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是蘇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由蘇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更名的。 [1] 
2008年7月,蘇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關於深化市區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將原市城市管理局與市政公用局合併組建了蘇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增掛蘇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2010年4月,市政府又對我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了明確和局部調整。2013年11月,再次對城市管理體制進行調整,重點釐清市區兩級城市管理體制。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更名為蘇州市城市管理局,加掛蘇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2] 
中文名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
性    質
蘇州市政府工作部門
隸    屬
蘇州市人民政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規範性文件和政策。
(二)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相關專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業標準、技術規定,並指導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的宏觀指導、監督考核和指揮協調;組織實施對各地、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市容環境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組織實施市區市容街景、沿街建築物立面和臨街景觀的應急維修並進行指導、監督。
(五)負責全市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隧道、城市照明)的行業管理;承擔市區骨幹道路、高架快速路、大型橋樑、涵洞、隧道和城市照明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負責地下管線佔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間資源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指導機動車停車場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市環境衞生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承擔市區大型環衞設施和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等的終端處置和監管,指導全市大、中型環衞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衞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八)負責全市户外廣告設施的行業管理,牽頭開展户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日常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村和小城鎮、康居鄉村、特色田園村莊及美麗城鎮和撤併鎮環境長效管理工作。
(十)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監督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並將相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將事中事後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在市行政審批局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2.按照簡政放權要求,將在姑蘇區範圍內依法依規可由區級政府行使的行政權力和相關職責事項交由姑蘇區行使,成熟一批,移交一批,逐步到位。 [3]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處理、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對外接待等工作;牽頭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城市管理領域調查研究。
(二)科技信息處。會同業務處室擬訂城市管理相關專業規劃,指導各縣級市、區編制相關規劃、計劃;組織科研項目申報和實施,指導技術引進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指導、協調全市城市管理領域信息化建設;負責網站平台、電子政務等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負責全市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協調做好公共自行車建設及運營維護管理;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全市城市管理相關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指導、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承擔規範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制審核;指導全市城市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開展事中事後監管。
(四)監督考核處。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組織實施對各縣級市、區、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負責城市管理方面重點、難點問題的協調處理、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負責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府管理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全市“數字城管”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各類問題工單的協調處辦;負責信訪工作。
(五)市容管理處。擬訂城市容貌相關標準、管理辦法,並負責指導實施和監督考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實施市區市容街景、沿街建築物立面和臨街景觀的應急維修工作並進行指導、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示範項目創建;負責市容環衞責任區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六)市政管理處。指導全市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隧道、城市照明)的運行維護、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指導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負責地下管線佔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間資源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城市夜景燈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城市地下管網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環境衞生管理處(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辦公室)。承擔全市環境衞生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本級環衞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監督等工作,指導全市大、中型環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衞清掃保潔、垃圾處置與管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全市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承擔蘇州市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行政執法管理處。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和考評;指揮調度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組織實施全市性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整治,組織跨區域、專業性強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九)户外廣告管理處。負責全市户外廣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户外廣告設施(陣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日常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開展全市户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活動;協調市區户外廣告設施公益宣傳的落實和管理;承擔市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鎮村環境管理處。負責全市小城鎮、美麗城鎮、撤併鎮環境長效管理相關標準的制定,並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市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承擔市村莊環境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
(十一)安全應急管理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生產、車輛、動力設備的安全管理,協助開展生產和市政公共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全市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宣傳教育處。組織指導和協調城市管理領域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工作,承擔宣傳報道、新聞發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落實意識形態和城市管理領域精神文明工作。
(十三)財務(審計)處。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計劃,負責經費管理和內部審計、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經費核算和部門財務管理;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所屬單位績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出國(境)報批及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4]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蘇州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主要職能:
(一)研究草擬全市城市管理的制度規範、技術標準和考評辦法,負責制訂城市管理公共突發事件的監督指揮應急預案。
(二)負責有關城市管理事項的受理、審核、分派、跟蹤、督辦,並對事項的辦理結果進行核查和評價。
(三)協助指導各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
(四)參與各區、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城市管理事項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開展對城市管理履職情況的監督、考核、評價。
(五)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的分析研判,提供城市管理考評、決策的分析建議及相關依據。
(六)負責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
單位類別:暫列公益一類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行政措施,制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方案並組織落實。
(二)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委託,在市區範圍內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三)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目標計劃、規章制度。
(四)抓好市城管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制定各類管理、監督、考核制度,組織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定期開展檢查和考核。
(五)統一調度、指揮所屬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組織開展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六)組織、協調市有關部門對行政執法案件處理進行會審。
(七)做好與其他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
(八)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名稱:蘇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
單位類別:公益二類
主要職能:
(一)負責草擬編制蘇州城市照明(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專業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劃。
(二)參與城區景觀燈光年度建設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參與城區照明設施年度更新改造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四)承擔城區道路和居民住宅小區照明的控制、管理、維修及養護工作。
(五)負責蘇州市燈光辦日常工作,負責城區樓宇景觀照明的建設方案審核、燈光控制、監督考核和日常管理。
(六)承擔政府投資的公共景觀照明設施的管理和養護工作。
(七)承擔政府部門下達的道路及新村小區路燈配套和城市景觀照明建設任務。
(八)協助指導全市城市照明管理部門行業工作。
單位名稱:蘇州市環境衞生管理處
單位類別:公益二類
主要職能:
(一)受市市容市政局委託,負責編制全市環衞規劃、參與起草編制環境衞生地方性法規、規章並參與實施監督。
(二)受市市容市政局委託,負責制定環衞作業定額、有償服務、設施建設、作業質量管理、垃圾分類、機械化作業的通用標準。
(三)承擔環衞設施拆遷、移建、復建行政審批的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市區環衞作業質量的指導、考核、監管。
(五)負責市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處置監管。
(六)規範市區環衞作業招投標和市場準入制度,組織、管理、指導相關市場化作業招投標工作。
(七)負責市區大、中型環衞基礎設施的建設,指導市區環衞設施的佈局和建設。
(八)負責優化市區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並組織推進,負責編制市區環衞設施設備採購計劃及組織實施。
(九)負責市區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宣傳培訓,指導考核。
(十)承擔市區生活垃圾填埋、糞便處置等終端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
(十一)承擔市區高架立交道路的機械化保潔、衝道灑水降塵及全市機械化作業指導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環衞信息化工作,制定環衞信息發展建設規劃、管理標準,牽頭“智慧環衞”信息化建設;負責環衞科研項目全過程管理。
(十三)負責全市環衞行業從業人員培訓,開展行業關愛工作。
單位名稱:蘇州市地下管線和道路停車管理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地下管線、機動車停車場有關法律法規、管理規章及有關規定,參與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地方性標準規範。
(二)負責市級財政補貼運營維護的地下綜合管廊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智慧停車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管理。
(四)負責地下管線、道路停車和公共自行車管理的指導監督、科技提升、教育培訓、信息發佈、科普宣傳等。
(五)參與市區地下管線佔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間資源的監督管理。
(六)指導全市地下管線業務協同監管信息平台的建設和維護管理。
(七)配合做好公共自行車場(點)建設及市城市地下管網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事務工作。
(八)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5]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      趙金龍 
局長、黨委副書記  楊青松   [7] 
副局長、黨委委員    徐春明  分管市政管理處、財務(審計)處、市地下管線和道路停車管理所。
副局長、黨委委員    閻鴻泰  分管科技信息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市容管理處、行政執法管理處、户外廣告管理處、宣傳教育處;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黨委委員            楊文來  主持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城市管理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副局長、黨委委員    胡春明  分管監督考核處(市城管委辦公室)、安全應急管理處、工會、共青團、人武、婦聯、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協助分管保密、檔案工作。
副局長、黨委委員    陸繼軍  協助分管幹部工作;分管環境衞生行政管理處(市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辦公室)、鎮村環境管理處、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市環境衞生管理處。
副局長 潘劍銘 [8] 虞傑 [9] 
二級調研員          王京    協助閻鴻泰同志分管行政執法工作。
二級調研員          湯以成  協助陸繼軍同志分管環境衞生工作。
三級調研員          祁建中  協助陸繼軍同志分管黨建工作。
四級調研員          韓先法  協助趙金龍同志分管行政管理工作、局辦公室工作。
四級調研員          朱一堅  協助閻鴻泰同志分管行政執法工作,主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工作。
四級調研員          張輝    協助陸繼軍同志分管環境衞生工作。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