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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鎖定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位於福州市華林路253號,是福建省境內的司法機關。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對下級檢察院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制定檢察工作總體規劃,部署檢察工作任務。內設有25個機構。
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辦公地址
福州市華林路253號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機構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省檢察機關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對下級檢察院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制定檢察工作總體規劃,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三)依照法律規定對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對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五)負責應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
(六)負責應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七)對設區市人民檢察院呈報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案件進行審核。
(八)依照法律規定開展調查核實,依法提出抗訴、糾正意見、檢察建議。
(九)負責應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開展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十)受理向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十一)對下級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二)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指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十三)負責全省檢察機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協助省級主管部門管理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獎勵表彰、基層檢察院建設、教育培訓、新聞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
(十四)協助省委及主管部門管理和考核市、縣兩級檢察院檢察長,協同市級黨委管理和考核市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外的其他領導人員。
(十五)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務督察工作。
(十六)規劃和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七)按規定組織全省檢察機關的對外交流合作,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和涉台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
(十八)負責其他應當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1]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

駐院紀檢組
辦公室
第一檢察部(普通犯罪檢察部)
第二檢察部(重大犯罪檢察部)
第三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
第四檢察部(經濟犯罪檢察部)
第五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
第六檢察部(民事檢察部)
第七檢察部(行政檢察部)
第八檢察部(公益訴訟和生態資源檢察部)
第九檢察部(未成年人檢察部)
第十檢察部(控告申訴檢察部)
第十一檢察部(涉台灣地區案件檢察部)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部
檢務督察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檢察技術信息部
行政裝備處
幹部處
宣傳處
教育和基層指導處
政治部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法警總隊 [2]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現任領導

侯建軍:黨組書記、檢察長
施忠華: 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
王金文: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黃秀強:黨組成員
許志鵬:副檢察長 [18] 
陳鏑: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蘭思忠:黨組成員、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航:黨組成員
阮海鷹: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3]  [8]  [12-17]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所獲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18年12月26日,獲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陣地建設獎。
2021年4月13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掃黑辦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 [5] 
2021年4月27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部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2021年全國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 [4]  [6]  11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入選第六屆全國檢察“三微”作品徵集展播活動“組織獎”名單。 [7] 
2022年4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入選“2022年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鋒號”擬表彰集體公示名單。
2022年5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團總支被授予“福建省五四紅旗團(總)支部”稱號。 [9-10] 
2022年6月,福建省檢察院機關第一團支部入選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五四紅旗團委(團總支、團支部)”名單。 [11] 
2022年6月,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機關青年理論學習小組榮獲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優秀青年理論學習小組”稱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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