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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管制

鎖定
貿易管制又稱為進出口貿易管制,即對外貿易的國家管制,是指一國政府從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國內外政策需要以及為履行所締結或加入國際條約的義務出發,為對本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實現有效的管理而頒佈實行的各種制度以及所設立相應機構及其活動的總稱。通俗地講,國家進出口貿易管制政策是通過外經貿及國家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貿易管制政策發放各類許可證件,最終由海關依據證件及其他單證(提單發票、合同等)對實際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監督管理來實現的。進出口許可證件是我國進出口管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來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經營屬國家管制商品合法進、出口的最終證明文件。是海關監管貨物合法進出的書證,只有確認達到“單證相符”、“證貨相符”的情況下,海關才可放行相關貨物(“單”即包括報關單在內各類報關單據、“證”即各類許可證件、“貨”即實際進出口貨物)。
中文名
貿易管制 [1] 
定    義
指一國政府從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國內外政策需要以及為履行所締結或加入國際條約的義務出發,為對本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實現有效的管理而頒佈實行的各種制度以及所設立相應機構及其活動的總稱
類    型
經濟術語

目錄

貿易管制含義

(1)是一種對外貿易的國家管制;
(2)是政府的一種強制性行政管理行為
(3)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屬於強制性法律範疇;
(4)實現的方式為各種進出口貿易政策和措施。
注意:對外貿易經營者及其代理人在通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這些法律法規,並按照相應的管理要求辦理進出口手續,在保護國家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同時,保護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1] 

貿易管制分類

(1)按管理目的:進口貿易管制和出口貿易管制
(2)按管理手段關税措施和非關税措施
(3)按管制對象:貨物進出口貿易管制、技術進出口貿易管制和國際服務貿易管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