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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連布

鎖定
花連布(?-1796) 。清代將領。額爾德特氏,蒙古鑲黃旗人。少讀書,性質直。初為健鋭營前鋒校。累升至參領參將、貴州安籠鎮總兵。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隨大將福康安鎮壓貴州苗民起義,率精兵三千為前驅,英勇善戰,屢戰屢勝,因功授貴州提督。嘉慶元年(公元1796年)九月,與苗眾戰於夏家衝,中石身死。
中文名
花連布
別    名
花老虎
逝世日期
1796年
職    業
清代將領
出生地
蒙古鑲黃旗
朝    代
清代
性    別

花連布清史稿-花連佈列傳

性質直。少讀書,習論語、左傳。充健鋭營前鋒,累遷火器營委署鳥槍護軍參領。以參將發湖廣,授武昌城守營參將,累遷貴州安籠鎮總兵。乾隆六十年,福康安徵貴州亂苗,令將精兵三千為前驅,通松桃、銅仁兩路餉道;援永綏,釋正大營圍:賜孔雀翎。軍自啞喇塘經阿寨營、安靜關轉戰而入,經巖板橋,收諸碉寨。又經上下麻洲、高陂塘、上下長坪,自嗅腦至松桃,平緣道苗卡,填坑谷過大軍。上以花連布奮勇,賜號剛安巴圖魯,賚白金百。又戰卡落塘,擊梁帽寨,且戰且前。時永綏被圍已八十餘日,花連布軍至,方戰,圍始解。苗皆烏合,未見大敵,相驚為神兵。花連布著豹皮戰裙督戰,因呼為花老虎。又擊賊小排吾,攻巴茅汛、鴨酉、黃瓜諸寨。自滾牛坡循崖下攻臘夷寨,槍傷左腋。上手詔獎其勇,問創已愈未。復自葫蘆坪攻克黨槽、三家廟諸寨,焚上下竹排。再進破杆子坳,屯軍古哨營山樑。上錄花連布功,授貴州提督。
福康安軍至,令結壘大營前,悉以兵事屬之,日置酒高會。苗詗知福康安持重不戰,一日數至,花連布力御之,晝夜徼循,苗屢敗,頗畏憚。福康安益易視之,苗益掠焚無忌。頭人吳半生集羣苗拒戰,花連布與額勒登保會總兵那丹珠等合軍攻爆木林,克苗寨十餘。深入,自成光寨至上下狗腦坡,山峻險,冒矢石,援藤葛,直陟山巔,苗漸卻。分兵下攻,福康安焚附坡諸苗寨;花連布督兵伐竹木,薰窒大小巖峒,死者枕藉。又自貓頭進克茶林碉、上下麻衝諸寨。下黃毛山坡,遇苗兵數千,額勒登保迎戰,花連布出賊後夾擊,大破之。再進,克馬腦、豬革、殺苗坪、竹子諸寨。分兵攻巖板井、瀼水沱、溪頭、綠樹衝、關鑲坪諸隘,皆下。吳半生亡匿高多寨,與諸軍分道入,環攻之,生得半生。又有頭人吳八月據平隴,自稱吳三桂後,糾黨轉盛。福康安令花連布引兵攻鵝洛等二十四寨,皆下。進攻龍角峒,奮戰,自辰至酉,乃克之。附近諸苗寨皆降。又克大坡腦等三十餘卡。攻鴨保,去平隴七十里。時已昏,風大作,山木動搖,崖高溝窄。花連布督兵攀越,縱火痛擊,破木城七、石卡五。旁收垂藤、董羅諸寨,遂擒八月。其子廷禮、廷義猶據險,乘勝克小、中、大三天星寨。再進,取黃衝口等十三寨,得盤、木營兩山樑。歲暮雨雪,進圍地良坡,收八荊、桃花諸寨。轉戰經連雲山、猴子山、蛇退嶺、壁多山、高吉陀,下貴道嶺等四十餘卡。抵長吉山,圍石城,未至平隴三十里所。
詔責復乾州廳。時福康安感瘴卒,和琳代將,令花連布率兵攻全壁嶺,自馬鞍山入,山蔽廳城,下瞰大河。將濟,懼苗涉水相襲,花連布分兵剿旁近諸寨翼大軍,遂復乾州。會和琳亦卒,上諭湖南巡撫姜晟以軍事諮花連布。貴州清溪民高承德以邪術糾眾為亂,戕縣吏,花連布督軍捕治,克槐花坪四寨。進攻小竹山,破其寨,殲承德及戕縣吏賊;再進攻大小鬼{屯山},戮餘賊。嘉慶元年九月丁卯日加已,賊攻夏家衝,花連布令副將海格、參將施縉張兩翼擊賊,賊數千拒戰。花連布出其中逐賊,賊見攻急,據坡擲石,花連布方上坡,中石,自巖墮深澗,罵賊,賊欲鈎出之;自力轉入巖下,頸折死。諸將爭殺賊,賊卻,出花連布屍,顱骨寸寸折,失一臂。上愍其死事烈,加太子少保,賜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賚白金八百,諡壯節。

花連布名人軼事花老虎

花連布,滿州人,以世職薦至南籠鎮總兵官。性質直,與人交,有肝膽。少時讀書,曾習《左傳》,故於戰法精妙。值銅仁紅苗殺官吏反,福康安以總督進剿,檄公隨營。素稔公勇,令首先解永綏圍。公率百餘騎長驅直入,破毀苗塞數十,苗入皆烏合眾,未見大敵,大驚曰:“天人神兵至耶?何勇健乃爾?”因遠相奔潰,永綏之圍立解。時公著豹皮戰裙,故苗人呼為花老虎雲。福大軍至,令公結一營當大營前御賊,悉以剿事委之。福日置酒宴會,或雜以歌舞。公則晝夜巡徼,飢不及食,倦不及寢。苗匪既知福持重不戰,乃獸駭豕突,或一日數至,公竭力堵御。賊已退,乃敢告福知。如此百晝夜,鬚髮盡白,而旁有忌其功者,互相肘掣,故不及成功。小竹山賊匪叛,黔督勒保檄公督兵往剿,公御賊山樑上,轉戰益奮,中鳥槍三,墮入深澗中,詬罵不絕口。賊欲鈎出之,乃自立轉入岩石中折頸而死。事定,諸將弁百計出其屍,顱骨皆寸寸斷矣。

花連布大清實錄-安龍總兵花連布

《清實錄》所載“安籠鎮總兵花連布”
經查《八旗滿洲氏族通譜》未見“花連布”之記述。查《清實錄》發現了幾個“花連布”(詳見附4),其一個便是主要活動在乾隆五十五年至嘉慶元年的“安籠鎮總兵花連布”,其大致事蹟與《清史稿》一致,雖其姓氏無考,但依然可知此即是《傅氏先祖考略》、《名人軼事》、《清史稿》之“花老虎”。
《清實錄》中載“安籠鎮總兵花連布”,乾隆五十五年八月任,嘉慶元年十月陣亡祭葬世職,嘉慶二十二年“夫亡殉節滿洲花連布妻扎思胡理氏一口”。
大致事略如下:
《實錄卷之一千三百六十一》:“乾隆五十五年。庚戌。八月。又諭、貴州安籠鎮總兵範建豐。因母老懇請留京侍養。著加恩准其留京署理副都統。所遺員缺。著花連布補授。”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七十二》:“乾隆六十年。乙卯。閏二月。大學士公管雲貴總督福康安奏、連日察看苗寨情形。先差兵役繞道前往正大營。飭知提鎮。約日出城迎合。於二月十九夜。臣與總兵花連布等。分路直前。行至盤塘……總兵花連布。此次打仗殺賊。亦為得力。並著加恩賞戴花翎……”。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七十四》:“乾隆六十年。乙卯。三月。癸丑。諭曰、福康安征剿逆苗。連解三處圍城。並攻克各路賊寨。所有隨徵打仗文武出力員弁。帶領官兵。攀崖越嶺。爭先奮勇。均當加以獎勵。除總兵花連布、前已有旨。賞戴花翎。及賞給剛勇巴圖魯名號外……以示鼓勵。”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七十七》:“乾隆六十年。乙卯。四月……額勒登保、花連布、帶兵打仗。皆屬奮勇。亦各賞給節物一分。以示獎勵……又據奏花連布、三音庫、此次帶兵打仗。雖受槍傷。幸俱不重。此時是否傷已平復。殊為廑念。”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乾隆六十年。乙卯。六月……今據福寧奏、現已固守無虞該督與蘇靈合併一處。與賊打仗多日。晝夜不息。亦屬出力可嘉。福康安、和琳、福寧、額勒登保、德楞泰、達音泰、花連布、蘇靈、俱著交部議敍。其在事出力人員。並著福康安等查明。一併諮部議敍。所有此次攻克沙兜等寨。及鎮筸打仗兵丁。俱著賞給一月錢糧。以示獎勵。”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七》:“乾隆六十年。乙卯。九月……福康安、和琳、於隨營出力新升之司道內。酌量揀派。於德楞泰、穆克登額、花連布等內。亦各派一人。每處一文一武。分路帶應回之兵。前往訪查拏獲嚴辦。並諭知各該員等。但須捕獲首犯。又不可任聽弁兵等。率行妄拏屠戮。致有株連拖累。總宜殲厥渠魁。脅從罔治。以示懲創……”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八十八》:“乾隆六十年。乙卯。冬。十月……其帶兵打仗奮勇之額勒登保、德楞泰、花連布、常明、綸布春、五人。俱著從優議敍……”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九十一》:“乾隆六十年。乙卯。十一月……王格與花連布兒女姻親。例應迴避。著調補雲南楚雄協副將……”
《實錄卷之一千四百九十二》:“乾隆六十年。乙卯。十二月……○諭軍機大臣等、據福康安、和琳奏、賊匪在附近天星一帶山坳、屯聚攢集。經福康安、和琳、董率官兵。將大小天星寨攻克。復連克黃衝口賊卡十三處。直抵得盤山樑。可嘉之至。務宜倍加奮勉。迅奏成功。現在年節已近。所有例賞。……花連布、白玉搬指一個。黃辮大荷包一對。小荷包二個……”
《實錄卷六》:“嘉慶元年。丙辰。六月……此次殺賊受傷之參將花連布。著賞花翎……”
《實錄卷九》:“嘉慶元年。丙辰。九月……辛亥。諭軍機大臣等、昨據馮光熊等奏、青溪縣有聚眾戕官之案。此等教匪。倉猝糾合。人數諒屬無多。易於辦理該縣王懋德。系屬漢員。未察虛實。冒昧前往致被戕害。現在花連布帶兵往捕。伊系本省提督且久歷戎行。而馮光熊又調撥附近兵勇。親往查辦。想無難剋期撲滅。但必須將戕官之犯嚴拏務獲。詳悉問明。從重辦理。方足以儆兇頑而伸國憲。將此諭令知之”。
《實錄卷之十》:“嘉慶元年。丙辰。冬。十月。贈徵苗傷亡貴州提督花連布、太子少保。予祭葬世職。諡壯節。入祀昭忠祠”。
附:《仁宗本紀》中記載:“冬十月戊寅,上萬壽節,詣太上皇帝行禮。禮成,受廷臣賀。己卯,以董誥為大學士。王傑以足疾疏辭軍機處、南書房、禮部事,允之。命沈初為軍機大臣。辛巳,贈徵苗陣亡提督花連布太子少保,予世職。丙戌,調沈初為兵部尚書,以紀昀為左都御史。”
《實錄卷之三百三十七》:“嘉慶二十二年。丁丑。十二月。○是年。旌表……直隸等省陳綬妻郭氏等九百十四口。夫亡殉節、滿洲花連布妻扎思胡理氏一口。……各給銀建坊如例。”

花連布大清實錄-其他花連布

此外《清實錄》還有多個“花連布”,因其官職發展與年代不能順符故不能斷定其是幾人,備註如下。
一、“前鋒花連布”。
《實錄卷之五十》:“嘉慶四年。己未。八月。勒保奏報、生擒首逆卜三聘、並各逆家屬。擢副總管富登阿、為總管。騎都尉塔什拉、為三等侍衞。賞佐領巴圖、防禦達椿、歡福、都司唐玉龍、李東山、巴圖魯名號。署參領福祿紳、哈新察、佐領阿納庫、訥爾吉、都司沈洪、守備張世雄、吳廷剛、土舍索諾木文魁、屯都司谷入阿郎、屯守備撒怕、前鋒委官舒爾哈善、花翎。前鋒藍翎長(正九品)圖敏泰等、藍翎。前鋒(前鋒校:正九品)花連布等,升擢有差。”
《實錄卷之七十三》:“嘉慶五年。庚申。八月。明亮奏報、截剿谷城賊匪。得旨嘉獎。擢侍衞富翰、頭等侍衞。雙福、塔津保、二等侍衞。江鼎、乾清門侍衞。賞遊擊全祿花翎。驍騎(六品武職)校花連布等藍翎。”
二、 “宗室花連布”
《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六》“嘉慶十年。乙丑。閏六月。又諭都爾嘉前曾因犯贓獲罪。嗣經棄瑕錄用。……俱不準與挑應考伊弟都爾哈業已革職。亦著率同其子花連布等七人。一併即往盛京居住。但都爾哈及花連布等系都爾嘉弟侄。究與子孫有閒。均仍準戴宗室四品頂帶。所有應挑在京差使。仍加恩准其與挑。並準其考試……。
(附註:都爾嘉(1737-1805),努爾哈赤五世孫,永德之孫,格色泰之子。嘉慶十年(1805),因犯髒罪為陝甘總督方維甸所劾,依例擬絞豁候,交宗人府圈禁,子、孫革職,發往盛京居住。旋令左宗人永珠、刑部侍郎貢楚克扎布押赴墳塋隘視自盡。)
《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二》:“嘉慶十四年。己巳。十二月。諭內閣、宗人府會同刑部將安置盛京之宗室覺羅開具犯事案由清單、奏明請旨分別應否減等釋回一摺。…都爾嘉之侄花連布、團多布、木蘭布、阿顏布、賡音布、吉倫布、楊阿布、亦系同案發往。伊等本有四品頂帶。並許挑差應試。著加恩俱準釋回。此外概不準減釋。……”
三、“藍翎長花連布”
《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八》:“嘉慶十年。乙丑。八月。○壬午。諭內閣、昨因鑾儀衞藍翎侍衞陳奏凱、陳訴被屈一案……章京吉郎阿派令花連布等前往查拏。原無不合。迨陳奏凱向伊等告知系屬侍衞。花連布等自不應用繩將其拴縛。旋經侍衞于謙益等指告明確。更當即時釋回。及始則不由分説。將該侍衞拴縛。既而確知系屬職官。仍將其帶至宮門。又不立時回明本管大臣辦理。試思隨營官員甚多。若並不詢明。遽行拴縛。尚覆成何體制。且行旅在途。豈可羈留竟夜。花連布等既將該侍衞帶至宮門。該章京即應稟知該侍衞本管大臣、或值班之護軍統領。聽候查辦。即該家人馬貴、亦當即時稟明發落。乃輒令該侍衞在宮門帳房坐候一夜。無此情理。看來管聲音官兵等、錮習未除。明知陳奏凱系漢侍衞。心存欺侮。設滿洲侍衞有似此者。該章京等亦決不查拏矣。朕大公至正。於滿漢臣僚。待以一體。豈肯令其稍有屈抑。此事幸於謙益等三人尚屬曉事。能知解勸。設伊等旁觀不服。稍涉鹵莽。將花連布等毆辱。更不成事體矣。吉郎阿於該官兵等冒昧多事。毫無禁約。咎實難辭。著照議交行在兵部議處。藍翎長(正九品)花連布著降為護軍……”
四、“總兵官花連布”
《實錄卷之二百二十八》:“嘉慶十五年。庚午。夏。四月。乙巳。以江西南昌城守協副將(從二品)花連布,為九江鎮總兵官(正二品)。”
附:與之官職發展相符的“章京花連布”
清代梁章矩、朱智撰的“有關清代軍機處的記述”的《樞垣記略》“題名二滿洲軍機章京(機章京一般為五、六品,領班章京為從三品或正四品。)”記載:“花連布字(缺),滿洲鑲黃旗人。嘉慶十年十月由理藩院筆帖式入直。”
五、“防守尉花連布”(此疑即是總兵花連布)
《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二》:“嘉慶十六年。辛未。十二月。甲子。諭內閣、據多福奏、查出順義縣駐防、防守尉等,於該處應修工程,率行諮修領銀,恐有虛冒等敝□大一摺。向來各處駐防。於營伍估修工項。均須詳報本管衙門核轉諮修。今順義縣駐防修理官廳等項。自嘉慶六年以至本年。歷任防守尉等,並不呈報核轉。竟自移諮該省藩司請項興修,實屬違例。所有領銀興修不行詳報之前任防守尉,鄂勒錐泰接手領修亦不呈報之現任防守尉崇福,及失察漏報之前任防守尉(正四品)和莽阿、花連布均著交兵部照例分別議處……”
此外《清實錄》還有多個“花連布”,因其官職發展與年代不能順符故不能斷定其是幾人,備註如下。
一、“前鋒花連布”。
《實錄卷之五十》:“嘉慶四年。己未。八月。勒保奏報、生擒首逆卜三聘、並各逆家屬。擢副總管富登阿、為總管。騎都尉塔什拉、為三等侍衞。賞佐領巴圖、防禦達椿、歡福、都司唐玉龍、李東山、巴圖魯名號。署參領福祿紳、哈新察、佐領阿納庫、訥爾吉、都司沈洪、守備張世雄、吳廷剛、土舍索諾木文魁、屯都司谷入阿郎、屯守備撒怕、前鋒委官舒爾哈善、花翎。前鋒藍翎長(正九品)圖敏泰等、藍翎。前鋒(前鋒校:正九品)花連布等,升擢有差。”
《實錄卷之七十三》:“嘉慶五年。庚申。八月。明亮奏報、截剿谷城賊匪。得旨嘉獎。擢侍衞富翰、頭等侍衞。雙福、塔津保、二等侍衞。江鼎、乾清門侍衞。賞遊擊全祿花翎。驍騎(六品武職)校花連布等藍翎。”
二、 “宗室花連布”
《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六》“嘉慶十年。乙丑。閏六月。又諭都爾嘉前曾因犯贓獲罪。嗣經棄瑕錄用。……俱不準與挑應考伊弟都爾哈業已革職。亦著率同其子花連布等七人。一併即往盛京居住。但都爾哈及花連布等系都爾嘉弟侄。究與子孫有閒。均仍準戴宗室四品頂帶。所有應挑在京差使。仍加恩准其與挑。並準其考試……。
(附註:都爾嘉(1737-1805),努爾哈赤五世孫,永德之孫,格色泰之子。嘉慶十年(1805),因犯髒罪為陝甘總督方維甸所劾,依例擬絞豁候,交宗人府圈禁,子、孫革職,發往盛京居住。旋令左宗人永珠、刑部侍郎貢楚克扎布押赴墳塋隘視自盡。)
《實錄卷之二百二十二》:“嘉慶十四年。己巳。十二月。諭內閣、宗人府會同刑部將安置盛京之宗室覺羅開具犯事案由清單、奏明請旨分別應否減等釋回一摺。…都爾嘉之侄花連布、團多布、木蘭布、阿顏布、賡音布、吉倫布、楊阿布、亦系同案發往。伊等本有四品頂帶。並許挑差應試。著加恩俱準釋回。此外概不準減釋。……”
三、“藍翎長花連布”
《實錄卷之一百四十八》:“嘉慶十年。乙丑。八月。○壬午。諭內閣、昨因鑾儀衞藍翎侍衞陳奏凱、陳訴被屈一案……章京吉郎阿派令花連布等前往查拏。原無不合。迨陳奏凱向伊等告知系屬侍衞。花連布等自不應用繩將其拴縛。旋經侍衞于謙益等指告明確。更當即時釋回。及始則不由分説。將該侍衞拴縛。既而確知系屬職官。仍將其帶至宮門。又不立時回明本管大臣辦理。試思隨營官員甚多。若並不詢明。遽行拴縛。尚覆成何體制。且行旅在途。豈可羈留竟夜。花連布等既將該侍衞帶至宮門。該章京即應稟知該侍衞本管大臣、或值班之護軍統領。聽候查辦。即該家人馬貴、亦當即時稟明發落。乃輒令該侍衞在宮門帳房坐候一夜。無此情理。看來管聲音官兵等、錮習未除。明知陳奏凱系漢侍衞。心存欺侮。設滿洲侍衞有似此者。該章京等亦決不查拏矣。朕大公至正。於滿漢臣僚。待以一體。豈肯令其稍有屈抑。此事幸於謙益等三人尚屬曉事。能知解勸。設伊等旁觀不服。稍涉鹵莽。將花連布等毆辱。更不成事體矣。吉郎阿於該官兵等冒昧多事。毫無禁約。咎實難辭。著照議交行在兵部議處。藍翎長(正九品)花連布著降為護軍……”
四、“總兵官花連布”
《實錄卷之二百二十八》:“嘉慶十五年。庚午。夏。四月。乙巳。以江西南昌城守協副將(從二品)花連布,為九江鎮總兵官(正二品)。”
附:與之官職發展相符的“章京花連布”
清代梁章矩、朱智撰的“有關清代軍機處的記述”的《樞垣記略》“題名二滿洲軍機章京(機章京一般為五、六品,領班章京為從三品或正四品。)”記載:“花連布字(缺),滿洲鑲黃旗人。嘉慶十年十月由理藩院筆帖式入直。”
五、“防守尉花連布”(此疑即是總兵花連布)
《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二》:“嘉慶十六年。辛未。十二月。甲子。諭內閣、據多福奏、查出順義縣駐防、防守尉等,於該處應修工程,率行諮修領銀,恐有虛冒等敝□大一摺。向來各處駐防。於營伍估修工項。均須詳報本管衙門核轉諮修。今順義縣駐防修理官廳等項。自嘉慶六年以至本年。歷任防守尉等,並不呈報核轉。竟自移諮該省藩司請項興修,實屬違例。所有領銀興修不行詳報之前任防守尉,鄂勒錐泰接手領修亦不呈報之現任防守尉崇福,及失察漏報之前任防守尉(正四品)和莽阿、花連布均著交兵部照例分別議處……”

花連布額爾德特氏與“傅氏”略述

關於富察氏是滿洲著姓,此不多述。而額爾德特氏在《皇朝通志》及《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中均無記述。
《皇朝通志》中記載了相似發音的姓氏,如《卷四》的“額爾圖氏,散處敦達敦、黑龍江等地方”、“額爾吉氏,世居薩哈爾察地方”。
《卷五》的“額爾格濟氏,世居廣寧正安堡地方”、“額爾格圖氏,世居黑龍江地方”。
《卷六》的“鄂爾圖特氏,世居烏拉地方。永順,正黃旗人,由䕶軍校,從徵凖噶爾陣亡,贈雲騎尉,祀昭忠祠。”
《卷七》的“額爾格特恩氏。巴圖吉爾嘎勒,正黃旗人,任副都統、內大臣”、“鄂爾克特氏。布尼雅錫哩,鑲黃旗人,世居喀喇沁地方。順治中,以敗流賊及徵四川、山西有功,授騎都尉加二等輕車都尉,加太子少保,諡壯果。”
《卷十》的“鄂爾圖特氏,本元姓見元史。(有稱:蒙古族鄂爾圖特氏,元朝時期即有的姓氏,以姓為氏,世居烏喇(今吉林永吉烏拉街至輝發河口、拉發河流域、雙陽一帶)。)”
《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中也記載了相似發音的姓氏,如《卷六十》的“額爾格圖氏。額爾格圖,為滿洲一姓,此一姓世居黑龍江地方。林察,正白旗人,來歸年分無考。其孫龎吉,原任藍翎侍衞。”
《卷七十一》的“額爾輝額哲特氏。額爾輝額哲特,系隸滿洲旗分之蒙古一姓,此一姓世居克西克騰地方。顧魯古英,鑲藍旗人,天聰時來歸。其孫沙濟,原任防禦。曾孫巴朗,原任歩軍校。四世孫圖桑阿,現任防軍校。”
蓋《通志》中的“鄂爾克特氏”即是“額爾德特氏”,而鑲黃旗人布尼雅錫哩,極有可能即是《清史稿》中所記述的“花連布”的祖父輩。而與《傅氏先祖考略》中所述:“世祖從“龍”入關,在戰爭中陣亡。二世祖在康熙年間,平叛準噶爾葛爾丹戰爭中戰死。”的“世祖”年代也極其相符。此外據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的著作《我的前半生》中記述了“他的貴妃姓額爾德特氏,名叫文繡”,而這個“額爾德特·文繡(見附)”也是蒙古族鑲黃旗人,她所冠漢姓也是“傅”。蒙語“鄂爾克特”為“有權勢的”、“雄壯的”、“眾多的”,引申意義為“富有的”、“豐富的”,古鄂爾克特氏后冠姓時,依漢意為“傅”氏。
有文章也稱,據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附載蒙古八旗姓》記載:蒙古族額爾德特氏,亦稱鄂爾克特氏(確係有之)、鄂爾特氏(此無原文),源出蒙古東方三部落之一的鄂爾克特部,世居喀喇沁(今內蒙古赤峯喀喇沁旗)、黑龍江流域(未見原文,疑為額爾圖氏、額爾格圖氏)等地,較早即歸附後金政權創始人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列歸於固山貝勒愛新覺羅·多爾袞所統領的滿洲八旗中位居上三旗的鑲黃旗。後有達斡爾族、滿族引位姓氏者,滿語為Erket Hala。公元1644年(清順治元年),額爾德特氏家族跟隨和碩睿親王愛新覺羅·多爾袞入關,按所在旗被分配在北京安定門內定居,世代有人在清朝為官。蒙古族、達斡爾族、滿族額爾德特氏,在清朝晚期以後多冠漢姓為傅氏、鄂氏等。
綜上可知,除了卒年稍有出入外,事蹟大略相同,而蒙古族鑲黃旗“額爾德特氏”確係有後人冠漢姓“傅”,這更讓“豐寧傅氏”的祖源考中的“老姓”增加了一層謎團。如果家族口傳無誤不可能將“額爾德特氏”訛為“富察氏”。但確實《清史稿》所載的“花老虎”是“額爾德特氏”且這個姓氏後來冠姓“傅”。若以出土的“花連布骸罐”為實證,那麼是《清史稿》有疏誤?!還是在寫《傅氏先祖考略》時想當然將“傅”與“富察氏”畫上了等號?!
雖然在《樞垣記略》中還記載了一個“鑲黃旗人花連布”即“題名二滿洲軍機章京(機章京一般為五、六品,領班章京為從三品或正四品。)”中記載的:“花連布字(缺),滿洲鑲黃旗人。嘉慶十年十月由理藩院筆帖式入直”。此“花連布”極其可能就是“嘉慶十五年的九江鎮總兵官”,但《傅氏先祖考略》等都確係記述的不是此,卒年不是乾隆六十年,且嘉慶十年距“隨龍入關”甚遠,是亦不可能是三世祖也。
《傅氏先祖考略》與《清史稿》必有一個是疏誤的,究竟歷史的原貌是何樣的,需要進一步的資料實證之,留以備攬。可以進一步查證《傅氏先祖考略》之依據,作者“北竹”先生是依何而考略的,乃至豐寧傅氏有無“扎思胡理氏”的貞節牌坊、“壯節”之諡號、“剛勇巴圖魯名號”等口傳信息而確論。
然僅就依《清史稿》之詳實,可見花連布“額爾德特氏”必有其原始文獻,然《傅氏先祖考略》著述之時“花連布”後裔已經姓傅,依“傅”聯想為“富察氏”也極有其可能,時恰是“恢復民族政策”“成立滿族自治縣”之季,能將“傅”與“額爾德特氏”聯繫在一起的,非文史專家即應有老譜,經考“豐寧傅氏”也有人稱“家譜在文革破四舊時弄沒了,但是後來有人去東北找過祖籍,找到了,現在好像在弄後期的事”(百度貼吧發《傅氏先祖考略》自稱是花連布後裔的人所發)。可知其“富察氏”一説應無根據。若推斷不錯,則豐寧傅氏,其為蒙古鑲黃旗人,也即是蒙古族額爾德特氏。