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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鎖定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是河南省許昌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任期五年 [1]  ,自2017年5月開始,至2022年4月結束。 [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1] 
現任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王堃 [4-5] 
中文名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成立時間
2017年5月(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2] 
性    質
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任期時間
五年 [1] 
現任領導
王堃 [4-5]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任免

2017年5月28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王堃當選為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李榮華、周為民、艾祥濤、韓國全、王宏偉、唐羣喜當選為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劉建青當選為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4]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機構概況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由市屬六個縣(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和駐許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選舉出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
從1986年11月召開許昌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開始,目前是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現有人大代表422人。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33人,其構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書長1人,委員25人。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6]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歷次會議

  • 第一次會議
2017年5月25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 [2] 
2017年5月28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 [4] 
  • 第二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2018年1月17日-19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 [7] 
  • 第三次會議
2018年9月29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隆重開幕。 [8] 
2018年9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勝利閉幕。 [9] 
  • 第四次會議
2019年3月25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隆重開幕。 [10] 
2019年3月28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勝利閉幕。 [11] 
  • 第五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2019年12月30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隆重開幕。 [12] 
2019年12月31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勝利閉幕。 [13] 
  • 第六次會議
2020年5月13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隆重開幕。 [14] 
2020年5月14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勝利閉幕。 [15] 
  • 第七次會議
2021年3月23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隆重開幕。 [16] 
2021年3月25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勝利閉幕。 [17] 
  • 第八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
2021年8月16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召開。 [18] 
  • 第九次會議
2022年4月26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隆重開幕。 [19] 
2022年4月27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勝利閉幕。 [20]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 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
(二)審查和批准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監督政府債務,監督許昌市人民政府對國有資產的管理;
(三)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城鄉建設、民政、社會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項目;
(四)選舉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五)選舉市長、副市長;
(六)選舉許昌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聽取和審議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九)聽取和審議許昌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許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一)撤銷許昌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二)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三)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四)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五)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機構設置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設立4個專門委員會,分別是:法制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城鄉融合發展委員會。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8個工作機構和3個辦事機構。具體如下:
  • 工作機構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工作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 辦事機構
辦公室、調研室、信訪辦。 [6]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現任領導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主任

王堃 [4-5]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副主任

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秘書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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