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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調節

鎖定
由於中國税收監管在高收入階層面前還存在一定的“盲區”,造成貧富階層實際税負不公,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現“逆調節”現象。造成富人納税少、税收“逆調節”的原因包括税收制度設計的缺陷、地方政府的權力越位和法律法規的執行乏力等。
中文名
逆調節
原    因
税收制度設計的缺陷、
前    提
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
根    源
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缺漏

逆調節背景介紹

2000年以來,近年來,中國收入差距正在加大,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的趨勢日益明顯,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
下面幾個數據就是證明:約佔社會總人口10%的富人買走了房地產市場50%的房子;從1983年到2005年,中國居民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已經連續下降22年,但資本報酬佔GDP的比重卻連續上升了20個百分點。國外一家研究機構更是估計,中國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
有關專家指出,如果不首先解決對高收入者的税收監管難題,出台再好的政策也將是一紙空文。應在加強税收徵管的同時,設計更合理的税制結構以改變現在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現的“逆調節”,避免“該收的收不上,不該收的‘挖地三尺’”的税收困局。

逆調節根源

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逆調節”根源於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缺漏,尤其是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巨大反差和不公。此外,造成富人納税少、税收“逆調節”的原因還包括税收制度設計的缺陷、地方政府的權力越位和法律法規的執行乏力等。
税收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槓桿,越是收入高者就越應多徵税。可是在實際徵税中,有些地方卻是收入越高者就越有資源和關係逃税,而本應獲得税收優惠的小業主、小商販卻被課以重税。比如,“吃資源飯”的礦老闆和房地產開發商多能獲得暴利,但他們由於和地方公共管理者有着“扯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卻往往是逃税或減免税的大户。
在徵税上,“肥者薄徵瘦者厚徵”的現象也不鮮見,而且不只是表現在大、小企業之分上,還表現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之分上。

逆調節價值意義

分配不公,貧富階層固化,嚴重傷害公平正義,以至於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糾紛不斷。
如果該收的收不上,不該收的“挖地三尺”,這種税收的“逆調節”遏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削弱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盈利能力和工資增長的能力,損害了國民經濟的活力。

逆調節防止

因此,重構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已經成為政府的首要大事;其次是完善税收法規加強徵管,讓税收調節達到“抑富”、“提低”和“擴中”的目的。
要消除社會保障的“逆調節”,維護社會公平,必須通過改革構建以社會公平為首要價值取向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
譬如,要調高個税起税點以減少普通工薪階層的税負,要調高對高收入者徵税的税率,讓税收調節確實起到“抑高”、“提低”、“擴中”的作用。同時,應完善税收法規和加強徵管,尤其是要加強對富豪階層納税的監管,嚴厲打擊嚴重逃税行為。對於把錢存到國外的富豪們,也要借鑑美國等國的做法,促其在國內申報納税。再者,要落實好對低收入者實施税收優惠的政策等。
在遏制逃税上,中國應該向美國學習,即使富豪們把錢存到國外去,也得申報納税,税收應該“顆粒歸倉”,以儘快改變税收“逆調節”的尷尬困境。

逆調節體系完善

1、健全税收制度體系。
2、打破地方政府對重點企業的特殊保護。
3、健全税收法律法規,嚴格執法。
4、擴展税務部門徵管權限。
5、加大一次分配中的公平。

逆調節三峽大壩

指豐水期需要三峽水庫蓄水的時候它要泄洪;而枯水期需要三峽水庫泄水的時候它要蓄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