文學藝術聯合
會。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