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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掛靠

鎖定
證書掛靠行規之一是掛證不掛章: 一般而言掛靠單位為“資質升級”、“資質換證”、“保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持證人(尤其是全國註冊證書)與用證單位達成協議註冊成功後,註冊證(職稱證)由用證單位保管,個人可合理借用後返還(如考試等);執業印章由個人保管,單位可合理借用後返還。
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到企業名下的行為;若掛靠人為企業員工,則企業名正言順地運用證書;若不是,掛靠人一般都會要求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
中文名
證書掛靠
外文名
Certificate callings
行    規
掛證不掛章
含    義
個人資質證書掛到企業名下的行為
作    用
提升資質
合法性
不合法

證書掛靠證書掛靠對象

企業資質Enterprise Qualifications,就是企業在從事某種行業經營中,應具有的資格以及與此資格相適應的質量等級標準。企業資質包括企業的人員素質、技術及管理水平、工程設備、資金及效益情況、承包經營能力和建設業績等。
有很多行業是不需要資質的,但也有很多行業比如建築,若沒有取得資質證書,就算擁有再多的註冊資金,也不能承接施工。企業需要承接更大的工程,就需要升級企業資質,就催生了證書掛靠這個行業。
其實此類行為,政府是不提倡的;換句話説,證書掛靠是不合法的,所籤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但協議並不是全沒有作用的,有此掛靠行為的朋友還是要籤協議或合同較妥。
所謂“掛靠”,就是一種幫助企業虛假用工的方式,殘疾人名義上成為企業員工,但實質上不用到崗。 [3] 

證書掛靠注意事項

1、掛證不掛章: 一般而言由中介推薦人才的掛靠單位為“資質升級”、“資質換證”、“保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持證人(尤其是全國註冊證書)與用證單位達成協議註冊成功後,註冊證(職稱證)由用證單位保管,個人可合理借用後返還(如考試、升級等);註冊章由個人保管,單位可合理借用後返還。
2、合同簽定週期:正常情況下按註冊類證書的執業週期來定(如:建造師三年,造價師四年,結構師三年,建築師兩年等),企業和個人可將自身的情況告知相關掛靠顧問,並做相應的調整;職稱證掛靠基本上是一年一簽;
3、付款方式:據2009年的成交數據統計,一年一付的企業佔80%;註冊成功後按合同簽定週期一次性付清的佔15%;月付季付或半年一付的佔5%;
4、關於定金:有些企業也稱之為“預付款“,單位與 持證人簽定協議以後, 持證人將單位註冊所需資料(含原件)郵寄或直接送到用證單位;用證單位收到 持證人的相關資料及證件原件應該支付相應的定金,註冊成功後轉為掛靠費;如因持證人個人原因註冊不成功, 持證人應該將定金退還用證單位,用證單位在收到 持證人已退還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原件返還 持證人。
5、關於掛靠費:任何註冊證掛靠、職稱證掛靠、資格證掛靠等持證人所取得的掛靠費均為“税後”價格。
6、費用全報銷: 異地掛靠者,如需持證人到用證單位所在地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全報銷;合同期間的註冊證書繼續教育費、培訓費由用證單位負責。
7、多證合一: 持證人擁有多本證書者,需掛靠於同一單位(國家規定),付款方式不等於多證的總合,單位以使用證件的有效性支付掛靠費,能用幾本證付幾本證的掛靠費。
8、不參與投標: 人才證書掛靠的證書一般僅用於企業升級資質,資質換證或保級,不用於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按項目費用另算。
9、社保另算: 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
10、初始註冊與轉註冊: 初始證為剛通過的資格證,註冊新單位對企業而言註冊流程相對繁瑣,審批時間也比較久,但不會涉及第三家單位的轉出手續,HR 工作時間上可以控制;而轉註冊證書的審批時間只要初始證的一半,同時轉註持證人對證書掛靠市場行情把握度較高,基於這兩方面原因,初始註冊的掛靠費用一般會低於轉註冊的掛靠費用,(建議:新考出初始證持證人,建議儘快升級為轉註冊證書,先找個單位註冊,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費用)。
11、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
12、約滿退證: 為避免協議期滿後持證人證書能順利取回,一般在協議簽訂之後,用證單位應提前為持證人開好協議期滿後的退工單(即解聘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或提前一到三個月開好;如持證人要轉註冊,用證單位應該開出同意轉出單。
13、續聘: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14、尋企業方式:如果自己或朋友身邊沒有太多的資源,可以委託國內正規諮詢機構進行掛靠,這樣也許會較容易掛出去;或者還可以在網上發帖尋找,但這樣就要看個人的運氣了,因為這種方式企業回覆率較低。

證書掛靠社會危害

現實中,“掛證”現象在會計、建築、環評、水利等領域都存在。一些職業受到青睞,折射着相關行業蓬勃發展的態勢。但也應看到,掛證人頭多、在崗人數少,不僅違背執業規範和誠信原則,也影響工作效率與質量。特別是在醫藥、消防、監理等與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關係緊密的行業,如果因為“掛證”而造成隱患,後果不堪設想。據報道,一些行業掛靠費與風險高低成正比 [1] 

證書掛靠政府督查

2018年9月,國務院第六督查組對建築工程企業、註冊人員、中介機構等明察暗訪發現,在建築工程領域包括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等在內的多種執業資格註冊人員長期普遍存在“掛證”現象,對工程質量安全帶來嚴重隱患。
督查組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對全國範圍的違法“掛證”亂象進行徹查,對違法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切實加大監管處罰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斬斷掛證背後的利益鏈條,形成“個人違法行業禁入,企業違法危及生存”的震懾效應;加快推進信息化監管手段的應用,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從根本上消除違法行為的政策空隙。 [2] 
為推進簡政放權、推動“雙創”事業發展,近年來,國務院已陸續取消了數百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事實證明,隨着改革的深化,很多職業資格許可不再是“硬槓槓”,減少企業租借從業證書的需求,從源頭上壓縮“掛證”空間 [1] 
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專門印發《關於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通知》,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集中打擊,收效顯著。新形勢下,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靈活採取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讓“掛證”無處逃遁。針對跨省“掛證”等新套路,可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打破信息壁壘,提升查處效率。此外,還應提高違規成本、加大懲戒力度,對涉事個人、企業、違規中介等全面追責,通過行政處罰、集中曝光、納入失信黑名單等方式增強警示效果 [1] 

證書掛靠國家規定

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虛假掛靠殘疾證行為,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