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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鎖定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又稱海淘免税“白名單”。消費者可免税購買大部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該項政策出台後,客觀上會提高消費者的税負水平。中國政法大學税法研究所所長施正文教授分析,改革後海購仍享有優勢。綜合税率水平低於貨物税綜合税率和調整後的行郵税税率,尤其是對母嬰類等大眾消費品,儘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電商企業可化解部分成本,總體影響有限。改革後,消費者海購商品通關將會更便捷;同時,由於納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可查,可準確追溯商品來源和責任,也便於消費者退換貨,有利於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文名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公佈時間
2016年3月
北京4月7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瀕管辦、密碼局等11個部門共同公佈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1] 
為避免工業原材料等商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渠道進境,擾亂正常貿易秩序,同時便於日常徵管操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税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這也是延續了此前徵收行郵税時“個人自用”的規定。
清單是結合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進口試點情況,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予以統一規範。清單共包括1142個8位税號商品,主要是國內有一定消費需求,可滿足相關部門監管要求,且客觀上能夠以快件、郵件等方式進境的生活消費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服裝鞋帽、家用電器以及部分化妝品、紙尿褲、兒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清單內的商品將免於向海關提交許可證件,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直購商品免於驗核通關單,網購保税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二線”出區時免於驗核通關單。
清單將根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消費者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2016年4月15日,繼4月7日公佈首批清單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13個部門15日晚共同發佈了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2]  ,共包括151個8位税號商品,旨在更好滿足跨境電商需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