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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

(騰訊微信社交功能)

鎖定
朋友圈,騰訊微信上的一個社交功能,於微信4.0版本,2012年4月19日更新時上線 [1] 
中文名
朋友圈
外文名
WeChat Moment
開發公司
騰訊公司
上線時間
2012年4月19日
主要功能
發表文字圖片,分享文章和音樂

朋友圈功能介紹

朋友圈社交功能

朋友圈,騰訊微信上的一個社交功能,於微信4.0版本2012年4月19日更新時上線 [1]  ,用户可以通過朋友圈發表文字和圖片,同時可通過其他軟件將文章或者音樂分享到朋友圈。用户可以對好友新發的照片進行“評論”或“贊”,其他用户只能看相同好友的評論或贊。

朋友圈功能設置

微信設置裏有個比較隱蔽的開關——朋友圈三天可見。通常這種隱蔽設置很少人會用,因為大部分人都很懶。超過一億人,設置了朋友圈三天可見。這個開關,是微信裏用的人最多的。這個功能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自我防衞機制 [2] 

朋友圈發展歷程

朋友圈 朋友圈
2012年4月19日,微信發佈4.0版本。這一版本增加了類似Path和Instagram一樣的相冊功能,並且可以把相冊分享到朋友圈。
2012年8月22日,微信4.2版更新朋友圈新增評論回覆功能以增加選擇可見範圍。
2012年9月,4.3版更新你可以不查看某人的朋友圈更新,並可以把朋友圈上的私密照片設為公開。
2013年7月22日早上7:30,有大量用户反映微信發生全面故障,故障包括微信信息無法發出、無法刷新朋友圈、無法登陸公眾賬號平台、無法連接微信網頁版。
2013年8月9日,微信5.0版新增新增收藏功能,可以收藏聊天、公眾號、朋友圈的信息。
2013年12月31日,微信5.0for Windows Phone上線了 ,添加了表情商店,綁定銀行卡,收藏功能,綁定郵箱,分享信息到朋友圈等功能。
2014年3月,微信5.21版本更新發朋友圈時,可以附上你所在的餐館或景點。
2014年5月19日,微信5.3版更新發朋友圈時可以創建新的位置信息。
2019年5月5日,繼Android版本後,微信發佈iOS新版本7.0.4。更新後,允許朋友查看朋友圈的範圍增加了“最近一個月”的選項。此前,微信隱私設置中該項只能從“最近三天”、“最近半年”或“全部”這三個範圍選擇。 [3] 

朋友圈社會評價

2015年12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刊發《黨員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嗎?》一文。文中報道,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黨員吳某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一篇文章,並發表評論大肆抨擊、公然否定“一國兩制”,由於吳某社會關係廣、朋友雜,其觀點被廣泛轉發,造成惡劣影響。吳某因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這一行為,受到紀律處理。
消息一出,引起了輿論廣泛關注。有網民説,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間;也有人認為,互聯網時代,微信“朋友圈”就等同於公共空間,黨員幹部在公開場合發表觀點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有輿論指出,當今社會,作為現代科技發展和工業現代化成果之一的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使用手機在“朋友圈”發送微信,轉發各類文章、信息,是人們互相之間交流、溝通、聯絡、信息傳遞的重要途徑,人們之間的聯繫因此變得更加迅捷、輕鬆、方便。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前述吳某因在“朋友圈”轉發微信和發表評論,被認定違反政治紀律,就是一個例證。此事,對於吳某是深刻教訓,對於公職人員則是提醒和警示:微信“朋友圈”絕不是隨意放言、口無遮攔而又平安無憂、任性瀟灑的封閉保險箱,在圈子裏同樣要自律慎言。
黨員幹部的微信“朋友圈”是公眾場合
微信“朋友圈”是一個彙集圈內朋友狀態、各類文章信息,提供交流溝通的平台,顯然是一個屬於圈內人的“公共場所”。黨員領導幹部是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代表着黨和政府的形象,目無黨紀地在微信“朋友圈”內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妄加評論,既嚴重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又損壞了黨和政府形象,必然要受到黨紀處理。
黨員幹部的言論應有“邊界意識”
所謂“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自由”,普通公民如此,黨員幹部更是如此。尤其是新修訂的《處分條例》,已全面梳理並細化了黨章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黨員幹部應堅守好黨紀規定的底線,端正自身,自覺樹立黨章的權威。
廣大網民呼籲黨員幹部嚴守黨的紀律
朋友圈 朋友圈
領導幹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不當言論受到紀律處分一事引發輿論熱議,廣大網民積極參與相關話題的討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觀點:98%的網民認為,嚴守黨的紀律是每一位共產黨員最基本的要求,黨員幹部在公開場合發表任何觀點都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89%的網民表示,黨內還有一部分黨員幹部不講黨性無視黨紀,他們在網絡“朋友圈”裏闖紅線、壞規矩;57%的網民稱,黨員領導幹部有權利在網絡空間發表評論、轉載文章,但必須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堅定政治立場,不能隨意轉載違背中央大政方針政策的文章;46%的網民強調,微信“朋友圈”具有媒體屬性,反映的不僅僅是黨員幹部的日常生活,更能折射出黨員幹部的黨性修養與道德品質;34%的網民建議,黨員幹部應帶頭自覺抵制不實言論,禁止發佈煽動民族分裂、破壞民族團結等違法言論,為營造良好輿論生態作出表率。此外,還有15%的網民表達了其他觀點。如有網友提醒道,堅決反對妄議國家大政方針的行為,但同樣要避免各級機關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矯枉過正。 [4] 

朋友圈相關事件

朋友圈負面新聞

2014年7月初起,一則掛在“內蒙古考試報名網”上的“內蒙古16家電廠招聘信息”在微信上傳播。
事實上,並沒有什麼考試,這則招聘信息是假的,打着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旗號的“內蒙古考試報名網”,是不法分子非法制作的虛假網站。但這個虛假網站上的虛假信息,掛出後短短一週多,通過該網站報名者即多達900餘人,共繳納“報名費”16萬元。 [5] 
在微信朋友圈中調查發現,尋人尋物、救助大學生、政策性虛假信息,確實不在少數。常識類虛假信息和驚悚信息更加氾濫,這些信息更具專業性和隱蔽性,“微波爐輻射會致癌”、“黃瓜都是轉基因的”、“××事件你不知道的真相”……朋友圈裏諸多虛假的“生活常識”和“驚悚消息”, [6]  有些屬於誤導性的假知識,有些則容易造成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據瞭解,微信朋友圈平台對於個人公眾賬號發送的內容,存在管理的難點。而微信傳播都在熟人朋友圈裏進行,還缺乏有力的監管手段。 [5]  [7] 

朋友圈傳謠獲刑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羣等社交平台上,網友發佈的虛假信息屢見不鮮。《刑法修正案(九)》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專家提醒網友們,現在微信、微博、論壇上的信息量相當大,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別有用心地編造發佈虛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處罰,行政拘留幾天,但以後,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了,其中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坐7年牢。當然,網友們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盲目轉發,同樣可能觸犯這一條規定。 [8] 

朋友圈疑似崩潰

2020年6月21日,不少用户表示微信朋友圈無法刷新,下拉操作後一直處於加載狀態,最新的朋友圈幾乎都是一個小時之前更新。 [9] 

朋友圈被吐槽有bug

2023年12月31日23點59分,一女子把用心敲打一個多小時的年度總結髮了私密朋友圈,沒想到很快就收到好友的私信:“又偷偷發朋友圈了?”年度總結裏女子連存款都精確到小數點的後兩位,更別提那些不欲為人知的隱私也交付其中。 [11] 
2024年1月7日,針對“微信私密朋友圈被吐槽有bug”,騰訊微信團隊官方回覆:抱歉給大家帶來困擾。1月1日當天極小部分用户發表私密朋友圈,好友可以在朋友圈看到這個用户的頭像紅點,但無法看到具體內容。此bug已徹底修復。 [10] 

朋友圈朋友圈橫線

2024年3月22日,“微信官方迴應朋友圈橫線問題”衝上熱搜。微信官方稱,“短線是被拉黑或屏蔽,長線是被單方面刪除”這樣的説法純屬誤解,不過是微信版本的差異而已,“長線”只在舊版微信出現,較新的微信版本就只有“短線”,不論是單方刪除、拉黑、僅聊天還是不讓你看朋友圈,在安卓也好蘋果也好,新版本統統都只有“短線”。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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