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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
(法律術語)
鎖定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 中文名
- 贍養費
- 外文名
- alimony payment
- 注 音
- shàn yǎng fèi
- 釋 義
- 子女提供給父母的必需生活費用
- 規定時間
- 2001年4月
贍養費釋義
【釋義】為法律中定義,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贍養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
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係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2-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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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中國人大網
- 2. 贍養 .找法網[引用日期2012-11-08]
- 3. 老人贍養費法定標準和計算方式 -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網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