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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法學院

鎖定
華僑大學法學院坐落於東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華僑大學法律系。法律系於1985年開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為法學院。
法學院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法學院在校學生總數1188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682人、法學研究生79人,法律碩士研究生(含在職)388人,澳門研究生39人。
法學院現有專職教師50人,其中教授10人,約佔教師總數的20%;副教授25人,約佔教師總數的50%,其中1人入選國家級人才工程專項計劃、7人次入選各類省級人才項目。 [8] 
中文名
華僑大學法學院
外文名
School of Law,Huaqiao University
簡    稱
華大法學院
創辦時間
1985年
辦學性質
二級學院
學校類別
法學類
主管部門
華僑大學
現任領導
院長:許少波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曾佳揚
本科專業
1個
碩士點
學術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
學術學位授權二級學科:5個
校    歌
《一方沃土》
校慶日
11月1日
院    訓
崇法明理、厚德致公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城華北路269號
院校代碼
10385

華僑大學法學院學術研究

華僑大學法學院建設成果

學院已初步形成以訴訟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和法學理論研究為重點,以僑務法、體育法、知識產權法研究為特色的學術研究團隊。據統計,2010年來,法學院共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立項80餘項,發表科研論文380餘篇,其中高質量核心期刊論文近百篇,出版學術專著27部,獲得各級各類科研獎勵30餘項。
華僑大學1 華僑大學1
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地方法治建設,法學院發揮學科和辦學特色優勢,主動對接地方的實際需求。自2015年以來,法學院成立了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承擔地方立法諮詢、法規清理及實務部門培訓成為學院的常態。其中,依託福建省地方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先後承擔了《福建省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條例(委託起草)》、《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論證、《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調研、《福建省促進閩台養老服務合作條例》調研論證、《福建省動物保護條例(委託起草)》等工作,為法治福建和地方社會秩序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 [1]  如圖《華僑大學1》、《華僑大學2》、《華僑大學3》所示。

華僑大學法學院科研平台

法學院設立有省級學術研究機構1個,即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有省級基地1個,即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評估與諮詢服務基地;校級學術研究機構4個,即東亞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僑務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和中美體育法研究中心, [2] 

華僑大學法學院學術資源

華僑大學2 華僑大學2
法學院在洪祖杭大樓擁有專用房69間,其中包括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巡回法庭1個,大、小模擬法庭各1個,多媒體教室15個,案例製作室、物證室、技術分析室、刑偵室、計算機室等各1個,教授獨立工作室10多間,並有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學圖書館。除學校圖書館藏書170萬冊、中外現刊近4000種、中文數據庫資源28個,包括HeinOnline和Westlaw等大型外文法律資源的外文專業數據庫資源27個外,法學院圖書館還有藏書22607冊,其中外文原版書籍3227冊,歷年法學專業期刊合訂本4471本,中文報刊合訂本2769本,並且是國內唯一擁有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院的歷年判例全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年判例全集的法學專業圖書館。此外,華僑大學作為閩南高校圖書館的加盟單位,還可同時共享閩南地區主要高校的文獻資源供學生借閲。主辦有法學專業刊物《華僑大學法學論叢》1本。

華僑大學法學院學術交流

法學院積極走國際化辦學道路,與日本桐蔭橫濱大學、中國台灣地區的輔仁大學中原大學東海大學台灣暨南國際大學台中教育大學法學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師訪學,互派學生交流。依託華僑大學與日本、美國、英國、中國台灣地區等國家地區的交流項目,法學院近三年來共有30名學生赴境外攻讀學位、留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持續推進,對於增強我院國際化氛圍,開闊學生國際化視野,提升學院人才培養的國際化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學院因僑而興,辦學特色鮮明。在校學生中,境外生佔了20%以上。“一校兩生、因材施教”一直是法學院的特色。法學院一貫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辦學方針,倡導為僑服務,為港澳台服務的教育理念,發揮學院學科綜合性優勢,為澳門培養和輸送了大量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在國務院僑辦及相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為了迎接澳門迴歸,法學院於1996年開始在澳門招收法學本專科及研究生。據不完全統計,華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的各類畢業生在目前澳門警察中佔了30%左右,為澳門的穩定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 [1] 

華僑大學法學院辦學條件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系專業

截至2019年12月,華僑大學法學院設有法學一個本科專業。 [3] 

華僑大學法學院學科建設

法學院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和刑法學5個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於1993年取得,這是我國華南地區獲得的第一個經濟法學碩士點。 [4] 
法學院法學學科於2012年11月被確定為福建省省級重點學科。2017年10月,法學學科入選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原學科”的行列。同月,法學院“程序法學原理與應用”學術團隊被確定為華僑大學發展型學術創新團隊,並已報送申請福建省高校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創新團隊。

華僑大學法學院師資力量

華僑大學3 華僑大學3
法學院有專職教師47人,教授、副教授28人,約佔教師總數的60%;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2人,約佔教師總數的68%;具有海外學術背景的教師14人,約佔師資總數的30%;“雙師型”(律師、仲裁員)教師40人、“雙語型”教師15人,分別佔師資總數的87%和32%。他們中有不少人是國內知名專家學者和優秀青年法律人才,在學術界、實務界具有很大影響力。其中,許少波教授兼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專家諮詢委員、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專家、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福建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福建省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職;戴仲川副教授連續三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兼任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等職。
為全面提升學科建設水平,拓展師資優勢,法學院近年來先後聘請周國均、沈國明、王世洲、李林、龍大軒等知名教授擔任法學院的兼職教授。同時,為了更好地開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質量,學院推行了法律碩士雙導師制度,先後聘請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明蓉女士等省內實務界知名專家擔任法學院的兼職教授。 [1] 

華僑大學法學院教學建設

法學院不僅是華僑華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搖籃,也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法學院在校學生總數1188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682人、法學研究生79人,法律碩士研究生(含在職)388人,澳門研究生39人。法學院分別於2012年和2013年獲批福建省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和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建設項目。
2014年4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與華僑大學在福州簽訂共建“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協議,推動卓越法律人才培養。 [5] 

華僑大學法學院文化傳統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訓

崇法明理 厚德致公
釋義:崇法,是尊崇法律和敬畏法律,也是信仰法律。崇法要求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自覺守法”。崇法,要求將法律內化為一種信仰,一種精神力量,去學習法律、熟悉法律和運用法律和遵守法律。明理,是在崇法的基礎上究明法律背後的情理和道理。這不但包括法律意義上的法理,也包括大千世界、人類社會、萬事萬物的道理。這裏的“理”與老子的“道”是相通的。道是什麼,道是説不出來的。“道可道,非常道”。但從《道德經》之“人法地,地法天,無法道,道法自然”中可以認為,道即人性,道即天地萬物發展、變化的本質和規律。
周易》中的卦辭有云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只有這樣,才能載物。這裏也有《道德經》中的“上善若水”的意思。水往往是最低的,總是一路向前,奔騰不息。水能夠包容萬物,可以説,“水利萬物而不爭”。致公,可以理解為致力為公。與孫中山先生的“天下為公”有一定的聯繫。把“厚德”和“致公”連接在一起,其意思得以昇華為,只有厚德才能致公,要致公必須以厚德為載體。 [6]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徽

如圖《院徽》為華僑大學法學院院徽。 [6] 
院徽 院徽

華僑大學法學院學院領導

院長:許少波
黨委書記:曾佳揚
副院長:白曉東、劉超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