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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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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戰爭的本質規律,並用於指導戰爭的準備與實施的綜合性科學。又稱軍事學。
中文名
軍事概念
外文名
military art
別    名
軍事學
詞條類型
軍事

軍事概念軍事學術

military art:關於戰爭指導和武裝力量建設的理論及其應用的各學科的總稱,是軍事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軍事學術主要包括戰略學、戰役學、戰術學、軍隊指揮學、軍制學、軍隊政治工作學、軍事後勤學、軍事教育訓練
軍事概念 軍事概念
學、國防經濟學、軍事運籌學,以及軍事歷史、軍事地理等學科軍事技術military technology:
直接運用於軍事領域的技術。是建設武裝力量和進行戰爭的物質基礎與技術手段。包括各種武器裝備及其研製、使用和維修保養技術,軍事工程,軍事系統工程。有時也專指人們操縱、使用武器裝備的技能,如射擊技術、駕駛技術、電子設備操作技術等。軍事技術是軍事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成軍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

軍事概念軍事訓練

military training:軍事理論教育和作戰技能教練的活動。通常分為部隊訓練、院校訓練和預備役訓練(又稱後備役訓練)。軍事訓練在國家武裝力量建設和戰備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是軍隊平時的主要任務,是戰備的重要方面,許多國家都把軍事訓練列為戰略研究的一項內容。基本任務是:學習軍事理論、戰略戰術和軍事技術,研究和了解有關國家(集團)的政治經濟狀況、軍事思想、軍隊編制、武器裝備和作戰特點,熟悉作戰地區的地形、水文、氣象及其對作戰行動的影響,演練諸軍種、兵種合成軍隊作戰的組織指揮和協同動作,培養軍人堅強的體魄,嚴格的組織紀律性和英勇頑強的戰鬥作風。目的是提高軍隊的軍事素質和戰鬥力,隨時能遂行作戰任務。
軍事訓練同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思想、軍事技術以及軍隊的傳統、經驗和作戰任務等有密切的聯繫。社會的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作戰樣式的變化和軍隊體制編制、武器裝備的變革,對軍事訓練不斷提出新要求,賦予新內容,而軍事訓練的實踐又深刻地影響着作戰,促進軍事理論的發展。

軍事概念軍事情報學

military intelligence:以軍事情報和軍事情報工作實踐為研究對象的學科。軍事指揮學的分支學科。主要研究軍事情報的本質、特點、原則、方法、內容、範圍及其在國防建設、軍隊作戰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軍事情報工作的建設和管理,產生、發展的歷史和規律等。按應用範圍分為軍事偵察學、軍事情報整理學、軍事氣象情報學和軍事情報自動化理論等分支學科;按作戰使命分為戰略情報學、戰役情報學和戰術情報學等分支學科;按軍種分工分為陸軍情報學、海軍情報學、空軍情報學和戰略導彈部隊情報學等分支學科。研究範圍包括:①敵方的軍事思想、戰略方針和作戰意圖。②敵軍的編制、裝備和部署。③敵方重要軍事人物。④敵方的兵要地誌和軍事目標。⑤敵軍的訓練素質和作戰特點。⑥敵方的戰場裝備、戰爭保障等。

軍事概念軍事演習

military exercise:按照設想的作戰行動而進行的演練。是部隊在學習軍事理論,完成技術、戰術基礎訓練之後,在近似實戰條件下實施的綜合性訓練,是軍事訓練的高級形式。目的在於提高各級指揮員和機關組織指揮現代戰役戰鬥的能力;使部隊熟練掌握各種戰鬥技能,密切諸軍種、兵種之間的協同動作;培養戰鬥作風,增強組織紀律性,適應戰時環境,提高實戰能力;檢驗組織編制、武器裝備和條令教材,探討作戰方法。有的國家還利用軍事演習向敵方炫耀武力,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以軍事演習為名,調動軍隊,集結兵力,掩護戰爭準備或發動戰爭的,也不乏先例。演習的類型主要有:①按作戰行動規模分為戰術演習、戰役演習和戰略演習。②按訓練對象分為首長機關演習和實兵演習。③按演習方式分為室內演習或現地演習,單方演習或對抗演習,實彈演習或非實彈演習,分段演習或綜合演習。④按演習的特定目的分為示範性演習,研究性(試驗性)演習,檢驗性(考核性)演習。
military reconnaissance:為獲取軍事鬥爭所需敵方或有關戰區的情況而採取的措施。簡稱偵察。是實施正確指揮,取得作戰勝利的重要保障。通常由各級指揮員和指揮機關組織實施。主要查明有關國家、集團及戰區的軍事和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社會、地理、氣象等情況。按任務範圍分為戰略偵察、戰役偵察和戰術偵察;按活動空間分為地面偵察、海上偵察和空中偵察;按活動方式分為武裝偵察、技術偵察和諜報偵察。採取的手段有:觀察、竊聽、搜索、捕俘、戰鬥偵察、火力偵察、照相、雷達偵察、無線電偵聽、無線電偵收、無線電測向、調查詢問、蒐集文件資料等。

軍事概念軍事制度

軍事制度,即組織、管理、發展和儲備軍事力量的制度。簡稱軍制,主要包括:國家的軍事領導體制、武裝力量體制、國防經濟體制、武器裝備發展的管理制度、兵役制度、動員制度、民防制度等,軍隊的組織體制編制、訓練體制、後勤保障體制、政治工作制度、人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稱謂、標誌的規定等。一般由國家及其軍隊制定,以法律、法令、條令、條例、規則等規範性文件頒行。軍制是上層建築,由經濟基礎決定,並受社會政治制度、經濟條件、科技水平和戰爭局勢、戰略方針、武器裝備、軍事理論以及民族、歷史、地理等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它反映一定階級的意志,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它的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準備和實施戰爭。軍制隨着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隨着無產階級革命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建立,產生了社會主義軍制。

軍事概念軍事地理學

military geography:研究軍事與地理關係的學科。探索地理環境對國防建設、軍事行動的影響和在軍事上運用地理條件的規律,為制定戰略方針,研究武裝力量建設,進行戰場準備,指導作戰行動提供依據。它是軍事學術的組成部分,也是地理學的分支學科。

軍事概念軍事條約

military treaties:國家間涉及軍事方面的書面協議。其內容一般包括建立維護締約國戰略利益和安全的軍事聯盟或軍事同盟,提供軍事援助,建立和使用軍事基地,結束戰爭狀態或武裝衝突,裁軍和限制軍備以及編纂戰爭法規和慣例等。軍事條約的形式包括:條約、公約、專約、協定、和約、宣言和議定書等。

軍事概念軍事戰略

指導戰爭全局的方略。它包括國家和武裝力量準備戰爭、計劃與進行戰爭和戰略性戰役的理論與實踐。軍事戰略理論研究戰爭的規律、特點以及進行戰爭的方法,制定準備和進行戰爭、戰略性戰役的理論原則。軍事戰略實踐是根據敵對雙方軍事、政治、經濟、地理等因素,照顧戰爭全局的各方面、各階級之間的關係,規定軍事力量的準備和運用。它包括武裝力量的建設,國防工程設施,軍事裝備和軍需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戰爭動員,基本作戰方向的確定,戰區的劃分,作戰方針和作戰指導原則的制定等。它作為最高軍事統帥機關實踐活動的一部分,產生於遠古時期的中國、印度以及古羅馬和古希臘等奴隸制國家。軍事戰略的性質和內容是受社會政治制度和社會經濟制度制約的。軍事戰略和戰術之間的關係,是全局和局部的關係。隨着敵對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和戰爭發展的進程,軍事戰略包會相應變化。

軍事概念國防戰略

綜合發展相運用國家總體力量,籌劃和指導國防建設,以實現國家安全目標的方略。其目的是運用綜合國力抗擊外來侵略,確保國家領土和主權不受侵犯。在一定的客觀條件下,國防戰略的正確與否,對整個國防建設乃至戰爭的勝負及國家存亡和民族的興衰有着至關重要的意義。在當今和平時期,世界各國都把國防戰略的着眼點放在增長綜合國力上,即不僅着眼於國防實力的建設,而且着眼於國防潛力的積蓄以及潛力轉化為實力的機制,不僅考慮到兵力、武器、軍費等直接構成國防實力的“硬件”,而且還考慮體制、法規等關係到能有效發揮國防實力和潛力的“軟件”。

軍事概念國防發展戰略

籌劃、指導國防力量的建設,以實現國防發展目標的方略。是國防戰略和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防發展戰略的內容主要包括:武裝力員建設、武器裝備發展、後備力量建設、國防經濟建設、國防科技建設、國防教育建設等。制定和實施正確的國防發展戰略,都將對國家的安全和發展產生直接的重大影響作用。
進攻是主動進擊敵人的作戰。它是作戰的基本類型之一,是消滅敵人的主要手段。進攻分為戰略進攻、戰役進攻和戰術進攻。對防禦、進攻、退卻之敵都可實施進攻。戰略防禦中的反攻、防禦戰役中的反突擊、戰術範圍的反衝擊,均屬進攻行動。進攻可在與敵直接接觸條件下實施,也可在行進間實施。欲求進攻作戰的勝利,必須精心計劃,充分準備,集中優勢兵力,採取包圍迂迴戰術,協調一致,實施堅決勇猛的突擊。

軍事概念戰略

對戰爭全局的籌劃和指揮。是依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敵對雙方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地理等因素確定的。戰略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對戰爭的發生、發展及其特點、規律的分析與判斷;戰略方針、任務、方向和作戰形勢的確定;武裝力量的建設和使用;武器裝備稱軍需物資的生產;戰略資源的開發、儲備相利用;國防工程設施建設;戰略後方建設;戰爭動員,以及照顧戰爭全局各個方面、各個階段之間的關係等等。
戰役是軍隊為達到戰爭的局部目的或帶全局性的目的,根據戰略賦予的任務,在戰爭的一個區域或方向,於一定時間內,按照一個總的作戰企圖和計劃,所進行的一系列戰鬥的總和。戰役是介於戰爭與戰鬥之間的作戰行動。它是戰爭的一個局部,是達成戰爭目的的主要的武裝鬥爭手段。它直接服從和受制於戰爭全局,也不同程度地影響戰爭全局;它直接運用戰鬥,也為戰鬥的成敗所直接影響。其規模大小,決定於雙方參加兵力的數量。現代戰役,通常是諸軍種、兵種共同進行的合同戰役。按作戰性質分,有進攻戰役和防禦戰役。按參戰軍種分,有陸、海、空等軍種的獨立戰役,有陸海、陸空、海空和陸海空等幾個軍種的聯合戰役。按作戰空間分,有陸上、海上、空中戰役。按作戰規模分,有大型戰役,如大的戰區或方面軍羣進行的戰役;中型戰役,如中等戰區或方面軍進行的戰役;小型戰役,如小的戰區或集團軍進行的戰役。在一次大型戰役中,通常包括幾個中、小型戰役。蘇聯軍事理論認為:戰役是近代戰爭中才出現的軍事行動樣式,而戰區戰略性戰役,則是未來戰爭中戰略行動的基本樣式。美英等西方國家一般都把集團軍或軍以上部隊的作戰行動,稱為大兵團作戰行動。
戰役決心:指揮員對戰役目的和行動所做的基本決定,是實施戰役的基礎和制定戰役計劃、下達戰役命令、組織戰役協同的依據。戰役決心的內容包括戰役企圖,戰役部署,行動方法,重要保障措施,戰役發起時間或完成戰役準備的時限,指揮所開設等。

軍事概念戰役協同

參加戰役作戰的各軍兵種或各部隊按照統一計劃進行的協調配合。通常以執行主要作戰任務的軍兵種或部隊為主,按照任務、時間、空間組織。

軍事概念戰役機動

為達成一定的戰役目的而組織實施的兵力兵器移動。基本樣式包括戰役包圍、戰役迂迴、戰役穿插、戰役退卻等。

軍事概念戰役部署

亦稱戰役佈勢,是對戰役編成內的兵力所做的任務區分、編組和配置。通常根據敵情、地形、任務和戰役類型、樣式等,建立梯隊式部署或集團式部署。

軍事概念戰鬥

兵團或部隊、分隊在較短時間和較小空間內進行的有組織的作戰行動。分為進攻戰鬥和防禦戰鬥兩大類。可在戰役內進行,也可單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