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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意之辨
(關於語言和思想的關係的論辯)
鎖定
關於語言和思想的關係的論辯。“言”,指語言,有時與文字相區別,有時可兼指口頭言辭與文字著述;“意”,指與“言”對應的思想觀念或義理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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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言意之辨
- 定 義
- 關於語言和思想的關係的論辯
- 所屬學科
- 哲學
早在戰國時代,人們已對言意關係問題加以注意,《莊子·天道》説:“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莊子·外物》説:“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認為語言是為思想服務的,而帶有思想性或觀念性的“道”是語言所不能表達的。這種見解貶低語言的價值,認為語言只是“得意”之後可以捨棄的工具。《周易·繫辭上》和《呂氏春秋》也有類似的説法。《繫辭》將“言”與“書”加以區分,以為“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但這缺陷可以用一種方法來補救,即用“象”來“盡意”,再用文辭來顯示卦象。《呂氏春秋·離謂》則反對只注重言辭而“棄其意”,主張“得其意則舍其言”。《墨子·經下》與此相反,指出“以言為盡悖,悖”,《墨子·經説上》肯定“執所言而意得見”,認為語言可以完全地表達思想。
這種討論在魏晉時期再度展開,魏晉絕大多數學者同意《繫辭》“言不盡意”説,在此基礎上沿不同方向進行發揮。《三國志·魏志·荀彧傳注》引《荀粲傳》記載曹魏時期荀粲與荀俁的爭論,荀俁贊同《繫辭》所謂的“立象盡意”、“繫辭盡言”,認為聖人“盡意”的微言存在於《周易》卦爻辭當中;荀粲則聲稱“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舉也”,認為卦象和爻象不能表達“象外之意”,聖人的微言是“系表之言”,暗示當時的名士可以用新的微言來顯示“性與天道”。他所謂的“微言”即清言。玄學家何晏熱衷於清談,有“辭妙於理”的特點,是荀粲學説的具體實行者。《魏志·管輅傳注》引《管輅別傳》又記載管輅對何晏的評論。管稱何晏清言為虛浮不實,主張以神妙的“形象”來顯示“性與天道”。魏晉時期音樂、繪畫、山水詩、書法等,均受這種以“妙象”窮盡至道的主張的影響。西晉學者歐陽建作《言盡意論》,反駁了《繫辭》及魏晉多數人的“言不盡意説”,是當時較為特殊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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