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范仲淹作墓誌

鎖定
《范仲淹作墓誌》是一部古代典故。 [1] 
作品名稱
范仲淹作墓誌
外文名
Fan Zhongyan epitaph
作    者
畢仲詢
創作年代
作品出處
《幕府燕閒錄》
文學體裁
文言文

范仲淹作墓誌作品原文

范文正公嘗①為人作墓誌,已封將發,忽曰:“不可不使②師魯③見之。”明日以示④尹。師魯曰:“君文名⑤重一時,後世所取信,不可不慎也。今謂轉運使為都刺史知州太守⑥,誠⑦為清佳,然今無其官,後必疑之,此正起⑧俗儒⑨爭論也。”希文憮然曰:“賴⑩以示予,不然,吾幾失⑪之。”

范仲淹作墓誌註釋

①嘗:曾經。
②使:讓。
③師魯:尹洙的字。使
④示:給......看。
⑤名:出名。
太守:漢代官名,相當於宋代知州。
⑦誠:誠然,的確。
⑧起:引起。
俗儒:庸俗的文人。
⑩賴:依賴。
⑪失:失誤。

范仲淹作墓誌譯文

范仲淹曾替人寫墓誌銘,當他寫完封好剛要發送時,忽然想到:“這篇銘記不能不讓尹洙看。”第二天,他把銘文交給尹洙過目,尹洙看後説:“你的文章已經很出名,後代人會以你的文章為典範,不能不夠謹慎啊。現在你把轉運使寫作都刺史知州寫成了太守,誠然是屬於清雅古雋的説法,但現在卻沒有這些官職名稱,後代必然會產生疑惑,這正是引起庸俗文人所爭論的原因啊。”范仲淹聽了,頗有感嘆地説:“多虧請你看了,否則,我差一點要失誤啊。” [1] 

范仲淹作墓誌作者簡介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漢族,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遂更名朱説。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讀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後歷任興化縣令、秘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屢遭貶斥。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同擔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措施。慶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貶出京,歷任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知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范仲淹扶疾上任,行至徐州,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四歲,諡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范仲淹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

范仲淹作墓誌相關用意

因為范仲淹是個大名人,他的話,他的文章,必定被後人尊捧,而在墓誌銘中,他卻把宋代現行的官職,改用前朝相等官階職務的名稱,表面看來,這是具有一定歷史知識的人才能做到的,也是一種雅緻的説法,但是師魯認為,如果虛構事實,改用官職名稱,容易產生誤導,後人還以為宋代沒有知州,仍設太守。他的目的是讓范仲淹遵從實事求是的原則。師魯的指正和范仲淹的感嘆,表現了他們對寫作的認真負責的態度。

范仲淹作墓誌啓示

寫作要嚴謹求實,實事求是,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不驕傲自滿。考慮要周到,既不瞻前顧後,又能顧及到方方面面,這才是一個有實力、有智慧的才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