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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丹丹

(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獨生女)

鎖定
蔣丹丹,女,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獨生女。
蔣丹丹2016年5月31日被指控犯受賄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蔣丹丹涉嫌受賄的財物為人民幣7萬元以及價值84萬餘元的保時捷跑車一輛 [1] 
中文名
蔣丹丹
性    別

蔣丹丹人物簡介

2014年10月13日中午,蔣丹丹在家裏被紀檢人員帶走,同月26日辦案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2015年1月23日後獲取保候審至今。
2016年31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十多年以來的生活一直沒有離開過父親的“朋友圈”,她是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獨生女蔣丹丹,被控與父親共同收受賄賂現金7萬元以及一輛價值約84萬元的保時捷跑車,5月31日上午在廣州中院過堂 [2] 

蔣丹丹人物事件

2004年至2011年間,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深圳市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盧晟堅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幫助。
2011年,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共同收受了盧晟堅賄送的價值人民幣84.18萬元的保時捷轎車一輛。
檢方認為,蔣丹丹利用其父的職務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責任,蔣丹丹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5月31日日庭上,蔣丹丹表示認罪、悔罪。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