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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逢聖

鎖定
賀逢聖(1587—1643),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漢)人,字克繇,一字對揚,明代官員。
萬曆年間進士,授翰林編修。天啓間為洗馬,拂魏忠賢旨,削籍。崇禎初復官。崇禎九年(1636),以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入閣參政。崇禎十一年(1638年),致仕,崇禎十四年(1641年),再入閣,次年告歸。張獻忠攻陷武昌,投湖死。 [1] 
本    名
賀逢聖
克繇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漢
出生日期
萬曆十五年(1587年)
逝世日期
崇禎十六年(1643年)
官    職
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諡    號
文忠
籍    貫
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漢

賀逢聖人物生平

賀逢聖,自幼與熊廷弼住在同一里巷,但是彼此不親善。作生員的時候,一同被督學熊尚文賞識。熊尚文認為這兩個生員都有突出的才能,説:“熊生,是干將、莫邪;賀生,是夏瑚、商璉。”鄉試中舉。家境貧寒,就任應城教諭。萬曆四十四年,殿試考中第二名,授官翰林院編修。 [2] 
天啓年間,任洗馬。正當這個時候,熊廷弼已被再次起用任遼東經略了。廣寧戰役失敗,同鄉的官員準備為熊廷弼鳴冤,認為賀逢聖將會阻止這件事。賀逢聖變了臉色説:“這是國家大事,我怎麼敢對自己小的仇怨耿耿於懷,不把熊廷弼的冤枉辯明!”立即起草奏疏呈獻朝廷。湖廣建造魏忠賢的生祠,魏忠賢聽説上梁文出於賀逢聖之手,非常高興,當日就去拜訪賀逢聖。賀逢聖説:“錯了,這不過是利用別人的聲譽、地位的陋習罷了。”魏忠賢不高興地離開了。第二天就除去了賀逢聖的官籍。 [3] 
明思宗即位,賀逢聖恢復了官職,接連晉升官階。九年六月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兼任東閣大學士,進入內閣輔佐國政,加太子太保的官銜,改任文淵閣大學士。十一年辭官。十四年再次入閣。第二年再次辭官。 [4] 
賀逢聖為人清廉沉靜,約束自己磨練德行。皇上辦事過於急躁嚴刻,賀逢聖始終沒有進言匡正。他再次與周延儒同時被徵召,帝上對待他不如周延儒。等到他休假回家(予告:漢朝制定的官吏休假制度。官吏休假稱“告”,二千石以上官吏經考課居最,法令可帶職休假,則稱予告。予告不得歸家,但居官不視事。)皇上在便殿設宴為他餞行,賞賜金銀、繡着蟒的椅墊。賀逢聖感動得大哭,伏在地上不能起身,皇上也為此流淚動容。
這時,湖廣賊寇大肆侵擾。第二年春天,張獻忠接連攻陷蘄、黃,逼近江夏。有大冶人尹如翁,是賀逢聖的門生,跑了三百里,拿了一頂僧帽、一襲袈裟來送給賀逢聖。賀逢聖把衣帽還給他説:“你只管離開吧,別擔心我。”如翁於是離開。五月壬戌為月末,賊寇攻陷武昌,逮捕賀逢聖。賀逢聖呵斥説:“我是朝廷大臣,你們膽敢無禮!”賊寇驅使他離開,賀逢聖於是投墩子湖而死。賊寇從夏天來,到秋天去。地方長官對着湖水祭祀賀逢聖,有神託夢給湖邊的人,“我守護賀逢聖宰相很辛苦,你把他接過去守護,他的左手有黑子,他的特徵就是這個。”醒來後覺得這個夢奇怪,就在湖邊守候,屍體令人驚訝地出現了,察看屍體果然這樣,大概沉入水底一百七十天,面目和活着的時候一樣。在冬天十一月壬子裝殮,地方長官揮淚把他埋葬了。 [5] 

賀逢聖人物評價

《明史》:逢聖為人廉靜,束脩砥行。帝頗事操切,逢聖終無所匡言。其再與周延儒同召,帝待之不如延儒。及予告,宴餞便殿,賜金,賜坐蟒。感激大哭,伏地不能起,帝亦汍瀾動容焉。

賀逢聖家庭成員

妻危氏,子覲明,子婦曾氏、陳氏,孫三人,次子光明自他所來,凡二十餘人,在賀逢聖所守城池失守後,賀逢聖用船送走,船破,皆溺水而死。 [6] 

賀逢聖史書記載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1]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2-22]
  • 2.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賀逢聖,字克繇,江夏人。與熊廷弼少同里閈,而不相能。為諸生,同受知於督學熊尚文。尚文並奇二生,曰:“熊生,干將、莫邪也;賀生,夏瑚、商璉也。”舉於鄉。家貧,就應城教諭。萬曆四十四年,殿試第二人,授翰林編修。
  • 3.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天啓間,為洗馬。當是時,廷弼已再起經略遼東矣。廣寧之敗,同鄉官將揭白廷弼之冤,意逢聖且沮之。逢聖作色曰:“此乃國家大事,吾安敢小嫌介介,不以明!”即具草上之。湖廣建魏忠賢生祠,忠賢聞上梁文出逢聖手,大喜,即日詣逢聖。逢聖曰:“誤,借銜陋習耳。”忠賢咈然去。翌日削逢聖籍。
  • 4.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莊烈帝即位,復官,連進秩。九年六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輔政,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十一年致政。十四年再入閣。明年再致政。
  • 5.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是時,湖廣賊大擾。明年春,張獻忠連陷蘄、黃,逼江夏。有大冶人尹如翁,逢聖門生,走三百里,持一僧帽、一袈裟來貽逢聖。逢聖反其衣曰:“子第去,毋憂我。”如翁去。五月,壬戌晦,賊陷武昌,執逢聖,叱曰:“我朝廷大臣,若曹敢無禮!”賊麾使去,遂投墩子湖死也。賊來自夏,去以秋雲。大吏望衍而祭,有神夢於湖之人,“我守賀相殊苦,汝受而視之,有黑子在其左手,其徵是。”覺而異之,俟於湖,赫然而屍出,驗之果是,蓋沉之百有七十日,面如生。以冬十一月壬子殮,大吏揮淚而葬之。
  • 6.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初,城之陷也,逢聖載家人以其〈舟句〉〈舟鹿〉出墩子,鑿其〈舟氐〉艡,皆溺。賀氏死者,妻危氏,子覲明,子婦曾氏、陳氏,孫三人,次子光明自他所來,凡二十餘人。福王時,贈少傅,諡文忠,祭葬蔭子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