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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
鎖定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分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與事業單位會計兩大體系,是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類似組織核算、反映和監督單位預算執行及各項業務活動的會計專業,是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
- 中文名
-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 主要分類
-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與事業單位會計
- 特 點
- 具有明顯有別子企業會計的特點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職能介紹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具有明顯有別於企業會計的特點,主要包括
第四,某些具體業務的會計核算不同於企業會計,主要如: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購入固定資產記錄“雙分錄”等。但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部單位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會計要素
資產負債
(一)資產 事業單位的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 1.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消耗用的資產,包括: (1)貨幣資金 (2)應收及預付款項(3)存款等 2.對外投資 3.固定資產 4.無形資產等
淨資產
收入支出
事業單位的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會計報表
(一)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的概念及組成
(二)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時間
編制時間分為三種:
1.月報。應於月份終了後三日報出。
2.季報。應於季度終了後五日報出。
3.年度(年度決算)。應按財政部決算通知規定及主管部門要求的格式和期限報出。
(三)會計報表的編制要求
1.數字真實
2.計算準確
3.內容完整
4.報送及時
(四)資產負債表
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月報通常按照“資產+支出=負債+淨資產+收入”的平衡公式設置,及報表左方為資產部類,包括資產和支出:右邊為負債部類,包括負債、淨資產和收入;資產部類總計=負債部類總計。事業單位一般在月末不結賬,年度終了時進行年終結賬。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年報按照“資產=負債+淨資產”的平衡公式設置,不再設置收入、支出項目。
(五)收入支出表
事業單位收入支出表按照“收入-支出=結餘”的等式編制。
其中收入分為三部分;
第二部分:經營活動收入,即經營收入;
第三部分:專款收入,即經營收入。
支出分為三部分:
第二部分:經營活動支出,包括經營支出和經營活動負擔的銷售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