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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
(軍事單位)
鎖定
軍發展歷史
依任務和裝備,分為陸軍軍(步兵軍)、空軍軍(航空兵軍)、防空軍、空降軍等。
軍中國
在中國,古代的軍曾泛指軍隊或作為軍隊的最高建制單位。
隋朝大業年間(605~618),軍曾轄步兵團、騎兵團、輜重團各4個,約2萬人。北宋禁軍以5指揮(營)為軍,一般編2500人。太平天國以5師為軍,編1.3萬餘人。近代意義的軍始於清末,新軍以2鎮為軍。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統一軍隊組織名稱時,軍轄3個師,近5萬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初創時即有軍一級組織,但沒有統一的編制和番號。1930年,全國紅軍代表會議決定,各地紅軍統一按軍團、軍、師、團等序列編制,軍隸屬軍團,一般轄3個師。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先後建立了60餘個軍,軍轄若干師或旅、團,編1000~3000人,基本由步兵組成。抗日戰爭初期,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和新編第四軍,分別轄若干師或支隊,分別編4萬和1萬人。解放戰爭初期,全軍各戰略區的部隊整編為野戰縱隊及野戰旅。1948年11月,各野戰縱隊改為軍,隸屬兵團,轄3~4個師,編2萬~3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陸軍軍的合成程度逐步提高,並組建了空軍軍和空降軍。1985年,為進一步適應現代戰爭的需要,陸軍軍改編為集團軍。2005年底,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撤銷空軍軍機關,組建區域性指揮所。
軍國外
18世紀初,法、俄等國開始在戰時組建步兵軍,後來拿破崙一世組建了騎兵軍。19世紀,步兵軍和騎兵軍被許多國家軍隊列為固定建制單位,一般轄2~4個師,兵力多者達5萬人。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國家還建立了坦克軍、摩托化軍、機械化軍、航空兵軍、空降軍、突擊炮兵軍、防空軍等。步兵軍和坦克軍一般隸屬集團軍,為陸軍高級戰術兵團。戰後,蘇軍為能更集中地使用兵力、兵器和減少指揮層次,取消了軍級指揮機構,由集團軍直接轄師,只在部分特殊地區保留有少量的步兵軍。步兵軍隸屬軍區,一般轄2~3個摩步師,有3萬~5萬人,主要擔負複雜地形條件下的作戰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