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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蔡元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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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蔡元振序》是北宋文學家曾鞏所作的一篇贈序。作者在文章一面主張恢復古代的下屬官吏聘請制,一面要求各級下屬官吏勇於任事,盡職盡責,發揮主動精神。作者提倡在上下級關係上,既不要苟且求同,不負責任,也不要態度偏激,加劇矛盾,而要在忠於職守的前提下,掌握好適當的分寸。文章採用對比手法,兩兩對照,層層剖析,語調温和,説理透闢,具有補偏救弊的求實精神。 [1] 
作品名稱
送蔡元振序
作    者
曾鞏
創作年代
北宋
出    處
元豐類稿
作品體裁

送蔡元振序作品原文

送蔡元振1
古之州從事2,皆自闢34,士亦擇所從,故賓主5相得6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從事,皆命於朝,非惟守7不得擇士,士亦不得擇所從,賓主豈盡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輒8去也。故守之治,從事無為可也;守之不治,從事舉其政,亦勢然也。議者不原其勢,以為州之政當一出於守;從那舉其政,則為立異,為侵官。噫!從事可否其州事,職也,不惟其同守之同9。則捨己之是而求與之同,可乎不可也?則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責,己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則舉其政,其孰10為立異邪?其孰為侵官邪?議者未之思也。雖然,跡11其所以然,豈士之所喜然哉!故曰,亦勢然也。
今四方之從事,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從事,視其致之缺,不過室於嘆,途於議12而已,脱然13莫以為己事。反是焉,則激。激亦奚以為也?求能自任其責者少矣。為從事乃1415,為公卿大夫士16於朝,不爾者其幾邪!
臨川17蔡君,從事於汀18,始試其為政也。汀誠19為治州也,蔡君可拱20而坐也;誠未治也,人皆觀君也。無激也,無同也,惟其義21而已矣。蔡君之任也。其異日官於朝,一於是而已矣,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22歟?其行也,來求吾文,故序以送之。 [2] 

送蔡元振序註釋譯文

送蔡元振序詞句註釋

  1. 蔡元振:臨川人,生平事蹟不詳。
  2. 州從事:官名,郡長官的僚屬、副職。
  3. 闢:聘請。
  4. 士:讀書人。
  5. 賓主:下級官員為賓,上級官員為主。
  6. 相得:互相投合,融洽。
  7. 守:太守一州的長官。宋時廢太守名你知州,文中是借用。
  8. 輒(zhé):副詞,立刻,馬上。
  9. 同守之同:以太守之同為同,即附和太守的意見,贊同太守所同意的主張。
  10. 孰:疑問代詞,怎麼。
  11. 跡:推究,考察。
  12. 室於嘆、途於議:即嘆於室、議於途,這裏有意顛倒動詞與名詞的位置,以突出嘆和議的場所“室”與“途”。
  13. 脱然:輕慢超脱的樣子。
  14. 乃:副詞,竟然。
  15. 爾:代詞,這樣。
  16. 公卿大夫士:古時有三公、九卿、大夫、士等官職。文中泛指朝廷中的各級官員。
  17. 臨川:今江西臨川市。
  18. 汀(tīng):汀州,今福建長汀縣。
  19. 誠:副詞,表示假定、如果。
  20. 拱:兩手合抱。
  21. 義:同“宜”,適宜,適當。
  22. 懋(mào):勤奮。 [2] 

送蔡元振序白話譯文

古代的州從事,都是由州太守自己聘請讀書人擔任,讀書人也可以自己選擇他要跟隨的太守,所以上下級關係是很融洽的。如果從事覺得不順心,離開他的上司也是可以的。現在的州從事,全部由朝廷任命,不僅太守不能選擇讀書人,讀書人也不能選擇他要跟隨的太守,上下級之間怎麼能相處融洽呢!如果從事覺得不順心,也不能立即離開。因此太守把地方治事好了,從事就無事可幹;如果太守治理得不好,從事只得把政事掌管起來,這也是形勢所迫啊,不得不這樣。議論的人不推究這種形勢,認為一州的政事應當由太守一人作出決定;如果從事把政事掌管起來,那就是另立政治標準,侵犯長官的權限。唉!從事對本州的政事表示贊成或反對,這是他的職責,不應該只是附和太守所贊同的意見。那麼,放棄自己的正確意見,而只求與太守的意見保持一致,這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呢?一州沒有治理好,太守不承擔自己的責任,而這個作從事的人自己也不主動把政事擔當起來,這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呢?那麼,從事主動把政事擔當起來,這怎麼是另立政治標準呢?這又怎麼是侵犯長官權限呢?可見,議論的人並沒有想過這些問題啊,雖然如此,推究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難道是做從事的讀書人喜歡多攬事嗎!所以説,這也是形勢所迫,不得不這樣啊。
現在全國各地的從事,只知道對上司的意見隨聲附和的人實在太多了,幸而有才能的從事,看到當地政事上的漏洞,也不過在家裏嘆氣,在路上發牢騷罷了,他那種輕慢超脱的樣子,根本就沒把政事當自己的事。如果與這種態度相反,就會激化與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又有什麼用呢?要想找一個主動承擔責任的人實在太少。在地方上當從事是這樣,在朝廷上當公卿士丈夫的人,不這樣的又有幾個呢!
臨川蔡元振君,到汀州去作從事,開始嘗試着進行政事活動。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蔡君就可以合抱兩手閒坐無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人們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與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隨聲附和,凡事只要做得適合分寸就好,這是蔡君你的責任啊。如果將來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會都照這樣辦就行了,這也是蔡君你的責任啊。你怎麼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臨行前,來求我寫一篇文章,所以寫了這篇贈序送給他。 [3] 

送蔡元振序創作背景

《送蔡元振序》大約為嘉祐六年(1061年)至熙寧二年(1069年)作者在史館任職期間作。當時好友蔡元振任“從事”之職於汀州,上任前,曾請作者為其留言贈別。作者於是寫了這篇文章。 [4]  [1] 

送蔡元振序作品鑑賞

送蔡元振序文學賞析

第一段評論古今之州從事任命制度的不同與其影響。作者採用對比手法,讓讀者在比較中認識兩種任命制度的優劣,因此,先列舉古今之不同。古代“州從事”的任命,是“自闢士”;現在的“州從事”,“皆命於朝”。前者,太守與州從亭之間,可以“雙向選擇”,“如不得志,去之可也”;後者,“守不得擇士,士亦不得擇所從”,沒有“雙向選擇”的權利,如果“不得其志,未可以輒去也”。前者,“賓主相得”,互相配合、協助,雙方的優勢就更能發揮,“相得”而“益彰”:後者,則“賓主豈盡相得哉?”作者以“賓主相得”與否,深刻地顯示了兩種任命制度的優劣。作者並不是一味對比下去,一旦藉助對比,闡明實質,作者就把作為陪襯的一方去掉。作者終止了“古之從事”制度的論述,只專題談“今之從事”制度的弊端。在議論這些弊端的影響時,作者不是僅列舉現象而已,他還加上自己的判斷和主張,幾處寫了“可乎?不可也”。如“捨己之是而求與之同,可乎?不可也”,“守不自任其責,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這些地方,鮮明地表現了他的觀點、立場、主張。一問一答,發人深省。
第二段批評“今之從事”、“公卿、士大夫”不能自任其責的現象。’從事不能自任其責,表現有二:一是“惟其守之同者”,即一味附和州守的意見,言外之意是,沒有自己的意見;二是,看出州政的不足,也只不過在屋裏嘆息番,在路上議論一番罷了,決不伸張正確意見。作者由此舉一反三,做從事的是這樣,公卿、夫夫在朝廷,不這樣的又能有多少人呢?把批判的鋒芒,指向了整個官場。
第三段,寫對蔡元振上任的勉勵。勉勵蔡元振作官,以“義”為原則,政績必盛大美好。
這篇贈序勉勵蔡元振赴汀州任從事後應正確處理與州守的關係,不要過激,更不能苟同,應負起職責,當為則為。文章批駁了把州從享關心政事攻擊為“立異”“侵官”的觀點,體現出作者對國事民政的強烈責任感。作者文筆犀利,善於揭示議論對象靈魂深處的齷齪。駁論有力,前後照應細密,語淡而有味。 [4]  [1] 

送蔡元振序名家點評

南宋·黃震《黃氏日抄》:《送蔡元振序》謂古之從事皆自闢而令命於朝,然惟其守之同者多矣。為從事乃爾,於朝廷不爾者其幾耶?
·何焯《義門讀書記》:此文反近李習之。 [5] 

送蔡元振序作者簡介

曾鞏(1019—1083年),字子固,建昌南豐(今江西南豐)人。少有文名,十八歲入京赴試,與王安石交遊。宋仁宗慶曆元年(1041年)太學肄業,為歐陽修所賞識。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長期擔任地方官職,政績卓著。擅長散文,是歐陽修倡導的詩文革新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文章論證委曲周詳,風格簡練厚重,佈局完整謹嚴,節奏舒緩閒雅,長於説理而短於抒情。為“唐宋八大家”之一。 [6] 
參考資料
  • 1.    陶文鵬選注.中國古代十大散文家精品全集 曾鞏:大連出版社,1998.3:第168頁
  • 2.    陳霞村,閻鳳梧著.唐宋八大家文選 下:三晉出版社,2008.08:第501頁
  • 3.    王寶華主編.唐宋八大家大全集: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11.12:第381-382頁
  • 4.    呂晴飛主編.唐宋八大家散文鑑賞辭典 第八卷 (重排版):中國婦女出版社,2004.07 第1版:第86-88頁
  • 5.    高海夫主編.唐宋八大家文鈔校注集評 南豐文鈔,老泉文鈔:三秦出版社,1998.09:第3943頁
  • 6.    (清)吳楚材,吳調侯編選;謝燁編.古文觀止彩圖館:中國華僑出版社,2016.05:第3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