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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
(東漢時期女性人物)
鎖定
趙娥(生卒年不詳),東漢酒泉郡祿福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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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表氏人龐子夏之妻,又稱“龐娥親”。漢桓帝時期,她的父親被李壽殺死,趙娥暗懷激憤,私下準備了刀刃兵器,常待在帷康裏於路旁等候仇人,十餘年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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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 娥 [6]
- 所處時代
- 東漢
- 出生地
- 酒泉郡祿福縣
趙娥人物生平
趙娥父親遇害
趙君安被同縣的李壽殺害。趙娥有三個兄弟,都立志為父親報仇雪恨,李壽深以為備。但趙家遭逢災疫,三兄弟全部病死,李壽與同宗族人慶賀,對眾人説:“趙家強壯絕盡,只有女弱,何足讓我憂慮?”於是防備鬆弛。趙娥的兒子龐淯當時出行,聽到了李壽的話,告訴了母親。趙娥素有報仇之心,這次又聽到了李壽的狂言,更加憤怒地説:“李壽,你不要高興太早,我絕不會讓你活在世上!男兒頂天立地,當為我趙家頂門立户,這是我三個弟弟的羞憾,你怎知我不能親自殺了你,而敢心懷僥倖?”趙娥暗中購買名刀,她抱着各種兵刃,晝夜哀嘆,志在殺李壽報仇。李壽為人兇豪,聽聞趙娥之言後,便騎馬帶刀出行,鄉人都害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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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徐氏婦人擔心趙娥殺不了李壽,反被李壽所害,多次勸解她:“李壽是個男子,素來兇惡,如今又有防備在身,你雖有強烈報仇雪恨的志氣,只怕強弱懸殊不能敵,一旦不測,反遭門户破滅之禍,悲殘和屈辱更會加重,望你慎重舉動,要為趙家門户着想。”趙娥説: “父母之仇,是不得與仇人同天地、共日月的。李壽不死,我苟活在世間又有什麼用!今雖三個弟弟早死,門户無人頂立,但我還在,豈可依靠借他人之手去報仇!若以你的心來看待我,則李壽無法殺死,若用我的心來看待,李壽顯然必定被我所殺。”趙娥常夜間磨刀,扼腕切齒,悲涕長嘆,家人及鄉里都笑話她。她對周圍的人説: “你們都笑話我,不過是看我是女流之輩,無力殺李壽。我定將李壽頸上的血染污此刀刃,讓你們看看。”趙娥從此放棄家事,乘着鹿車等候李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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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稱趙娥“常帷車以候仇家,十餘年不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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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手刃仇敵
光和二年(179年)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趙娥在都亭前與李壽相遇,立即跳下車牽住李壽的馬,呵斥李壽。李壽驚愕,回馬欲走,趙娥奮力揮刀砍去,馬受傷而驚,將李壽摔在道旁溝裏。趙娥找到李壽,就地砍去,結果因砍到樹杆而折斷,李壽受傷未死,趙娥上前欲奪李壽的佩刀殺李壽,李壽護着刀瞪大雙眼大呼,一躍而起。趙娥隨即挺身奮起左手抵住他的額頭,右手卡住他的喉嚨,反覆周旋,最終李壽氣閉,順手而倒,趙娥遂拔李壽的刀,割下李壽的頭,拿到都亭認罪自首,緩緩步入監獄,辭別時臉色不變。當時祿福長漢陽人尹嘉不忍心給趙娥判罪,便解了印綬,辭去官職,放趙娥離去。趙娥説: “仇塞身死,是我的本分。依法論罪,是君子常有的典範,我怎麼敢貪生以枉官法?”同鄉人聽到這件事,傾城來看趙娥,觀者如牆,無不為趙娥的烈義行為悲喜、慷慨、感嘆。守尉不敢公開釋放趙娥,暗中讓趙娥走去自匿,趙娥高聲抗爭説:“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殺,受死罪也是我的本分,請求你們依法收我入獄,以保國體,即使再有萬死,對我也已足夠,不敢貪生為朝廷負擔。”守尉不聽勸告,趙娥又説: “我雖然渺小,但還懂法律,殺人之罪,法所不容。如今我既然犯罪,義無可逃,請把我帶到街市上處死,以此肅明國法,這就是我的心願。”趙娥語氣愈厲,毫無懼色。守尉知道趙娥很難順從,就強行讓人把她載回家。後來,朝廷大赦天下,趙娥得以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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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立碑紀念
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人共同上表朝廷,稟奏趙娥的烈義行為,刻石立碑顯其趙家門户。太常張奐欽佩趙娥所為,贈予二十段束帛。海內之人聞知此事,無不改容讚歎趙娥,佩服她的高義。黃門侍郎梁寬著書追述趙娥的事蹟,為其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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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晏先生皇甫謐認為:“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兇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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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人物評價
皇甫謐:“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兇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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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玄:“龐氏有烈婦,義聲馳雍、涼。父母家有重怨,仇人暴且強。雖有男兄弟,志弱不能當。烈女念此痛,丹心為寸傷。外若無意者,內潛思無方。白日入都市,怨家如平常。匿劍藏白刃,一奮尋身僵。身首為之異處,伏屍列肆旁。肉與土合成泥,灑血濺飛樑。猛氣上幹雲霓,仇黨失守為披攘。一市稱烈義,觀者收淚並慨慷。百男何當益,不如一女良。烈女直造縣門,雲父不幸遭禍殃。今仇身以分裂,雖死情益揚。殺人當伏法,義不苟活隳舊章。縣令解印綬,令我傷心不忍聽。刑部垂頭塞耳,令我吏舉不能成。烈著希代之績,義立無窮之名。夫家同受其祚,子子孫孫鹹享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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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曄:“端操有蹤,幽閒有容。區明風烈,昭我管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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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親屬成員
趙娥父親
趙娥丈夫
趙娥兄弟
趙娥兒子
龐淯,曹魏駙馬都尉、西海太守、中散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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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娥孫子
趙娥史料記載
趙娥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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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第七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31]
- 2. 《大漢烈女傳》備案公示查詢結果 .國家電影局[引用日期2023-11-04]
- 3. 卷十八 魏書十八 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19]
- 4. 《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初,淯外祖父趙安為同縣李壽所殺,淯舅兄弟三人同時病死,壽家喜。淯母娥自傷父讎不報,乃幃車袖劍,白日刺壽於都亭前,訖,徐詣縣,顏色不變,曰:"父讎己報,請受戮。"祿福長尹嘉解印綬縱娥,娥不肯去,遂強載還家。會赦得免,州郡嘆貴,刊石表閭。
- 5.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皇甫謐列女傳曰:酒泉烈女龐娥親者,表氏龐子夏之妻,祿福趙君安之女也。】
- 6. 《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第七十四》: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仇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仇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于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嘆,以束帛禮之。
- 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皇甫謐列女傳曰:……君安為同縣李壽所殺,娥親有男弟三人,皆欲報仇,壽深以為備。會遭災疫,三人皆死。壽聞大喜,請會宗族,共相慶賀,雲:"趙氏強壯已盡,唯有女弱,何足復憂!"防備懈弛。娥親子淯出行,聞壽此言,還以啓娥親。娥親既素有報仇之心,及聞壽言,感激愈深,愴然隕涕曰:"李壽,汝莫喜也,終不活汝!戴履天地,為吾門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親不手刃殺汝,而自僥倖邪?"陰巿名刀,挾長持短,晝夜哀酸,志在殺壽。壽為人兇豪,聞娥親之言,更乘馬帶刀,鄉人皆畏憚之。】
- 8.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皇甫謐列女傳曰:……比鄰有徐氏婦,憂娥親不能制,恐逆見中害,每諫止之,曰:"李壽,男子也,兇惡有素,加今備衞在身。趙雖有猛烈之志,而強弱不敵。邂逅不制,則為重受禍於壽,絕滅門户,痛辱不輕也。願詳舉動,為門户之計。"娥親曰:"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壽不死,娥親視息世間,活復何求!今雖三弟早死,門户泯絕,而娥親猶在,豈可假手於人哉!若以卿心況我,則李壽不可得殺;論我之心,壽必為我所殺明矣。"夜數磨礪所持刀訖,扼腕切齒,悲涕長嘆,家人及鄰里鹹共笑之。娥親謂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殺壽故也。要當以壽頸血污此刀刃,令汝輩見之。"遂棄家事,乘鹿車伺壽。】
- 9.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皇甫謐列女傳曰:……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時,於都亭之前,與壽相遇,便下車扣壽馬,叱之。壽驚愕,回馬欲走。娥親奮刀斫之,並傷其馬。馬驚,壽擠道邊溝中。娥親尋復就地斫之,探中樹蘭,折所持刀。壽被創未死,娥親因前欲取壽所佩刀殺壽,壽護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親乃挺身奮手,左抵其額,右樁其喉,反覆盤旋,應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壽頭,持詣都亭,歸罪有司,徐步詣獄,辭顏不變。時祿福長漢陽尹嘉不忍論娥親,即解印綬去官,弛法縱之。娥親曰:"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獄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貪生以枉官法?"鄉人聞之,傾城奔往,觀者如堵焉,莫不為之悲喜慷慨嗟嘆也。守尉不敢公縱,陰語使去,以便宜自匿。娥親抗聲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人已雪,死則妾分,乞得歸法以全國體。雖復萬死,於娥親畢足,不敢貪生為明廷負也。"尉故不聽所執,娥親復言曰:"匹婦雖微,猶知憲制。殺人之罪,法所不縱。今既犯之,義無可逃。乞就刑戮,隕身朝巿,肅明王法,娥親之願也。"辭氣愈厲,面無懼色。尉知其難奪,強載還家。】
- 10.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皇甫謐列女傳曰:……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並共表上,稱其烈義,刊石立碑,顯其門閭。太常弘農張奐貴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禮之。海內聞之者,莫不改容贊善,高大其義。故黃門侍郎安定梁寬追述娥親,為其作傳。】
- 11. 《太平御覽 卷四百三十九 人事部八十》引魚豢《魏略》曰:龐毓外祖父為人所殺。其二子弱,不能報。毓母載車出,與仇家相逢於府門外,乃拔刀下車,手斫殺之。州郡義其女人能如此,縱而不問。及毓長大,節行又如此,故令酒泉畫其母子儀像於廳壁,而銘贊之。
- 12.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八·魏書十八·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第十八》:【玄晏先生以為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兇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 13. 卷六十一 雜曲歌辭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1-19]
- 14. 趙娥復仇殺人案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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