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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拔仁

鎖定
賀拔仁,又名賀拔焉過兒,字天惠。東魏、北齊大臣。敕勒賀拔氏。善無(今山西省朔州市右玉縣東南)人。
本    名
賀拔仁
別    名
賀拔焉過兒
天惠
出生地
善無(今山西右玉東南)
主要成就
封安定郡王

賀拔仁人物生平

賀拔仁北魏時

太昌元年(532),以帳內都督從高歡,破爾朱氏於韓陵之戰,力戰有功。從高歡東征西討,晉升大都督。

賀拔仁東魏時

元象元年(公元538年),攻打南汾州,收降刺史韋子粲,遷汾州刺史。元象二年(539年),賀拔仁擊邢磨納、盧仲禮等,平之。武定五年(547年)五月甲辰,授太保。

賀拔仁北齊時

天保元年(550),文宣帝高洋即位,詔封功臣賀拔仁為安定郡王。天保五年(554年),坐違節度除名。天保八年(557年)年,拜開府儀同三司、太保。天統元年(565年)八月,遷右丞相。
天保十年(559年),文宣帝高洋去世後,太子高殷即位,年號乾明。宰相楊愔等議出二王為刺史,以帝慈仁,恐不可所奏,乃通啓皇太后,具述安危。宮人李昌儀,即高慎之妻也,李太后以其同姓,甚相暱愛,以啓示之;昌儀密啓太皇太后。愔等又議不可令二王俱出,乃奏以長廣王高湛鎮晉陽,以常山王高演錄尚書事。二王既拜職,乙巳,於尚書省大會百僚。愔等將赴之,散騎常侍兼中書侍郎鄭頤止之曰:“事未可量,不宜輕脱。”愔曰:“吾等至誠體國,豈有常山拜職不赴之理!”
長廣王高湛,旦伏家僮數十人於錄尚書事的後室,仍與席上勳貴賀拔仁、斛律金等數人相知約曰:“行酒至愔等,我各勸雙杯,彼必致辭。我一曰‘執酒’,二曰‘執酒’,三曰‘何不執’,爾輩即執之!”及宴,如之,愔大言曰:“諸王反逆,欲殺忠良邪?尊天子,削諸侯,赤心奉國,何罪之有!”
常山王高演欲緩之。高湛曰:“不可。”於是,拳杖亂毆,楊愔及天和、宋欽道皆頭面血流,各十人持之。燕子獻多力,頭又少發,狼狽排眾走出門,斛律光逐而擒之。子獻嘆曰:“丈夫為計遲,遂至於此!”使太子太保薛孤延等執頤於尚藥局。頤曰:“不用智者言至此,豈非命也!”
二王與平秦王高歸彥、賀拔仁、斛律金擁楊愔等唐突入雲龍門,見都督叱利騷,招之,不進,使騎殺之。開府儀同三司成休寧抽刃呵高演,高演使歸彥諭之,成休寧厲聲不從。高歸彥久為中領軍,素為軍士所服,皆弛仗,成休寧方嘆息而罷。高演入至昭陽殿,高湛及高歸彥在朱華門外。
帝與太皇太后並出,太皇太后坐殿上,皇太后及帝側立。高演以磚叩頭,進言曰:“臣與陛下,骨肉至親,楊遵彥等欲獨擅朝權,威福自己,自王公已下皆重足屏氣;共相唇齒,以成亂階,若不早圖,必為宗社之害。臣與湛為國事重,賀拔仁、斛律金惜獻武皇帝之業,共執楊遵彥等入宮,未敢刑戮。專輒之罪,誠當萬死。”

賀拔仁位極人臣

北齊天保八年(557年),齊以太師斛律金為右丞相,前大將軍可朱渾元為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仁為太保,尚書令常山王高演為司空,錄尚書事長廣王高湛為尚書令,右僕射楊愔為左僕射,仍加開府儀同三司。並省尚書右僕射崔暹為左僕射,上黨王高渙錄尚書事。
北齊河清元年(565年)丙子,使太宰段韶持節奉皇帝璽綬,傳位於太子高緯。太子即皇帝位於晉陽宮,大赦,改元天統。又詔以太子妃斛律氏為皇后。於是羣公上世祖尊號為太上皇帝。丁丑,齊以賀拔仁為太師,侯莫陳相為太保,馮翊王高潤為司徒,趙郡王高睿為司空,河南王高孝琬為尚書令。戊寅,以瀛州刺史尉粲為太尉,斛律光為大將軍,東安王婁睿為太尉,尚書僕射趙彥深為左僕射。
北齊武平元年(570年),太傅斛律光將步騎三萬救宜陽,屢破周軍,築統關、豐華二城以通宜陽糧道而還。周軍追之,光縱擊,又破之,獲其開府儀同三司宇文英、梁景興。二月,己巳,齊以斛律光為右丞相、幷州刺史,又以任城王為太師,賀拔仁錄尚書事。

賀拔仁死後哀榮

北齊武平元年(570年),薨,贈假黃鉞、相國、太尉公、錄尚書、都督十二州諸軍事、朔州刺史,諡曰武。 [1] 
參考資料
  • 1.    《資治通鑑第一百七十卷》 《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文宣》 《北齊書·卷五·帝紀第五·廢帝》 《北齊書·卷六·帝紀第六·孝昭》 《北齊書·卷七·帝紀第七·武成》 《北齊書·卷八·帝紀第八· 後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