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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海外領土
鎖定
英國海外領土(英語: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是主權歸於英國,但並不屬於聯合王國建制的14塊海外領土。
- 中文名
- 英國海外領土
- 外文名
-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
- 主 權
- 英國
- 性 質
- 未取得完全獨立
- 出 處
- 《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
英國海外領土簡介
英國海外領土是大英帝國的殘餘部分,部分領土經投票表決繼續成為英國領土,其餘領土則尚未取得完全獨立。
這14塊領土包括安圭拉、英屬南極領地、百慕達、英屬印度洋領地、英屬維爾京羣島、開曼羣島、福克蘭羣島、直布羅陀、蒙特塞拉特、聖赫倫那(包括阿森松島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羣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羣島、皮特凱恩羣島、南喬治亞島與南桑威奇羣島和塞浦路斯英屬基地區。其中在南極洲聲稱的英屬領地並不被其他國家所承認。這14塊領土的總面積共約1,728,000平方公里,人口共約260,000人。
英國海外領土也會被稱為聯合王國的海外領土,若上下文意明顯,更可以直稱海外領土。
根西島和澤西島(合稱海峽羣島)以及馬恩島,都被稱為皇室屬地,雖然也是屬於英國皇家主權之下,但是其與聯合王國的憲政關係與海外領土完全不同,英國的14塊海外領土只是單純海外領土,並不是英國的屬地。英國海外領土和皇家屬地也與英聯邦國家地位不同,後者是由於與大英帝國的關係而加入英聯邦的主權國家。
英國海外領土發展歷史
英國在新大陸最早的殖民地是英國公民在大陸上的種植園。第一個這樣的種植園建立於紐芬蘭島,於16世紀英國漁民在那裏建立了季節性的營地。
之後的“老帝國”始於1607年詹姆斯敦的建立,這是第一個在維珍尼亞(Virginia - 早期統稱北美的術語)成功建立的永久殖民地。在1609年,第二個殖民地在百慕大(維珍尼亞的擴張)被無意中的建立起來,由於在1776年失去了美國殖民地,百慕大成為不列顛現存的最古老的殖民地(在1707年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組成大不列顛王國後,英國被稱為不列顛)。
19世紀時大不列顛帝國崛起,到1920年代達到巔峯,聯合王國擁有世界上超過四分之一的土地,包括人口數龐大的亞洲和非洲的各一部分,其中許多殖民地多是為商業或者戰略的因素而建立的。
19世紀末期,大量的殖民地僑民成立了自治國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南非),並且在除政治、軍事和貿易外的所有領域皆實現了獨立。這些自治僑民組成了加拿大(1867年)和澳大利亞聯邦(1901年)。兩者以及其他更多的自治僑民領土在1920年代成為了自治領。
這些主權領土在西敏寺法令獲得通過後得到了完全的獨立。帝國為了反映這種現狀改名為“Commonwealth of Nations”(大英國協舊稱)並在1949改為大英國協(Commonwealth of Nations)。大部分英國在非洲,亞洲和加勒比海的領土獲得獨立;一部分領土變成了聯邦領土,英國君主依然是領土的元首。其他一些領土變成了共和國,但是依然將伊麗莎白二世女王作為國家的元首。
在非洲的南羅德西亞(現津巴布韋)和中美洲的英屬洪都拉斯(現伯利茲)於1980年和1981年雙雙獨立後,遺留下來的最大領土則是香港。香港當時擁有超過500萬人口。與其他殖民地不同的是,香港殖民地分別有兩項協議:
英國政府之所以交還整個香港(包括香港島和九龍),是因為香港的地理位置緊鄰廣東省,被英國割佔的香港地區(香港島和九龍)如果沒有從廣東輸入必需的物質,在客觀條件上不可能維持其功能的運轉。同時,在中英談判中,中國領導人態度強硬,不承認清朝的不平等條約(即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要求收回的不僅是新界,而且包括條約中列明為割讓地的香港島及九龍。
1、本地人並不支持獨立;
2、人口數量太少以致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目標困難重重;
3、依賴於英國的經濟援助;
4、無定居人口,僅作為科學研究或軍事用途;
5、缺少政治或經濟上的正當理由或藉口來爭取獨立。
英國海外領土政府
英國海外領土國家元首
海外領土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女王在海外領土的身份是作為聯合王國的女王,而不是每個海外領土的元首。女王在每一個海外領土任命一名她的代表以行使她的權力。在那些擁有常住人口的海外領土,總督(Governor)經英國政府推薦後由女王任命,通常由一名已退休的高級軍官或高級政務官擔任。那些沒有常住人口的海外領土,女王通常任命一名專員(Commissioner)代表她的權力。對於那些有屬地的海外領土,總督會任命一名行政官(Administrator)以代表他或她在屬地的權力。
總督的地位是作為“事實上”的國家元首,他們通常負責任命當地政府的首腦以及高級官員。總督也負責與英國政府的聯絡交流,以及履行儀式性職責。專員擁有與總督同樣的權力,但同時還擔任當地政府首腦。
英國海外領土政府系統
所有海外領土都有其政府系統與本地法律,其政體結構似乎與每個海外領土的面積大小及政治發展水平緊密相關。
2009年3月16日英國國會投票通過一項暫停領地自治政府最多達2年的決議。隨後在2009年8月12日三名英國上訴法院法官作出的判決維持其決議不變,於是隨後的程序被執行。
英國海外領土法律系統
每個海外領土都有其獨立於聯合王國的法律系統。法律系統通常是基於英國普通法,根據當地情況進行一些修訂。每個海外領土都有其各自的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和法院系統。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海外領土,聯合王國會任命一名英國的律師或法官在本地案件中工作。這項措施對於涉及嚴重犯罪的案件尤其重要,因為一些人口稀少的島嶼可能無法找到了解被告情況的陪審團。
英國海外領土與英國的關係
1999年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公佈了報告,其闡述了英國的海外領土政策,主要覆蓋以下領域:
1、自決權
2、對英國及海外領土的責任
3、民主自治
4、準備提供援助或協助
英國和海外領土之間並無外交關係,但擁有當地居民的海外領土都在倫敦設有一個代表處。 倫敦英國海外領土協會(UKOTA)也代表其成員的利益。聯合王國政府和海外領土政府也定期會晤以緩解或解決兩者之間在領土管理及自治級別上的意見分歧。
英國通過國際發展部向海外領土提供金融援助。僅蒙特塞拉特和聖赫倫那接受預算援助(例如財政援助的經常性撥款)。
英國海外領土外交
英國海外領土的外交事務由倫敦的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負責處理。一些海外領土在臨近國家保有外交官員以處理貿易和移民問題。一些位於美洲的海外領土同時還是一些地區國家組織成員,包括東加勒比國家組織、加勒比共同體、加勒比開發銀行、加勒比災難緊急管理機構和加勒比國家聯盟。海外領土通過與英國關係而成為英聯邦成員國。有常住人口的海外領土以其各自的地區身份在英聯邦運動會參加比賽,此外三個海外領土(百慕大、開曼羣島和英屬維爾京羣島)曾組隊參加了2008年夏季奧運會。
直布羅陀是一個加入歐洲聯盟(EU)的海外領土,但是它並未加入關税同盟同時也不是以直布羅陀的身份加入歐盟。其他所有英國海外領土都不是歐盟的一部分,同時歐盟法律的大部分也不適用於這些地區--雖然部分海外領土作為歐盟海外國家與領土組織(OCT Association)的一部分適用於一小部分的歐盟法律,通常情況下歐盟法律也不會被當地法院所執行。歐盟海外國家與領土組織還向海外領土提供結構基金以進行再生性項目。
隨着英國重新給予大多數海外領土“本土人”(belonger)以完全的英國公民身份(主要是由於2002年英國海外領土法案的通過),這些海外領土公民同時也獲得歐洲聯盟公民身份,賦予他們在所有歐盟國家自由遷徙的權利。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身份
這些海外領土都沒有其自己的國民身份,所有海外領土公民都被認為是英國海外領土公民(BOTC)。他們的確可以通過移民獲得法律上的獨立地位,同時持有英國海外領土公民身份並不會自動賦予一個人居住在任何一個海外領土的權力——需依各海外領土的移民法而定。海外領土可以給予一個與其有緊密關係的人以本土人身份(Belonger status)以方便其成為英國海外領土公民進而能居住在當地。非英國海外領土公民的海外領土人士可以通過獲得本土人身份進而居住在某一個海外領土,如果其願意還可以選擇歸化為英國海外領土公民。
在歷史上,大多數前大英帝國居民持有英籍人士身份,並在獲得獨立後喪失。1949年之後在聯合王國和其皇家殖民地的英籍人士成為聯合王國及殖民地的公民。然而隨着1962年至1983年期間英國移民及國籍法的改變,一個新的單獨的英國屬土公民從1983年1月1日開始生效。大多數海外領土公民被剝奪了完全的英國公民身份。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大量香港市民在1997年迴歸中國前離開香港。期間僅在福克蘭羣島有所例外,因此地在當時曾被阿根廷佔領過。同時不久之後的直布羅陀人民也由於其與西班牙的關係有摩擦而重新獲得了完全英國公民身份。
然而英國公民並沒有自動獲得在任何一個海外領土居住的權力。一些海外領土禁止移民,且任何遊客都需得到當地政府的允許後方能在海外領土居住。由於阿森松島和英屬印度洋領地主要是作為軍事基地之用,因此除官方事務外禁止任何遊客前往。
英國海外領土軍事
海外領土的防衞是由英國負責。許多英國海外領土被英國及其盟友用來作為軍事基地。
百慕大:自從美國從英國獨立,其就成為英國皇家海軍在西半球最重要的基地。海軍力量包括一名海軍中將、一個皇家海軍船塢以及一支海軍艦隊。百慕大建有一支相當數量的駐軍保護其自身,而且在英國政府看來,百慕大更像是一個軍事基地而不僅是一個殖民地,其曾有“西半球的直布羅陀”之稱。加拿大和美國在二戰期間也曾經在百慕大建立基地,並維持至冷戰之後,直到1995年9月1日才關閉,之後百慕大的軍事力量僅剩一支本地的百慕大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