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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鎖定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農村土地改革的新方式,以創新和激活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為手段,以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為目的,推進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 中文名
-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 試點地區
- 上海市奉賢區
- 試點時間
- 2018年10月
- 原 則
- 農民自願、民主管理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目的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原則
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
模式包括:村級入股外租和自營模式,以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由村經濟合作社牽頭並以村為單位組建村級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統一對外租賃或發包,取得的收益按農户土地入股份額進行分配;或由村級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折股後參與村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實行保底分紅、二次分配。此外,還有鎮級入股自營和外租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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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關鍵
在試點中,最為關鍵的環節是:合理設置股權,以入股土地的實有面積作為股權計算的依據;規範制訂章程,在廣泛徵求社員意見的基礎上,提交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建立組織機構,形成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三會”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模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一般應在工商部門辦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健全財務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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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意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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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海試點探索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 .中國政府網 [引用日期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