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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規模學校
鎖定
- 中文名
- 農村小規模學校
- 定 義
- 農村小規模學校主要指鄉鎮以下、學生數少於200人的學校
農村小規模學校困境
貧困山區小學校(11張)
農村小規模學校存在價值
首先,農村小規模學校具有現實的政治意義,小規模學校的存在是保障農民權益和解決民生問題的需要。其次,小規模學校具有農村自然和文化保護價值,是彰顯基於農村自然、社會與農村人的農村教育特質的需要。最後,小規模學校具有非常大的潛在經濟價值,是保證農村發展和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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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規模學校相關法案
小規模學校是教育的基本形態
小班小校在世界各地都是現代教育的基本形態。21世紀教育研究院提供的資料顯示;瑞典30%的人口居住在人口低密度區,小規模學校非常普遍;芬蘭的小學生數量不斷減少,偏遠農村學校規模越來越小。許多國家有專門保護支持小規模學校的法律:美國在2000年12月出台第一項專門針對農村教育的聯邦政府撥款法案,即“農村教育成就項目”,其中包括“小型農村學校成就項目”和“農村低收入學校項目”;韓國曾出台《偏遠地區、島嶼學校振興法》,旨在通過立法,為處於交通不便地區的人們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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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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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村小規模學校如何走向“小而美”?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5-12-24]
- 2. 農村小規模學校的困境與出路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12-24]
- 3. 農村小規模學校困境:教師稱等下課等工資等退休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