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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性收入

鎖定
轉移性收入就是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政府對個人收入轉移的離退休金、失業救濟金、賠償等;單位對個人收入轉移的辭退金、保險索賠住房公積金、家庭間的贈送和贍養等。
中文名
轉移性收入
組    成
離退休金、價格補貼、贍養收入等
本    質
收入
釋    義
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

目錄

轉移性收入組成

居民轉移性收入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離退休金”、“價格補貼”、“贍養收入”、“贈送收入”、“親友搭夥費”、“記賬補貼”、“出售財物收入”、“其他”。

轉移性收入詳解

“離退休金”、“價格補貼”和“其他”(其中的“撫卹和社會福利救濟”部分)可視為是屬於政府轉移性的支付。“離退休金”是居民轉移性收入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從若干年份的統計年鑑來看,其所佔份額在60%~70%之間。但由於支付對象的不同,“離退休金”又可分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金”和“國有、集體企業離退休金”兩部分,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金”由國家財政對國家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進行支出,“國有、集體企業離退休金”由(國有、集體)企業對企業內部離退休職工進行轉移性支付。如果考慮到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與政府財政的關係,“國有、集體企業離退休金”可視為間接性的政府轉移性支出。事實上,在國家財政中尚有一部分支出用於補助國有、集體企業由於效益滑坡而無法支付其企業職工的離退休金。
除了上述的屬於政府轉移性支付的部分,剩餘的“贍養收入”、“贈送收入”、“親友搭夥費”、“記賬補貼”基本上是發生在居民家庭內部的收入轉移。這樣,年鑑中的轉移性收入概念與我們通常所理解的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轉移性收入概念有出入,但是,從年鑑上的人均轉移性收入數據來看,政府轉移支付部分仍佔居主導地位。因而並不影響我們對此的分析。

轉移性收入作用

由於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的差距也比較大,因此,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地方財政相對充裕,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就比較高,反之則相反。以2001年的樣本數據為例,在農村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中,最高的是福建省,人均為270.07元,最低的是新疆,人均21.22元,兩者相差近12.7倍。在城鎮居民的人均轉移性收入中,最高的是上海市,人均達4791.53元,最低的是山東省,人均為918.25元,兩者相差近5.2倍。
從收入來源分解的分析中,我們揭示了轉移性收入對不平等貢獻率的變化,是導致90年代後期我國城鄉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加劇的重要原因。實際上,分項收入對收入不平等貢獻率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居民收入結構變化的影響。
結果
而城鄉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之一,是農村居民的轉移性收入過低。所謂居民的轉移收入,是居民無須付出的任何對應物而獲得的貨物、資金或財產所有權等,其中財政的各種無償支出是轉移性收入的重要來源。隨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的加大,經濟欠發達地區居民收入中的財政轉移支付收入數量不斷增多,比例不斷增大。
近年來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減小,國家統計局網站2021年2月28日發佈我國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2020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為2.56,比上年縮小0.08。

轉移性收入措施

從有關數據表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與轉移收入的比例的高低有關。擴大對農村居民的轉移性收入比重,加大對農村居民收入項目的轉移支付,增加各種直接補貼,是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